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

张吟丰 邓单丹 黄驰宇

  

  

做到克己奉公(克己奉公的模范)(1)

  雷锋(1940年—1962年),原名雷正兴,出生于湖南省望城县(现为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在短暂的一生里,雷锋克己奉公、助人为乐。1963年3月5日,毛泽东同志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3月5日也被定为学雷锋纪念日。

  要说雷锋的一生,不得不提他的三次择业。第一次择业是在1956年,小学毕业后,雷锋响应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放弃了好的就业机会,毅然留在农村,加入了秋征的队伍。第二次择业是在1958年,雷锋响应国家号召,放弃了安逸的拖拉机手的工作,加入辽宁鞍钢成为一名工人。第三次是在1960年,在国际局势发生变化之际,雷锋放弃高工资的工人身份,转而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

  三次择业,他总是选择国家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他时刻将党和人民放在心上,对自己却带着一股狠劲,成为克己奉公的模范。2014年3月,在给“郭明义爱心团队”的回信中这样写道:雷锋精神,人人可学;奉献爱心,处处可为。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宫平说——

  雷锋故里学雷锋,雷锋精神代代传。作为雷锋故里检察院,不仅要在时代洪流中传承好雷锋精神“接力棒”,更要做好雷锋形象的法治“捍卫者”。望城区检察院通过参观雷锋纪念馆、到雷锋路社区学习、听雷锋生前的同事讲党课等活动,以学促思、以思促用,让雷锋精神在每一名检察人员心中落地生根。在开展保护英雄烈士专项行动、切实保护雷锋名誉和形象的同时,望城区检察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与意识形态教育常态化、日常督查和责任追究程序规范化,以党建带队建,打造“雷锋式检察院”,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本报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邓单丹 黄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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