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餐饮品牌硬性保护

美国可口可乐公司老板曾经说过:“即使可口可乐公司在一夜之间被大火烧为灰烬,它在第二天就能重新站立起来,因为可口可乐的品牌价值高达600多亿美元,这就是品牌的力量,是大火烧不掉的财富。”

餐饮店产品改进(餐饮品牌维系保护)(1)

既然品牌是如此重要,那么,该采取什么样的方法和措施对餐饮品牌进行有效的保护呢?

对品牌的硬性保护,主要是指对品牌的注册保护,它包括纵向和横向全方位注册,不仅对相近商标进行注册,同时也对相近行业甚至所有行业进行注册。

比如杭州的娃哈哈公司对商标的注册,不仅包括了娃哈哈,还有娃哈娃、哈哈娃、哈娃哈等,光是防伪注册就有70多种,这样一来就确保了品牌保护的万无一失。

1.商标注册好处

商标是企业的生命,可以成为最有价值的财产;商标代表了产品与服务的质量和信誉,能使消费者记住产品和服务;注册商标不仅是协助企业快速成长的利器,也是企业创造利润的必经之路。具体来讲,进行商标注册有以下好处。

(1)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创造强势品牌奠定基础。

(2)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出处的作用,引导消费者认牌购物或消费。

(3)促进生产者或经营者不断提高、稳定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4)有利于市场竞争和广告宣传,是企业信誉和质量的象征。

(5)避免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避免无意侵权而支付巨额赔偿。

案例

“格拉条”是阜阳名小吃,就是一种类似面条的即食小吃,可是,阜阳特色小吃格拉条的商标已经被北京的一家餐饮公司抢注。

根据《商标法》规定,一旦“格拉条”商标被北京的这家公司注册成功,该公司有权要求阜阳的格拉条停止经营,或支付使用费用,同时,根据相关规定,阜阳格拉条属近似商标,将不会再有申请注册的机会。

(6)能防止或阻挠他人在所专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再注册一个相同或令人混淆的商标。

案例

湖北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是商标“周黑鸭”文字和一椭圆拱门内的“卷发小男孩”图形的商标专用权人。从2009年12月开始,市场上出现了一个“汉味周黑鸭”,不仅与“周黑鸭”商标字体相同,且小男孩卡通形象也类似。“周黑鸭”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由,将“汉味周黑鸭”告上法庭。

餐饮店产品改进(餐饮品牌维系保护)(2)

武汉市中院审理认为,“汉味周黑鸭”标识使用的直发小男孩卡通形象,与“周黑鸭”商标中的卷发小男孩图形的人物主要要素组合后,形象整体相似,构成对“周黑鸭”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有明显“傍名牌”、“搭便车”行为,构成对“周黑鸭”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

法院一审判决 “汉味周黑鸭”立即停止使用带有“周黑鸭”字号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与“周黑鸭”注册商标近似的图形标识,立即停止自行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带有“周黑鸭”字样的店面名称或者门面招牌,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

(7)有效地对相似的商标提出异议或维权。

相关链接

小肥羊商标维权之路

小肥羊酒店于1999年9月13日在工商局注册登记成立,在开业仅几个月以后的12月14日,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的小肥羊公司即向商标局提出了对“小肥羊”这一独创商标进行注册的申请,并于2003年2月14日获得了初审公告,然而,此时便有一些跟风假冒的商家开始对获初审公告的小肥羊商标恶意的提出异议,为此,小肥羊公司为了保护小肥羊这一民族品牌,不得不开始了漫漫的维权之路。

餐饮店产品改进(餐饮品牌维系保护)(3)

经过几年来一系列的艰苦诉讼,至2006年5月1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西安小肥羊烤肉馆和陕西小肥羊实业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就“商标侵权行政诉讼”一案,维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3043501号“小肥羊LITTLESHEEP及图”商标注册的判决,标志着小肥羊维权历程的全面胜利。

该案的终审判决,是该公司“小肥羊LITTLESHEEP及图”商标在继2004年11月12日获得驰名商标认定后的又一具有历史意义的里程碑,“小肥羊LITTLESHEEP及图”商标将成为该公司的注册驰名商标,得到《商标法》的全面保护。

几年来,为保护“小肥羊”的自有品牌,小肥羊公司及其子公司做出了巨大的努力,至今为止在国内已经申请了36种、涉及17个类别的77件商标,已取得30件商标注册证,另有涉及4个类别的9种商标在26个国家和地区申请了77件商标,目前已取得46件商标注册证,并有3件商标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已经初步形成以“小肥羊卡通羊头”和“小肥羊”文字不同组合的完善的系列商标保护体系。“小肥羊卡通羊头形象”与“小肥羊文字” 已经成为小肥羊公司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餐饮店产品改进(餐饮品牌维系保护)(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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