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看似充满诗意,但是细读之下充满恐惧和残酷的话语,其实是一幅雕版画的名字,在这幅雕版画的背后,则是充满黑暗、血腥、残酷、混乱的欧洲中世纪“猎巫运动”!
大家好,我是以史为鉴。
之前发布过两篇黑暗系的文章,和大家聊了聊欧洲人搞的“干缩人头”贸易是如何毁掉南美土著和新西兰土著的,貌似还有挺多人愿意看(见下方链接),于是黑暗系第三篇文章终于上新了,这期我们来聊聊“猎巫运动”的故事。
被囚禁的灵魂:干缩人头贸易是如何毁灭南美土著的(一)
毛利人的绝唱:烘制人头贸易是如何毁灭新西兰土著的(二)
有人问欧洲中世纪“猎巫运动”的背后到底有多残酷、多黑暗?
以史为鉴举一个例子:所谓的修士、猎巫者、法官可以以莫须有的罪名随便抓捕疑似女巫的女性,然后受害者面临的就算残酷的拷打,然后就算被烧死……
甚至在17世纪的时候,还有只经过一道口供就把几百人送上火刑架这样的事情发生。
这幅19世纪的雕版画就是开篇中提到的那副《你会被折磨得薄如羽翼,阳光会穿透你的身体》。在这幅画中,一个被当做女巫的年轻女性将面临修士全方位的“检验”与“询问”,她被剥掉全部衣物后,这个可怜人将受到多种酷刑,直到旁边的记录者诱使她说出审判者们希望得到的供词。
仅仅图中展示出来的刑具就包括指枷、烙铁、提琴枷、链枷、镣铐、钳子,以及恐怖的拉肢架的一部分(在右侧)。而在她招供后,面临她的可能是“仁慈”的绞刑或者斩首,或者是一般性对待女巫的归宿:火刑柱。
在中世纪,出于对黑死病的恐惧和无力应对,欧洲基督教会把目标放到了异端和女巫身上,认为是异端、女巫、犹太人等施展了诅咒,或者是和魔鬼交易,这才引发了黑死病(或者是其他疾病),甚至是就是打算制造恐慌来验证教会的权威。异端和犹太人的故事本期先不说,本期只聊聊女巫的故事。
女巫到底有多可怕?如何在人群中识别女巫?识别女巫之后又该如何惩罚?
在猎巫行动刚开始的时候,受害者大多数是所谓的异端,或者是有奇异行为的女性,但是随着两个著名的来自德意志的多明我会(Dominican)修士——海因里希·克雷默(Heinrich Kraemer)和约翰·斯普伦杰(John Sprenger)合作写了一本旷世奇书《女巫之锤》(Malleus Maleficarum)后,这一切都改变了。
这本书的全名意思是“如同最有力的长矛,女巫之锤会给女巫及其异端邪说以毁灭性打击”。
我们看看《女巫之锤》这本书中是如何宣扬女巫的,书中写到:
(女巫)她们会召唤冰雹和有害的大风暴、闪电;使人类和动物不孕;对魔鬼言听计从,对孩童不是杀掉就是吞掉。(她们)使载着人的马陷入癫狂;她们可以在空气中将自己由一地传送至另一地……
她们能够迷惑法官和宗教审判官,以使之不伤害她们;她们不仅使自己也使别人在酷刑下默不作声……
女巫们会在每年的夜半集会上聚在一起,并向撒旦宣誓道:她们将会竭尽全力,尽可能多地杀死3岁以下的孩童。她们会以亲吻魔鬼的屁股来表示协议的达成,然后开始她们的终极暴行(即肆无忌惮地烘烤、吞食婴儿)……
这幅画中,左侧三名即将被烧死的女巫口里飞出来了一个恶魔,画的后方还有一个将要被“仁慈”的斩首的女巫。
不论如今的欧洲如何自诩为文明,但是中世纪的欧洲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时代之一,这里充满了血腥的人与人之间的杀戮,特别是男性对于女性的杀戮,可能仅仅是因为某个女性身体上的一个胎记,或者是她邻居的一个恶意举报,就会招来各种超出大家想象之外的残酷刑罚。
以史为鉴将在下面的论述中尽量避开一些特别残酷黑暗容易引起不适的真实案例,仅仅举几个记载在历史史籍中的残酷案件。
一、恶魔印记“恶魔印记”(Devil's Marks)是一个很虚的概念,解释权全部属于以铲除女巫为乐的修士。
在遇到一个疑似女巫的时候,这些修士首先将受害者剥完衣物,剃光毛发,在她身上寻找所谓的恶魔印记。
在修士看来,疑似女巫身体上的胎记、黑痣、痦子都是恶魔印记的一种。要是怀疑的对象长了六指儿、耳朵比别人尖,虎牙比别的人长,那就可以基本断定对方是女巫。
如果一个疑似女巫,全身都非常的干净,都找不到一点所谓的恶魔印记,是不是对方就是清白的?
很遗憾,就算出现这种情况,他们会义正言辞地声称那些印记是隐形的,而且有隐形印记的肌肤是感觉不到疼痛的,即使被刺破也不会流血。
于是为了寻找所谓的隐形印记,修士和施行人用大的铁针反复的吧,戳刺疑似女巫身上的每一寸肌肤。等到受害者某一处的肌肤已经彻底神经坏死,再次被戳刺的时候,没感觉到疼痛。于是这些修士就会胜利的宣布他们找到了隐形的恶魔印记,然后判处对方为女巫并处以死刑。
【上图就是会伸缩的尖刺,其大名叫做卑鄙的巫刺(witch-pricker)】
到了后来,这一手段变得更加隐蔽,修士们发明了一种可以伸缩的针刺,在外人看来,是一根非常锋利狭长的针刺进了疑似女巫的皮肤,但实际上铁针在碰到皮肤的时候却缩回了把手内。这样一来,疑似女巫自然感觉不到疼痛,于是被断定为真女巫无疑。
二、埃尔旺根女巫事件假如修士抓到了你的邻居,并认定她是女巫后,你可千万不要以为万事大吉了,这往往是大规模悲剧的开始。
1611年4月7日,在德意志一个名叫埃尔旺根(Ellwangen)的村子里,一位七十岁的妇女在圣餐仪式上不知道是打翻了圣饼还是什么别的小事,被以亵渎圣餐的罪名被逮捕。
这位名叫芭芭拉·拉芬(Barbara Rufin)的老妇人恰好是个臭脾气,不但经常大骂自己的丈夫,还得罪了不少邻居。于是老两口吵架时被老头骂了一句:“你这个女巫……”就被邻居当做证据举报了。
随着消息的扩散,越来越多的人都来指控她是女巫,甚至包括老太太的儿媳妇。
在经历了多天的严刑拷打后,死活不承认自己是女巫的芭芭拉·拉芬终于改口了。
在录下了她的口供后,5月16日她被斩首并且被焚烧尸体。但是芭芭拉的死,并不是女巫事件的结束,而仅仅是一个开始!随后,修士们根据芭芭拉的口供开始大肆抓人。
到了1661年年末的时候,德意志这个名叫埃尔旺根的小城市竟然已经进行了多达17次的大型女巫处决仪式,总共处死了超过100名的男巫和女巫;
到了1662年,又有150多名埃尔旺根人成为猎巫行动牺牲品。
到了1663年,甚至还有3名神父都以替魔鬼洗礼的罪名被处死。
……
另一部“名著”《如何发现女巫》的插图,“英格兰猎巫将军”马修·霍普金斯著。
一般审讯女巫时,流程是这样的。
女巫被“检查”后,审讯官问:是谁引诱你成为女巫的?
而惊慌失措的被审问者则回答:没人引诱。
于是审判者则纪录下来:她是自愿成为女巫的。
接下来就是严刑拷打,然后审判者则以减轻惩罚或者减免死刑诱使被害人举报女巫团伙。极少人可以不受这种诱惑。
而在受害者供出所谓的“同伙”后,审判者就以更换法官或者其他理由不承认答应的条件,将这些所谓的女巫一起送上火刑柱。
在上面提到的埃尔旺根女巫事件中曾有一个妇女供出了29个同伙,另一个妇女则供出了24个人。很明显,这些名单上的人极少有能逃脱的。
所以说,生活在中世纪的欧洲普通人简直就是生活在地狱,哪怕是在早于欧洲中世纪两千年,还处于奴隶制的中国西周,在正常岁月里也罕有如此大规模牵连普通老百姓的事件发生。
西方人经常标榜的文艺复兴的确诞生了许多灿烂的文明,但是在这灿烂的文明后面的却是无数普通百姓的血泪史,这些被烧死的“异端”、“女巫”又有谁替他们平反了呢?
好了,本期女巫的故事就先到这里,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点赞或者评论,我会根据留言安排下期内容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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