行政规范性文件(“红头文件”)的制定程序,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关于到单位工作红头文件?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到单位工作红头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红头文件”)的制定程序
一般来说,制定一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经过以下程序:
一是起草。由相关政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起草文件;
二是评估论证。由起草部门组织对文件制定的必要性、涉及主要问题、预期效果、可能产生的影响等进行评估论证;
三是征求意见。由起草部门征求涉及到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
四是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由起草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发行的报纸等便于公众知晓的载体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时间一般为10个工作日;
五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定市场准入等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还必须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的公平竞争审查;
六是起草部门前置审核。通过起草部门内设法治机构合法性审核;
七是起草部门集体审议。经起草部门集体审议通过;
八是通过合法性审核。经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核,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核意见;
九是集体审议。经过制定机关集体审议通过;
十是公开发布。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载体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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