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个人对语言的定义
1、语言的定义
关于语言的定义,笔者也没有参考过其他文献的说法,我个人认为语言的定义应该是:语言是有一定文化背景的习惯。这个定义明示了语言两个很重要的属性:
(1)习惯:我的故乡陕西,有一道妇孺皆知、人人都特别喜欢的名小吃,名字叫“肉夹馍”。这个词大家听习惯了,感觉没什么别扭的,但实际上我们大家都知道并不是“肉”夹“馍”,而是“馍”夹“肉”。有些学英语的学生,有些时候听到老师公布答案而没有给出清晰理由的时候,常常会诋毁老师水平太低,其实有很多语言现象没有道理可讲的,就是一个习惯问题。我们来举个例子:英语中“daddy”,表示“爸爸”,口语中使用的较多;father,在英语里面表示“父亲”,书面语中使用的较多。其实不论是英语还是汉语,自它们中的每个词或句型被创造的那一天开始,创造者就把它们传递给了下一代人,下一代人再传给下下一代人,以此类推,久而久之,一种语言就有了固定的单词、短语和各种句型,就成为一种习惯,当然在语言演化的过程中,也有推演和扩展,但时间久了最基本的就固定为了语法。
(2)文化:说道文化,我们先从我们的母语汉语讲起。打个比方,我们中国有句成语叫“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公元550年,北朝的东魏大将军高洋逼迫东魏孝静帝退位,建立了北齐王朝。次年又毒死了孝静帝和他的三个儿子。有一年出现了日食,高洋担心自己的皇位不保,问一个亲信:“王莽夺了刘家的天下,为什么后来刘秀又能把天下夺回去?”那亲信说:“陛下,这要怪王莽自己了:他没有把刘氏家族斩尽杀绝。”高洋马上又大开杀戒:把东魏姓元(原姓拓跋)的二十五家直系皇族700多人全部杀光,连婴儿也无一幸免。消息传来,东魏的元姓都很害怕,他们赶紧聚集起来商量对策。有个名叫元景安的县令说:眼下要保命的唯一办法,是请求高洋准许他们脱离元氏,改姓高氏。元景安的堂兄元景皓坚决反对,他说:“怎么能用抛弃本宗、投靠他姓的办法来保命呢? 大丈夫宁可做玉器被打碎,不愿做陶器得保全! 我宁死也不改姓。“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比喻宁愿为气节牺牲而不屈服的高风亮节。再例如 “望梅止渴”、“画饼充饥”、“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等等这些成语。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何为“成语”,成语一种是既成的、固定的短语,是一种被沿用了的习惯。我们中国人有了我们汉语的文化背景后,对这些成语的含义都是了如指掌,但对于学习汉语的外国人来说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举个英语例子:pay a lip service. Pay 这个单词在英语里面的意思是“付款、付钱”,但这个固定短语的意思并非“支付嘴唇服务”,而是指某人不是真心想帮助你,而是“嘴上说说而已罢了”。再举个例子,杭州有两句骂人的话一个是 “62” ,另一个是 “13” 点,这两句话你在杭州说,或者对杭州人说是可以听懂的,但你在其他省份说,或者跟没有在杭州呆过的外省人说,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所有我对语言的定义是:语言是有一定文化背景的习惯。所有的语言都适用这一规则,无一例外。
2、由汉语(语文)学习推演出英语一般方法
我们大家都有没有发现这样一个规律,但凡人类文学史上的文豪巨匠,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酷爱读书,如饥似渴,废寝忘食,它们读过的书用“汗牛充栋”这个成员来形容一点儿不为过。再看看那些语文学习好的“学霸”们,它们也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酷爱读书,如饥似渴,废寝忘食。其实如(1)中所说,我们看书籍、学语文书上的课文,包括我们日常听的、说的,其实都是一个不断模仿他人习惯的过程。我们学古文,就是模仿古人撰写书籍的用词和文路,学习现代文亦是如此。孩子们学语文的时候,为何老师经常要求背诵(出口成章)?为何经常要求孩子每天坚持阅读?道理不言而喻。所以学习语言,尤其是对于没有特定语言环境的学习者,听、说、读、写、背诵、模仿一样都不能少,只有熟练的模仿,才能有创造创新。
二、少儿英语学习方法
1、挖掘使用少儿超强模仿力
儿童的模仿能力是最强的,它们自出生的那一天起,每一件事情都在模仿大人的一举一动。在小宝宝会说话前,父母不管孩子会不会说话,每天都会说很多含有“爸爸”或“妈妈“的话语,比如说:来,爸爸抱抱;来,妈妈亲一下” 等待。大人再反复说高频词“爸爸”、‘’妈妈“,有些爸爸妈妈每天在孩子面前重复爸爸妈妈少则几十次,多则上百次,所有孩子会说的第一个字或词语不是电视、不是巧克力,而是”爸爸“或 ”妈妈“,因为这个两次孩子听到的次数最多,这说明在孩子不会说话之前,它们一直在模仿这两个高频词,这是肯定的,不然为何小宝宝为刚会说话,就会说爸爸或妈妈这两个词呢。
小孩子不识字,更不懂语法,但他们为何能说会道?因为他们再反复地进行听、说和模仿。如果把一个刚出生的美国或英国宝宝放在中国,那么如果他不学习英语,那么他长大了,英语肯定是一窍不通,但是汉语绝对是脱口而出。这些事实告诉我们,模仿是学习英语的第一个方法,也是最最重要的方法。
给大家讲个故事吧:以前在印度有一个小宝宝,出生没几天,就被一只狼叼走了。万幸的是,这是狼没有把孩子吃掉,而是在狼窝里给他喂奶、吃东西,把孩子给慢慢养大了!有一天呢,有人发现了这个跟狼群混在一起,他不能直立行走、浑身长毛、茹毛饮血、会像狼一样嚎叫,这个人就设法将其救回到人类社会,但是遗憾的是,无论人们如何教这个孩子学习人类语言,他都学不会,他只会像狼一样嚎叫,吃生肉,“昼伏夜出”,“野性不改”。狼孩这个故事告诉我们:(1)儿童时代孩子的模仿能力最强,是孩子学习语言的最佳时机;(2)没有模仿,就没有语言;(3)环境对人的影响(孟母三迁就是这个道理),没有学外语的语言环境,那么就要通过反复看视频、听磁带、反复听说读写来弥补环境缺失带来的不足。
再举个例子,为什么聋哑人即聋又哑?因为他们的五官中语言输入器官耳朵存在先天性的障碍,听不到别人的讲话,这是学习语言的关键性缺陷。正因为聋哑人不能听到任何声响,所有即使他们的舌喉都是完好无缺的,他们依然不会说话,听不到说话声,模仿就无从谈起,也就不会说话。
万物守恒定律告诉我们:任何东西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凭空消失。人体好比一个系统,一个系统如果没有输入,那肯定是没有输出的。一台电脑,如果没有连接数据线,那肯定没有输出;如果没有太阳,地球将是一个死寂沉沉的世界。
2. 将游戏融入教学,避免僵化和死板,在愉快得玩耍中长知识。
我们每个人都有个快乐的童年时代,贪玩是儿童的天性,我们也都深有体会。当我们把学习与玩耍完美的结合起来后,我们会惊奇地发现,孩子们学习的热情会被极大地激发出来,学习不再枯燥,而是充满乐趣,学习效果倍增,事半功倍。
3. 合理开发利用“虚荣心”
人有七情六欲。每个正常的人,都有虚荣心。一提到虚荣心,很多人都会嗤之以鼻,都会说虚荣心要不得,一定要克服压制虚荣心。但是大家不要忘了有句哲学名言: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Every coin has two sides.)。虚荣心亦是如此。虚荣心是上天赐予每个正常人的一笔宝贵的财富,合理充分利用并驾驭好虚荣心,我们会受益匪浅。
我在中学刚刚开始学英语的动力,就是那么一点点的虚荣心在“作祟”:上了初中的同村同学告诉我说英语太难学了,student(学生)这个单词有七个字母,记不住啊!他们说这话的是,我就在想,到底就多么难学,我就不信我学不好;我还再想我要是学好了外语,那我就可以跟会讲英语的外国人说话聊天了,那是多么的令人羡慕和自豪的事情啊(但我并没有崇洋媚外的心里,而要怀着“司以长技以制夷”的心态)!那简直就是学生中的“高大上(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节奏啊!再说大点,没有虚荣心,人就没有生活的动力,没有奋发的劲头,世界也就失去了前进的原动力。
三、英语学习具体的一些技巧
如上所述的方法,不再赘述。这里简单谈一下如何快速记住单词。
充分发挥想象力,运用头脑风暴法,随便联想,找一个方法快速记住单词,有时候你的联想可以是不切实际的,这都无关紧要,只要能想方设法记住单词就行。
实例 1 :
发散形象思维,看到字母“S”,可以联想到哪些单词呢?(我们不管联想与事实是否相符,只要能快速记住单词即可。)
S 看上去像一条弯曲而柔软的绳子。如下图所示:
实例 2:
museum 好多人记不住这个单词,但是你仔细观察这个单词,就会发现 mu 和um 的对称中心是se(mu-se-um)。再比如:phone 可以这样记:ph-one;eraser 可以这样记:er-as-er。
总之,只要肯动脑,肯花心思,记单词并不是件难事。
另外记单词,最好把它放到一句话里去记忆,光认识几个单词,而不会造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用到句子中去,这样你才能把英语学活,因为语言最后的沟通都是通过句子来完成的,而不是个别的单词。
实例 3:要把容易混淆的句型放在一起,通过比较来进行强化记忆,例如:
(1) Do you like your English teacher?
(问“是否喜欢”)
(2) What's your English teacher like?
(问“长相、性格”)
(3) How do you like your English teacher?
(问“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或事物的评价或看法)
四、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所以发现和培养孩子的兴趣是最最重要的事。
只有喜欢了,孩子学习起来才会有源源不断的动力,孩子才都会如痴如醉,废寝忘食,才会幸福的学习,而不是枯燥的应付。
我的英语能学到今天这个程度,跟我喜欢学英语有很大的关系。我一有空就听磁;练习听力、反复模仿别人的发音,抄录句型、好句子,熟读甚至背诵课文,背诵名人经典文章(背诵培根散文),自己用英文写文章,培养语感。就连拿着英文词典看半天,也会津津有味,从未感到索然无味。我的大学英语课程只跟老师一起上了半年时间。老师告诉我,你可以去自学了,老师照顾的是大部分学生,你跟着老师反而会阻碍你前进的脚步,就这样老师终于把我给“解放”,大学英语我基本都是自学的。上大学那会,我一有空,就看学英语、看英语小说,比如《简爱》、《傲慢与偏见》、《雾都孤儿》、《艾滋病病理》等等,那会看起英文文章来,真的是如饥似渴,如痴如醉,比吃肉都能香上百倍。英语是我所有科目里面最爱学的,也学的最好的。
我对自己的要求是:不光要能听懂、看懂,更重要的是要做到脱扣而出。有些人说,这个很简单的,我能听懂,我能看懂,但就是不会说出俩,这是典型的“哑巴英语”,把语言最基本的功能“口头交流”给丢弃了,这是很多学习外语的人常犯错误。
我不仅精通英语,我还会说一些简单的日语。大学里面我选修了日语,学过了英语后,我就用学习英语的方法学习日语,反复的听磁带,反复的朗读背诵课文。这么多年过去了,日语我很少用,到现在为止很多日语单词或句子我都看不懂了,但是我依然会说,依然能进行简单的日常对话。
打球,要培养球感;学音乐,要培养乐感;同样地,学语言,要培养语感。而语感的培养需要长期的听说读写训练,不是短时间能够有所感悟的。
总结语:
任何时候大家要牢记:学习任何东西,都有规律可循,都有好的方法和窍门,但是没有捷径。
量变与质变的哲学原理告诉我:没有量的积累,就不会产生质的飞跃。“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口吃不了个胖子 ”等等,都是同样的道理。所以不要去相信所谓的速成班,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往往都是平时踏踏实实、持之以恒学习的那些人,而不是速成班里出来的。
我在重庆江长安汽车集团公司上班的时候,有一天下午在重庆大学上商务英语,有幸碰到“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老师,在重大露天体育场现场讲课,我当时很兴奋,果断买票入场,但是也没有听到他很多关于学习英语的妙招,更多听到的是热爱英语,疯狂地学英语。讲白了,就是要下功夫,干任何事情,不肯下功夫,那肯定是干不好的。当然李阳老师在现场说的一句话我并不认同。他说给孩子教英语,用英语问孩子 ”这是什么(What’s this?)?” “This is a desk(这是一张课桌。)”,“那是什么 (What’s that?) ?” “That is a chair(那是一把椅子。)”,是很垃圾的教学方法,并说这不是在教孩子学英语,而是在进行“弱智恢复训练”。听到李阳老师这样说,我感觉很遗憾,难道我们每个人一出生就不用去学这么最简单最基本的日常用语,而去学繁琐复杂的句子和高深的语法吗?小宝宝自会说话起,不论学说汉语还是其他国家的语言,都是先从最简单、最基本的单个字词学起说起的,他们经常会问大人,这是什么?那是什么?。所以我说李阳老师说的这句话太过偏颇了。
以上是我个人学习英语的历程和一些愚见,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当然学习方法因人而异,大家也可以创造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正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嘛。谢谢大家。
笔者简介:
西安工业大学(原西安工业学院)机电一体化专业毕业。
英语六级水平:
- 英语四级、六级英语证书
- 英语四级、六级口语证书
- 200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争三等奖
- 2002 年西安东郊四大院校(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纺织大学、西安工业大学)英语演讲四等奖。
现在是“英汉互译自由职业译员”,从事口笔译工作(14年译龄)和英语教学。大学期间曾经结交过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数十位外国朋友,带过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的英语辅导老师。
当然学习英语的方法很多,本人上述方法仅供各位网友参考。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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