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老汉公交车上遭众人嫌弃(老汉公交车上公然看黄片)(1)

6月18日下午2时许,有网友爆料称武汉727路公交车上,一名老汉公然播放黄片,画面太污,不敢直视。乘客们纷纷表示太尴尬,不知如何是好。

据悉,老汉坐到公交车后面车厢左边第二排的位置,他旁边和后面一排坐的都是女乘客。老汉随手掏出一台IPAD,开始看起黄片,并且在观看过程中都不插耳机!声音传遍了整个车厢。整个过程持续了20多分钟,老汉才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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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只是个宝宝!小司妹你怎么能给大司兄发来这么污的新闻呢!大司兄看完后都羞(兴)涩(奋)了!

唉,说回这位老汉!虽然可能您老比较有“兴致”,但回家再看嘛!实在不行,最起码带一个耳机啊!

老汉的行为最可能触犯的罪名: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的行为。

其中,“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的形式多样,就包括像老汉这样的展览行为,即陈列以供他人观看。展览是一种静态的展示,行为人(老汉)将淫秽物品较为固定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置于一定的空间(公交车)内,招揽或引诱不特定的或特定的多数人前来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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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我们公交车上的乘客们没有被老汉吸引过去,不然估计此时司机都没心思好好开车了~

另外,传播淫秽物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行为人不必出于牟利目的。一定情况下,间接故意也可以构成,比如老汉这种自己观看淫秽物品,对于他人围观不闻不问,因而造成恶劣影响的,即可按此罪论处。

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鉴于老汉的行为并未造成严重的后果,虽然违法,但尚不构成犯罪,据最新报道,老汉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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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在公共场合不能播不能看,能不能自己偷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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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自己“偷偷看”这个问题,就不得不提及一下曾经轰动全国的“延安小夫妻黄碟案”:

2002年8月18日晚,陕西省延安万花山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一居民家正播放“黄碟”。四名民警前去调查,民警冲入了居民家中后发现房间内有张某夫妻二人,此时电视机已关闭。但民警将张某夫妻二人抓到派出所,对他们进行了处罚。事件在网上曝光后,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最终公安机关对这对夫妻进行了平反,撤销了相关处罚决定,并对有关执法人员进行了处罚。

在我国刑法中,关于淫秽物品的处罚主要是非法贩卖、制作、传播等行为,因为这些行为侵犯了国家对文化出版物品的管理秩序和社会的善良风俗

如果是出于“独自欣赏”目的,在自己家中观看,因为其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并不会对国家、社会直接产生严重危害后果。根据我国刑法中“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原则,所以在自己家中偷偷看黄片并不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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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这里并不是鼓励大家在家偷偷看!

就未成年人而言:未成年人心智发育未成熟,思想较单纯,行为较冲动,自制力较差,且善于幻想,所以未成年人看黄片不仅会容易不思学业,成天沉浸在低级趣味的思想之中,而且在冲动之下常常会做出出格的行为,甚至于犯罪。

所以,无聊的时候还是来看看大司兄和小司妹的普法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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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看黄片”,其实并不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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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大家都听说过,对于一些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会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境地:78岁老扒手何以让警察束手无策?坏人变老和老人变坏论的背后(点击可查看)

“老汉看黄片”不是一个刺激肾上腺的娱乐话题,而是一个严肃的社会话题。随着老龄化的加剧,不少老年人成为边缘群体的一员,精神上的慰藉也就容易处于一种空白的状态。当老人难以通过常规渠道满足精神诉求,剑走偏锋就难以避免。老人也有着自己的情感需要和精神诉求,“看黄片”的渠道尽管是扭曲的、畸形的,却仍然可能成为不少人的选择。

虽然老年人的生活需要我们更多的关心与关注,但这绝不是老年人违法犯罪的理由与借口。就好比“生活困难的人很多,但犯罪的只是极少数”一样,缺乏精神寄托的老年人也不在少数,但违法犯罪却也只是寥寥。无论如何,我们都应恪守那一份人性的底线,坚持着自己的操守。

来源:法律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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