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人,他们用信誉换取金钱,在道德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不过,最高人民法院用12大手段来惩治欠钱不还的“老赖”们,可谓是一人失信,全家受累!失信者,寸步难行!
01
唯一住房法院可拍卖
今后,只有唯一一套住房,不再是欠钱不还者逃避法院执行的理由。比如说,被执行人50岁,其子25岁且有房产,即便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屋,也可以被执行;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屋,申请执行人按照廉租房标准,为被执行人提供一套小面积房屋,用于维持其生活必需,那么被执行人名下这套100平方米的房屋就可以被执行;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平均租房价格,为被执行人提供5到8年的租房费用,则被执行人名下这套100平方米的房屋也可以被执行。案例分析:江苏宿迁市沭阳的刘某某因涉及民间借贷纠纷,他的唯一住房被法院拍卖了81万多元,考虑到他今后的家庭生活必需,法院从拍卖款中支付给他5万元、相当于当地6年左右的租房费用。
02
查封、冻结支付宝账户
之前由于法律法规更新的滞后,很多被执行人把钱存到支付宝、微信等网络支付账户中,然后以银行卡中没有钱为由来忽悠法院,以此来躲避追债。现在,支付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成了老赖,以后网上订旅游住房、买保险、租房等等,都会受限。
03
一键就可网上冻结、划扣财产
人民法院和金融机构通过网络方式发送电子法律文书,接收金融机构查询、冻结、扣划、处置等的结果数据和电子回执。
今后,执行法官足不出户,鼠标一点就能对被执行人在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财产查得到、冻得住、扣得了。欠钱不还者,以后你的钱存在哪家银行都不安全了!
04
名单同步芝麻信用,网购受限
最高人民法院与芝麻信用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在消费金融、信用卡等场景,通过网络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
案例分析:因母亲将其名下房产用于借款担保,赵某登上了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份名单被同步至芝麻信用,从而导致赵某支付宝额度降低,网购消费被限制。
05
不得担任老板、董事、监事、高管
从2015年12月起,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06
车辆上不了高速
失信被执行者名下的车出行也将受到限制,进出高速路收费站将被暂扣。
07
水陆空出行受阻
欠钱不还者买不了飞机票;不能买列车软卧和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坐不了高铁和动车一等座;买不了代步私家车,水陆空出行各种受阻!
08
禁止高消费,再也不能任性了
欠钱不还者不能在星级以上的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任性地消费;想买房子、装修房子也不允许;想去旅游、度假也不行;想向银行申请信用卡和贷款,审批通过,难啊!
09
子女不允许上重点私立学校
家长是失信被执行者,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案例分析:“法官,学校说我在法院有案件未解决,不让我孩子报名。”日前,被执行人高某着急地来到法院反映,其孩子无法报名某私立学校。原来,施某与高某因为合同纠纷诉至石狮法院。经法院组织调解,高某应分两期支付施某土地转让款27万元。因高某未按调解协议履行,施某于2014年8月14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高某未到法院履行付款义务也未申报财产,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高某为孩子报名的学校系高收费私立学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禁止的高消费之一,因此学校拒绝高某为其孩子办理入学手续。
010
限制炒股、买房、出境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外发布。备忘录限制失信被执行者炒股、出境及购买不动产等。
011
养老金可直接划扣
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
012
最高可判7年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九、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修改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君子爱财,取之以道,一旦失信,寸步难行!失信就意味着你辜负了他人的信任,透支了自己的信誉。登上失信黑名单,就要过上担惊受怕的生活。所以朋友们要引以为戒!
文中“老赖”指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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