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长》顾名思义,及保护长久。

中国保甲制度是封建时代的一种社会统治手段。民国时期形成了“十进位”的保甲制度,及以“十户为一甲”、“十甲为一保”。而保甲制度实质就是“联保连坐”,对老百姓形成了严密控制。

保长一般都兼任保乡护国队队长和国民学校校长,与乡(镇)长一样。保长通常由当地地主、土豪劣绅担任,但一般知书达理人士又不愿意担任保长。而保长由于不需要什么能力就能上任,因此一些地方地痞流氓主动担任保长,这些人认为保长有利可图,就百般钻营,敲诈勒索搞的老百姓怨声载道。

据此四川方言将保甲长发展成一个贬义词,意为“傻儿”、“瓜娃子”、“笨蛋”、“莽子”意思。

民国保甲制度(从一枚民国保长证章看当时保甲制度)(1)

(孙波收藏)

​宜昌市三峡收藏家协会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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