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东京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东电”)已于5月5日启动海底挖掘作业,为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入太平洋修建排水口按照计划,海底挖掘工作拟于7月初完成这意味着日本不顾国内外强烈反对,一意孤行,在“核污排海”问题上迈出了实质性一步,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国家安全部逮捕日本间谍?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国家安全部逮捕日本间谍
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东京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东电”)已于5月5日启动海底挖掘作业,为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入太平洋修建排水口。按照计划,海底挖掘工作拟于7月初完成。这意味着日本不顾国内外强烈反对,一意孤行,在“核污排海”问题上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核污排海”真的要成为现实了?
日本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并非首次。2011年3月,福岛核事故发生不久,东电就将核污染水直接排入海中。在当时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东电不得不暂时停止这一饱受争议的行动,并开始建造储水罐,储藏福岛高辐射核污染水。但鉴于需要处理的核污染水体量巨大,现已建好的容纳核污染水的1044个储水罐的总储水能力最高只有137万立方米,预计将于2023年被装满。日本政府和东电出于减少资金投入的一己私利,于2021年4月13日宣布正式决定将核污水过滤并稀释后排入大海。
这一损人不利己的计划受到国内外强烈反对,但日方却一意孤行,持续推进。日本原子力规制委员会5月18日公布了一份关于初步同意福岛核污染水排海计划的“审查书草案”,并将在公示1个月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外界认为核污染水排海计划获得批准只是时间问题。在获得该委员会以及福岛县地方政府同意后,东电即可启动排放计划,在2023年春季建成有关设施后,实现“核污排海”。
“核污排海”的危害到底有多大?
日本政府在宣布“核污排海”决定时称,放射性核污染水将经过处理,并声称处理后的核污水氚的含量非常低,不会威胁人类健康。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专家4月15日发表声明指出,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污水中可能含有大量的放射性碳14以及锶90、氚等其他放射性同位素,并指出多核素去除装置(ALPS)不能完全清除放射性物质,氚的放射性危害被低估了。在缺乏国际机构等第三方实质参与、评估和监管的情况下,日方公布数据的真实性存在很大疑问。
东电称,福岛核污染水总量在3月末达到了129.3万吨,并且还在持续增加。按照“核污排海”计划,核污染水将在掺入海水稀释后进行排放,预计每升核污染水需要加入254升干净的海水,最终向海洋排放的核污染水总量将超过3亿吨。
当前,福岛核事故导致的严重后果已不断显现,福岛隔离区内的动物受辐射影响发生变异、福岛附近海域鱼类放射性物质严重超标、福岛当地甲状腺癌发病率大幅上升。
太平洋不是日本的排污场,海洋生态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有机整体。那些将被排放的所谓“达标”的核污染水中依然含有多种难以去除且长期稳定存在的放射性元素。国际科学界就放射性元素在生物体内的累积效应及其对生物遗传物质的损伤早有明确共识。国际环保机构绿色和平组织(Greenpeace)2020年10月发表报告指出,核污染水一旦排放入海,将严重损害人类的DNA。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等海洋权威机构也指出,核污染水一旦入海,在洋流作用下,放射性物质会扩散到整个太平洋海域甚至全球海洋环境中,对全球海洋生态造成前所未有的破坏。
“核污排海”反对呼声愈发高涨
自去年日本政府作出将核污染水排海的决定以来,环太平洋各国及日本国内民众的强烈质疑和反对声音一直没有停止。中国、韩国、俄罗斯以及一些太平洋岛国对日方“核污排海”的决定表达抗议和关切。多国环境保护人士、相关学者对日方的行为提出批评。日本国内多个民间组织约18万人联署反对核污染水排海,日本全国渔业协会联合会多次公开表明坚决反对的立场。
福岛核事故11年后,日本当地超市售卖福岛县、茨城县、宫城县等产地的水产品和蔬菜水果的价格仍远低于距离核辐射地区较远县产的同类产品价格,上述三县联合抵制“核污排海”的呼声日益高涨。在日本媒体进行的舆论调查中,有近六成受访日本民众对“核污排海”安全性抱有疑虑。
同时,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技术工作组4月29日公布的调查报告并未给出有关核污染水排放入海是否安全的最终判断,而是围绕福岛核污染水的放射性特征、环境影响评估等,对日方提出了一系列技术改进建议。事实上,日方没有同意技术工作组对排海以外的核污染水处置方案进行评估,这使得机构无法评估核污染水处置最佳方案。
在国内外反对和批评声音愈发强烈的情况下,日方我行我素强推核污染水排海方案,启动排海相关设施建设,企图以此造成既成事实,这种做法是对国际社会关切的熟视无睹,是对日本国内民众诉求的置若罔闻,是对确保国际海洋生物和人类生命安全的公然挑战。
日方应停止在“核污排海”的错误道路上走下去
处理福岛核污染水,除了“核污排海”,日本并非无路可走。日本原子能市民委员会认为,“用大型储存罐在陆地上保管”或“用灰浆凝固处理”是现有技术下解决核污染水问题的最佳方式,可确保核污染水在陆地上妥善储存。因此,可以说,在已受到核污染的闲置土地上新建储存设施应是处理福岛核污染水的最佳方案。
日本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明知核污染水排海将带来消极的跨境影响,明知其应根据《公约》承担相应国际义务,明知国内外存在质疑和反对声音,却在未穷尽安全处置手段、未如实公开相关信息、未与周边国家等利益攸关方充分协商、未拿出监督核查可行安排的情况下,出于自身狭隘的经济利益和政治考量,肆无忌惮强推“核污排海”。这是对国际海洋生物安全和人类生命权的严重侵犯,是对国际社会规则和人类良知的公然冒犯。日本应立即改弦更张,认真研究其他安全可行的处置方案,不在“核污排海”的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做一个对国际社会负责任的国家。
(龚蓉 作者是国际问题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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