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四个带头、三个亲自、四个纳入、
四个一同、两个巩固、三个事关等。
“一把手”做到:
“四个带头”: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带头阅看本地区本部门媒体网络内容;
“三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各级党委(党组)做到:
“四个纳入”: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范围;
“四个一同”: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五位一体”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两个巩固:
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三个事关:
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 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
意识形态工作体制: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两个所有:
要坚持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有效管理,全面落实“两个所有”,即所有从事新闻信息服务、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功能的传播平台都要被纳入依法管理范围,所有新闻信息服务和相关业务从业人员都要实行准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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