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哲学史上,幸福问题是讨论得很多的一个问题,大致分两派。
一派叫快乐主义,认为幸福就是快乐,快乐本身就是好的,是人生的目的。这一派的创始人是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到了近代,代表人物是英国的经验论者,比如休谟、亚当·斯密、约翰·穆勒。谈到什么是快乐,这一派强调的是生命本身的快乐和精神的快乐,比如伊壁鸠鲁说:快乐就是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烦恼。你身体健康,灵魂安宁,这就是快乐,就是幸福。约翰·穆勒更加强调精神的快乐,认为它是比身体的快乐层次更高的快乐。
另一派叫完善主义,认为人身上最高贵部分的满足才是幸福,那就是精神上或道德上的完善。不过,他们一般并不排斥快乐,承认完善亦伴随着精神上的快乐。这一派的创始人是苏格拉底,他的学生柏拉图和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继承了他的观点,在他之后还有犬儒学派和斯多葛派,近代以来主要是德国理性论者为代表,尤其是康德。
苏格拉底提出一个公式:智慧=美德=幸福。在他看来,一个人如果想明白了人生的道理,懂得灵魂远比肉体重要,好好照料灵魂,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他就是一个幸福的人。
从中国哲学史来说,幸福这个词是现代汉语词汇,古代汉语里幸和福这两个字是单独使用的,没有幸福这个词,要了解中国哲学家对幸福的看法,主要依据他们谈论人生境界的那些内容。
我觉得道家比较接近快乐主义,认为人生的理想境界是保护好生命的本真状态,庄子在这同时还强调精神的自由,崇尚那种与造物者游、与天地精神相往来的境界。儒家比较接近完善主义,认为人生的理想境界是道德上的自我完善,安贫乐道就是幸福。在精神生活上是乐道,在物质生活上就是安贫。
孔子说: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又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你看他也很强调简朴状态中生命的快乐。
所以,比较两派的观点,我们会发现它们的差异其实并不大,两派的共同点是重生命、轻功利,重精神、轻物质。
完善主义重视精神生活,快乐主义也认为精神的快乐更有品位。快乐主义重视享受生命的本真状态,完善主义也认为简朴生活才能使人真正享受生命。历史上没有一个哲学家主张物质欲望的无穷尽满足就是快乐,不会有的,否则怎么叫哲学家呢。
快乐主义者约翰·穆勒说,幸福就是快乐,但快乐是有质的区别的,有层次的高低的,一个人只有品尝过不同的快乐,做过比较,才能判断哪一种快乐是质量更高的。所有品尝过不同快乐的人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一样的,就是精神的快乐要远远高于肉体的、物质的快乐,是更强烈、更丰富、更持久的快乐。
有的人只品尝过低层次的快乐,他陷在里面出不来,从来没有品尝过高层次的快乐,所以才会以为那是世界上最大的甚至是唯一的快乐。如果他以后提升自己,有了更高的追求,就会发现以前的那个状态并不是真正的幸福。
这也说明了为什么不能只从主观感受来判断幸福,因为主观感受的优劣也必须用价值观来判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哲学史上谈幸福,就是从价值观出发的。
本文来自《周国平人文讲演录:幸福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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