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不管通过哪个平台,何种方式缴费,最终所缴纳的费用都进入到了电信运营商的账户,岂能充值的时候允许第三方平台,退费的时候就不认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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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苑广阔
据工人日报报道,长春市民韩先生手机卡销号后,向当地某营业厅申请退回3500元话费余款,却被告知“只有在柜台现金缴费才能退现”。长春市消费者协会介入后,几番努力,经过长达4个月的艰辛维权,韩先生才得到退款。
随着网络和智能手机的普及,现在给手机账户缴费充值变得越来越便利,完全可以做到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就完成业务办理。这对消费者和电信运营商显然是一件双赢的事情:消费者获得了业务办理的便利,运营商也极大地节省了各项成本。然而有些业务办理,非但没有任何便利可言,反而仍旧是“难如上青天”。
例如这次消费者4个月维权要回话费余额,这与手机缴费充值时只需一两分钟就成功办理比起来,可谓是天壤之别。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缴费如此容易,退费又如此之难?
按照涉事营业厅的说法——“只有在柜台现金缴费才能退现”,而通过其他第三方平台缴费的,则无法办理退款。这样的规定,显然毫无道理可讲。
常理而言,消费者不管通过哪个平台,何种方式缴费,最终所缴纳的费用都进入到了电信运营商的账户,岂能充值的时候允许第三方平台,退费的时候就不认账了?
在这方面,其实也是有据可依。2007年原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关于用户手机销户要求余额退现金申诉处理的回复》也明确提出:手机账户余额归用户所有,当用户要求对账户内金额进行支配使用时,通信企业应切实履行其配合义务,向用户退还账户内余额。也就是说,手机账户余额退回所有权应归属消费者,经营者不应设置不合法、不合规的限制条件。
因此,当消费者办理了手机销号业务,那么于情于理于法,电信运营商都应该退回余款而不能人为设置障碍。而在当地消协介入以后,涉事营业厅表示已经提出改进需求,将原退费规则修改为与在营业厅退预存款规则一致,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服务需求。
这也说明原来的“不能退余款”并非客观条件所限,而只是人为地设置障碍,增加消费者退款的难度,最终的目的是让退款的消费者知难而退,留住消费者。
市场交易就该公平公正,只有提升服务质量,重视消费者的诉求,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赖,赢得市场的认可。消费者缴费容易退费难,“难如上青天”的问题,在电信类领域也是由来已久,仅长春市从年初到现在,其受理的电信类投诉已不下1900件。因此,这些乱象也应该引起通讯公司和监管部门的重视,并予以改进了。
□苑广阔(职员)
编辑:胡博阳 校对: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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