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古代斋戒的三种类型,礼制斋戒、佛教斋戒和道教斋戒在时间、仪轨、饮食规定甚至是内涵上都有很多异曲同工之处。它们之间的关系不能简单地用都是一种礼仪形式来概括,特别是在中国古代儒释道三家并存的文化环境之下,其关系更需进一步深解。
礼制斋戒、佛教斋戒和道教斋戒的相互关系在唐代又有了一些共同的趋向,影响了当时人们对于斋戒的感知和认识。
一、斋戒素食的共同规范
素食最初并不是斋戒的共同规范,中国早期国家礼制斋戒中若逢吉祭吉斋戒就不素食。《庄子·人间世篇》中记载颜回向孔子问礼,曰:
“回不饮酒、不茹荤者数月矣,可以谓斋乎?”子曰:“是祭祀之斋,非心斋也。”
颜回所说的“荤”,在古代并非指肉食,而主要是葱、韭之类有气味的食物,为了防止在祭祀时口中发出不良气味, 亵读神灵与上帝,不适用于斋戒时所食用,赵翼在《陔余丛考》中也提出“斋戒不忌食肉”。但是在遇灾害和丧事时就需要斋戒素食,《丧大记》:“期,终丧不食肉,不饮酒。”丧事期间禁止肉食。父母丧事之时,孝子除了要做到“哀容毁顿”以外,在饮食方面也需严苛束己,如东汉时申屠蟠“九岁丧父,哀毁过礼。服除,不进酒肉十余年。每忌日,辄三日不食。”
因此,在佛教传入以前,素食在中国社会中已经比较常见,且在部分斋戒中适用,只是此时的素食还不能简单地称之为“斋”,仅用与肉食相对的菜蔬之类的词汇来表达,而“斋”字多用于斋戒的简称。
南北朝时期,佛教和道教都相继提倡素食,而佛道的普及又使其重要的斋戒形式斋会盛行,若遇丧忌,孝子除依然遵行早期以来的斋戒以外,丧忌设斋几乎成为一种风尚,在这些斋会期间大都以素为食,设斋必吃素渐渐成为社会普遍遵守的约定,“斋”渐有素食的涵义:
“陈留董景起妻张氏,景起早亡,张时年十六,痛夫少丧,哀伤过礼。形容毁顿,永不沐浴,蔬食长斋。”
“斋”字明显被赋予了与蔬食含义相同的“素食”的意义。因此,到唐代时,斋戒已经带有明显的素食涵义,只是此时的斋戒素食适用范围较小,即仅限于特定时间段的一定人群。
二、斋会的盛行
斋会是佛教和道教中共有的重要斋法,斋会的适用范围随着佛教和道教发展兴盛逐渐扩大。形式各样的斋会、供斋层出不穷,并作用于传统的斋戒形式。最突出的就是丧忌期间的斋戒,儒家所宣扬丧忌时的斋戒,主要是出于礼制,重视个人的诚心,而佛教道教的斋会则为这种斋戒注入了新的形式,即丧忌期间举行斋会。
在这些斋会中,斋戒与之联系在一起,这些场合都需要规章纪律,斋戒则通过斋会将僧侣的自身修行和佛教的社会宗教活动组合起来。不仅仅佛道教徒参与时谨守斋戒,设斋与会的普罗大众也会进行自身的清洁奉戒。因此可以说,斋会就是一场大型的斋戒法会,是斋戒进行的重要场合。
总之,礼制斋戒、佛教斋戒和道教斋戒各有特点而又有其共性,在独立发展的同时又相互影响和借鉴,并产生一些共同的趋向和新的形式。这种复杂的关系影响了社会文化的发展,特别是在多元文化交融、儒释道繁荣的唐代。唐代国家在原有斋戒的基础上开始将佛教、道教的斋戒纳入到国家层面,推广斋戒活动,使唐代国家斋戒制度呈现多样化而又规律化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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