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我啊,大部分的时间小醉,小部分的时间大醉。”Tom大叔用沙哑沧桑低沉的醉汉嗓,碎碎念般唱出孤独的人生。

这首歌的前奏出自《友谊天长地久》(原文是古苏格兰方言Auld Lang Syne,直译做英文是"old long since",大意为“逝去已久的日子”)。前奏这么轻柔,一开口是个糙老爷们,光听这前奏完全想不到是这样的主唱声音。正所谓音调趋亮者每苦促,西乐和东方古典诗法倒是几多类似。这声音和钢琴,竟是如此良配,像是用绸缎摩挲着经历了无数交火的老枪。汤叔像是一个微醺半醉状态的醉汉,他一步三摇,步履踉跄地倾述,他有情有义但他好孤独。一个可以絮絮叨叨唱生活的人,醉成这样还能把歌唱好。

若是重逢在梦里(旧情也罢老友也罢)(1)

一开口就被感动了,琴键中声音里都是故事,满满的沧桑感,一把深沉而亢奋的声音,包含了多少岁月的无奈和沧桑,像一个孤单落魄的老人,在酒吧喝醉,想像自己最好的朋友在场,向他伤感地回忆讲述,过去的时光一去不复来。这是关于年轻时的一帮伙计们的故事,是一首动人的晚安歌,配上几瓶苦味啤酒,还真是蹂躏回忆的好手段。

漫天的雪夜,老酒馆里旧友重逢,醉醺醺回想起来的昔日时光。往日烈阳下恣意奔跑荣光不复,曾经稚嫩伙伴早已受尽命运捉弄,物是人非。醉汉故作轻松娓娓道来,前奏、间奏中汤叔的喘息声好重,句末颤音却出卖了他隐藏多年深深的孤独。

这首打动我心的歌,有故事,有孤独,还有威士忌和雪茄。让我想起了很多平时想不起来的人,真有点身临其境。也许多年以后的我遇到你,也会这样八卦瞎掰度过一个良夜。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越是回忆越是不敢回到现实,时光一枪打在了我身上。断肠人原是销魂客,重情者最知岁月无情,无情岁月卷走了多少有情生涯。我亦留在此,不慌不忙,任由时光穿透胸膛。为了过去的时光,敬往事一杯酒,再爱也不回头。

扯淡八卦吹牛逼,就是说不出,我其实很想你

歌词里的“Long time no see”,像是英文醉汉版的《好久不见》。相思是篇冗长的腹稿,可发表出来却往往很短扯淡八卦吹牛逼,就是说不出,我其实很想你。这或许是一番想念到极致的体验。

若是重逢在梦里(旧情也罢老友也罢)(2)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这首歌越听越难过,彼时的好友都像从一个点发射出去的射线,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远去。年轻时候的那些朋友那些事,全都忘记了,只有喝醉的时候,还能想起一些。 我有很多重要的东西在有意无意间都丢了,我走过的路,去过的地方,唱过的歌儿,在脑海中逐渐模糊了。当我想起这些的时候,感觉像是严重的情感哮喘,这卡在喉咙的愛,还是会有心痛,可我知道,时间在让某些事情变得面目全非的同时,也会让另一些事情在生命里纹丝不动,比如想念,还有爱。世事无常,我果然还是想和你在一起。十几年相思加两斤黄酒,才把这句喜欢说出口。

十七岁以为忘不了的人,其实就是一把烟。十九岁的故事虽然风声鹤唳,却仍是不懂爱的年纪。 二十二岁认真爱着一个人,不知道会有怎样的烙印。生活的面目千万种,杯盘狼藉之后,执杯对坐的是谁。言不由衷的寒暄里,最害怕触及的究竟是哪一处落灰的角落。那些年的我们啊,年轻得还不足以道人生。

相聚时我们预想过离别,离别时我们预想过思念,纵然如此,当离别和思念到来的时候我们还是会手足无措。哪有什么停不下的酒保,停不下的只有时光

若是重逢在梦里(旧情也罢老友也罢)(3)

真想和你再见上一面啊。可是见了一面,既不能吻你,也不能抱抱你。还是算了吧,天气挺好的。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记得《西西里的美丽传说》 有句台词:“后来有很多女人躺在我的怀里,问我爱不爱她?我都回答爱。可是我最爱的那个人,却从来没有问过我。”

正如西蒙·波娃在《越洋情书》里写的那样:“我渴望能见你一面, 但请你记得,我不会开口要求要见你。这不是因为骄傲,你知道我在你面前毫无骄傲可言,而是因为,唯有你也想见我的时候,我们见面才有意义。”

夜晚总是让人特别感性。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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