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乐之城》别名“催泪剂”。
看到这条热搜#看李沁演的狗看哭#的当下一秒,我有点懵。一个人怎么演一条狗?难道像舞台剧里一样身上画上油彩?点进去这个关于“崇拜”的故事,才发现形式并不重要。台词也不重要。
崇拜是人类之间使用最多的一种情感。看到舞台上闪闪发光的偶像,于是有了“我崇拜他的光芒”,看到身边不拘一格的朋友,于是有了“我崇拜她的态度”。而狗狗看到自己喜欢的主人,也有和人类一样共同的情感——我崇拜有你的存在。
李沁饰演的小狗名叫“沁沁”,她有属于自己的故事。一开始被一个三口之家收养。家里有个可爱的小男孩,沁沁陪伴他玩耍。随后平稳的生活陡生变故。家里的女主人怀了孕,于是沁沁被丢去了垃圾场。
李沁这段演得非常催泪。当她被罩上纸箱时还以为一切是一场有趣的游戏,可透光的窗口里小主人的影子越来越小,她第一次明白自己被丢弃了。
第二次她被一对情侣捡到,女孩说她长得还蛮可爱的,就把她抱回了他们的家里。沁沁依然付出真心,只是当这对情侣吵架分手的时候,第一个被丢弃的,就是爱情信物——她本身。
那是迁怒,也是不负责。她被欢快跑过去的情侣调笑着很脏、很丑,物是人非对比强烈。狗狗的心理用笔记写了下来,她没有怪罪自己首先被抛弃,而是觉得“你可以遇到更好的人”。
是毫无理由的爱戴和宠爱。
第三次沁沁被一个独居的老妇人抱走,过了一段温暖而开心的生活。但老人家最终因为生病去世。“摇啊摇,再也没有外婆桥”。
李沁演了一只狗的一生,她终其一生用自己的爱书写着崇拜,也终究不断得被辜负。这个故事让我想起小时候家里养过的一只猫,很野,出去一遭怀了四个小家伙回来。个顶个的可爱,被人爱过,却没有得到最好的照料,成了“XX害死猫”的原因簿上的一栏例子。
李沁当然演得很好,没有一句台词,全凭动作和神态,就把人感动了。出演动物她的表演没让人有一丁点不舒服,也演出了动物纯真的灵魂。据说排练的时候腿都跪青了。给这努力又有实力的姑娘鼓鼓掌吧。
在微博上看评论,我发现了也有一部分人觉得这个片子矫情得很。甚至觉得以狗的视角去揣摩故事更是矫情坏了。很想说些什么。
人的存在到底是以什么来计算的呢?时间、事件、人物、地点还是什么?我觉得都是,也都不是。可人多半能回忆起记忆中的高光时刻,也多半跟“矫情”有关。
越让人觉得酸和矫情的,越多半是人类无数种情感中十分极致和纯粹的那些。可正式这些纯粹和极致的部分,才能撑住人闯荡世间的一点心脉不是吗?周迅曾在一个采访里说,他们要做的就是“极致”的东西。而我们也应该用情感去浇灌生活。
我觉得看李沁演的看哭一点也不矫情,至少说明这些人知道——别轻易用自己的一时欢喜去换了一个小动物的半辈子。它在书写它的崇拜,而你,不也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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