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过户一个手机靓号,却被要求终身保底高消费——预存7500元话费并且终身每月保底消费289元。

最近,乐山市民王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之前无任何保底消费,为啥过个户就要强制保底消费?”对此,乐山电信回应称,这是公司内部规定。

手机靓号过户被强制签订协议(手机靓号3333欲过户)(1)

用户投诉:靓号过户 被要求终身保底高消费

王先生使用着一个133****3333的手机号码,机主是其母亲况女士。“这个靓号当年也是朋友转给我的,当时我在外地,就先过户到了我母亲名下。”王先生介绍说,这么多年来,他一直使用着这个手机号码。

不过,母亲年纪渐长,部分电信业务需要本人到营业厅才能办理,王先生感觉十分不便,想把该手机号码过户到自己名下。据王先生介绍,9月23日,他和母亲去营业厅办理过户,被营业员告知,该靓号过户需要领导审批,并要终身高额保底消费。

手机靓号过户被强制签订协议(手机靓号3333欲过户)(2)

该手机号每月仅有9元的基本套餐费

目前,该手机号码仅有每月9元的基本套餐费,并无其它任何保底消费限制。为何过户就要保底消费呢?又要保底消费多少?在向乐山电信投诉后,王先生得到明确答复:该号码过户后必须预存7500元,且以后终身每个月保底消费289元。

电信回复:过户相当于新用户 需遵守靓号规则

对此,乐山电信的工作人员对王先生表示:经过查询,133****3333的号码是由联通转网到电信,2012年过户到况女士名下,当时的靓号业务规则还没出来,该号码确实没有保底消费。

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公司2013年制定的靓号业务规则,该尾号4个3的手机号码属于五星级靓号,如果没有办理过户,就一直沿用之前的套餐,但是如果过户,就等同于新用户,需要遵守这个靓号业务规则,即预存7500元且每个月保底消费289元。

不过,王先生提出了疑问,这个靓号业务规则是哪里的规定?有没有进行公示?对此,工作人员答复称,这是公司内部规定。

王先生还提出,今年4月份他将自己使用的另外一个尾号999的电信号码过户给他人,并未被要求强制保底消费,这个规则到底是什么时候执行的,应该提前告知用户。

9月28日下午,乐山电信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回复成都商报记者称,为了打击部分用户贩卖靓号牟利等行为,根据现在的电信行业规则,过户即解除原甲乙双方合同关系,需要建立新的合同关系重新确定权利义务。

律师说法:单方面提出附加条件 属于霸王条款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介绍,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码号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电信业务经营者通过审批获得许可再向国家付费即获得对某此特定码号资源的使用权后,再与电信消费者签订服务合同的形式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的电信服务,使消费者取得的一定期间内使用的移动电话号码。

王英占认为,消费者取得手机号码的使用权后,就具有了“财产”属性。根据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总则》第127条明确提出“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一规定可佐证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网络虚拟财产被界定为一种“能为人所支配的具有价值的权利”“是财产在网络虚拟空间的表现形式”。手机号码、车牌号、网络域名、游戏账号等,应属于“其他财产权”范围。

“手机号码过户,按照正常程序,两人带身份证到营业厅就可以办理,不需要其他附加条件。”王英占认为,在没有合同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如果电信业务经营者单方面提出过户的附加条件或者所谓的行业规则,都属于霸王条款,如果协商不成,用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过户。

对此,北京威诺(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郭金福认为,如果此前双方在合同中没有对过户作出限制性约定,现在运营商单方面提出过户的附加条件,则属于霸王条款,侵犯了用户的合法权益。之后所谓的靓号业务规则或行业规则,对受让方没有法律约束力。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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