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南老家来到广州这个不夜城,注定是白天和黑夜倒着过.白天总是用早餐和午餐合二为一的方式给遗忘了它原本该有的长度.而夜晚总是那么长,那么长,长得让人害怕.曾经我很喜欢广州的夜景,因为繁华,因为喧嚣,更重要的是,因为你.

如果不是因为手机没有电,我是不会认识你.那天中午,太阳也没有那么晒,就像我们前几天分手的时候一样,没有争吵是不会流汗的那种热.我拉着粉色的大大的行李箱,在咖啡厅的门口焦急地等待着前来接应我的朋友.而你,我首先注意到是你,因为你不知道在看着什么东西在那里大笑.你穿的干净的白衬衣,特别耀眼的白,而头发是梳着中分的那种,发色还没有现在的那么黄.而你,却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往我这个方向看过来,是因为我盯着你打量了很久了吗?就这样,两人有二十几米的三四秒对视,好吧,我输了,我不敢继续看你,低着头,手指玩着背包的带子.

亲爱的你挥挥手(亲爱的再见再也不见)(1)

后来的故事,我们俩共同好友都知道,我朋友迟到了,我借你的手机打电话给我朋友,确认好时间来接我.你在说"不客气"的后面一句加上了一句,"可不可以留一下你手机号码给我吗?"就是这一个号码,就开启了一段刻骨铭心的丹麦之旅.

你表白的那天,是穿着我们第一次见面的白衬衣,你说是为了纪念,我也觉得好像有某种仪式感,很庄严,很神圣的感觉.我第一次遇到表白,很懵,说不出来,连你跟我说的表白词都听不清楚,脸上火辣辣的感觉,围观的人群不知道是真的围观,还是因为在等红绿灯.因为,我跟你说过,我喜欢在红绿灯被表白,毕竟"红灯停,绿灯行",人潮换了一波又一波,而我只想时间在表白那刻停止,让我记住那一刻的美好.那些无关的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而我们却能紧紧拥抱在一起.因为爱情,我信.后来,不信.因为,同样的方式,同样的场合,男主角还是你,女主角却不是我,是第一天我们见面时候接我的朋友.

亲爱的你挥挥手(亲爱的再见再也不见)(2)

当你们在人潮的欢呼中,紧紧抱在一起,她一如既往地化着浓妆,穿着高跟鞋,不同的是她身旁的地上有一大束红玫瑰花,那也是我的最爱.一年之前我们刚参加工作,你拿着四千工资,却想买我喜欢的红玫瑰同我表白,我说,有你就够了.玫瑰花先存着吧,等 结婚的时候,我要一车的玫瑰花.在楼上泪眼朦胧地看着地上那一束红玫瑰,我就知道,终于我要失去你了.花已易主,人还是那人,但人影双双已经不是你我.

我不怪你,也不怪她,只是很多事情,再去争执,已无意义,留着曾经的那份美好,记起时还会怀念,忘记了,便随它去吧.

亲爱的你挥挥手(亲爱的再见再也不见)(3)

一个月后,我就辞职回到湖南老家去了,你想来送我,我不同意.她却没有来.站在橘子洲桥前,我没有勇气往前,我怕看到表白的情侣,更害怕听到他们互诉衷情.所有的原因,都是害怕记起,红绿灯旁,你的表白,你的情话,还有喧闹的广州城.

再见了,我误以为会爱一辈子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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