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鼎”,是一种极具我国特色的器物,据传早在大禹当政的时候,就用九州贡献的九枚铜金属铸造了九个青铜鼎,被当作传国之宝,为权力顶端的象征;成语一言九鼎也由此而出,说明“鼎”曾经作为权力的象征,代表执政者说一不二的威信,一句话的份量就能抵得上九个鼎的重量,可信又可靠。
“鼎”传承久远,又地位极高。在《国家宝藏》节目中,现藏于上海博物馆的大克鼎作为“鼎”中好物曾全面展示,让人看了震撼不已,它不仅代表着古时候铸鼎工艺的高度发达,又承载着中国五千年文明的文化基因,虽然只是一个用于祭祀的青铜鼎,但其底蕴传承和文物价值不可估量。
大克鼎厚重圆润,内铸铭文,外雕符文,是西周时铸造者用来祭祀袓先所用;其实在历史上,有许多“鼎”,不仅可以用来祭祀传礼制,还能载法普世惠民众。
在古时候,“鼎”文化是很盛行的,既有三足圆形鼎,还有四足方形鼎,作为一种特殊的器物,不仅有实用性,更具传承性,保存至今的鼎往往是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记载的传承之物,对研究历史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今天我们要说的“鼎”叫“铸刑鼎”,它并不是一个鼎的名字,而是一件法治大事;它是我国法制史上一件开创先河的壮举,指:子产铸造刑书于鼎上,公布于众的行为。
子产为什么要“铸刑于鼎”呢?
01子产为什么要铸刑书于鼎上?而不是刻在竹简或木简上呢?
要知道将文字和符号铸造于鼎上,明显比刻在竹简或木简上难得多,工艺更为复杂,携带也不方便,更发挥不了书籍的传播功能。
其实,这一切与子产的改革有关,他是春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执政时为了维护王室的利益,又想限制贵族的特权,便进行了一系列自上而下的改革,法制的改革便在其中。
子产为了让国家有法可依,实施依法治国,所以主持制定了“刑书”,寄希望能达到好的改革效果,岂料这套刻写在竹简或木简上的刑书,看似方便传播,却遭受了王公贵族的抵制和封锁,有的刑书得不到公开甚至遭受销毁,这样下去改革推行不了,也实现不了法治的效果。
所以,他便下令把全部刑书铸在一口鼎上,将其放在王宫大门口,这样全国的民众都能看到,人们又不能轻易的毁去和移走,这就是有名的“铸刑鼎”事件;“鼎”本身就代表权力和威严,更容易让民众产生敬畏之心,这就是“铸刑于鼎”的法治价值所在。
当时的专制社会流传的是“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需要遵守法律的民众如果不知道刑法是什么,那么法律的威力便深不可测。特别上层贵族社会认为刑律应当越秘密越好,决不能让民众所周知;这样才有利于贵族随意处置老百姓,增加专制的神秘和威压。
而子产下定决心要打破这种蒙昧,要打破既得利益者的封闭和垄断,所以通过“铸刑鼎”的方式来将法律公诸于世,让老百姓可以及时的知道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可以为与不能为的区别,更好的规范和指导自己的言行,对普及法律的传播,提升民众的法律意识发挥了积极价值。
02子产“铸刑鼎”是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开创了法律公开的先河,对促进法治改革和打击贵族都具有时代价值
如果让更多的人都知道违法后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无疑是一种进步的法制理念;但是,这却是侵犯既得利益者权益的打击方式,所以很容易遭受到抵制和反对。
子产扛着阻力“铸刑鼎”,让国家制定的成文法得以公之于众(成文法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表现为成文形式的法律,主要与习惯法、判例法等作区分)。子产作为执政者自然有制定法律的权利,但改革必然会遇到阻碍和破坏,但是他坚决的完成了历史上面对所有人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壮举。
此举当时甚至被看作“亲者痛,仇者快”的事件,从大夫叔向写给他的信件可以看出其担忧:
“从前那些圣明的君主治理天下,都是衡量事情的轻重来判罪,不制定刑法。老百姓一旦知道法律,就会对上面不恭敬,就会产生争夺之心,拿着刑法作根据,一字一句都要争个明白,触犯法律的案件会更多,整个国家就很难治理啦!国家快灭亡了。”
子产却告诉他:“我只是要挽救眼下已经混乱不堪的当代呀!”,表达了自己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决定。
“铸刑鼎”开创了法制史的先河,符合现代法治的价值,体现了法律普遍性的特点,只有法律能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认知,才能产生真正的敬畏和遵守,如果遇到事情出现后再紧急制定法律来处罚,那么就违反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任何一部对过去事项进行追究的法律都不能称之为良法,它甚至是侵犯人权,违背人性,破坏社会运行规律的法律。所以子产的所作所为不仅需要极大的勇气,还需要解决多方的抵制和回击,还要打破常规的决心,好在他的坚持取得了成效,国家也改革逐渐好转。
公布成文法的行为,不仅快速的促进了法律的普及,得到了民众的积极拥护和回应,还有力的打破了贵族中的垄断王权幻想,又能消除民众的愚昧无知;从法制史上角度来看,是具有划时代的法治事件。
03“铸刑鼎”不仅普及了法律,还增加了国家治理的透明度,让当权者在群众监督下行事
子产的刑律公开颁布后,越来越多的百姓知道了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自然而然的用同样的标准去对标当权者的官员们,这样国家的治理透明度就大大增加,犯罪案件减少,治安明显变好,农业和商业也迅速地发展起来,百姓纷纷称颂子产为其书写赞歌,这是一起改革非常成功的法治事件。
“铸刑鼎”不仅加快了司法改革的进程,还使民众懂得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这就是普及法律所带来的法治效果;同时又能让民众在“知而监督”的环境下行事,学会主动的去监督当权者的德行,对打击贵族的违法乱纪发挥了积极作用。
放在今天,我们会觉得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在春秋战国时期,虽然文化呈现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局面;但“铸刑鼎”的行为无异于开创先河,第一个吃螃蟹,必然遭到抵制和反击,甚至有许多名派对其做行提出批评,但面对重重压力公布法律,让子产的法家思想得以落到实处,发挥了有效的治理价值。
整个改革稳中向好,国家各方面都得到了发展,反对和反击之声才逐渐的淹没下去,所以这是一次开创先河的法治壮举,是法制史上的经典事件,对现今的普法公开和法治进步都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结语
“鼎”作为一种特殊的器物,不仅承载着文化底蕴展现至今,还传承着无数的历史印记让人们探寻其背后的故事。
“鼎”是历史最好的承载物,在时代潮流中发挥各种各样的作用,用于祭祀祷念先祖,传承礼制续传统,还有载法普世惠民众的“铸刑鼎”,每一个“鼎”都在发挥完使命继续贡献,对如今的我们来说都是“国家宝藏”。
目前极具观赏的“鼎”是上过《国家宝藏》的大克鼎,它的完整和完美承载了文化的传承,值得我们感怀和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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