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绿色建筑评价细则(绿色建筑发展的法治保障)(1)

2021长沙筑博会中的立体生态创新建筑。

为全面推动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推动湖南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7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票通过《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条例的通过为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提供了法律指引,也为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法治保障提供了一份湖南方案。一年来的绿色建筑法治实践表明,湖南绿色建筑发展交出了一幅美丽的画卷。

《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最重要的创新点在于它在立法理念上的创新。条例对建筑领域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健康宜居等重要的关键词作了深度的诠释,并且将绿色建筑全过程的相关环节及管理部门、从业机构与从业人员全部打通,明确了相关主体的职责及权利义务。

绿色建筑的概念有一个发展过程,从建筑节能发展到建筑物全生命周期的绿色目标,从有房可住发展到舒适宜居,绿色建筑逐渐进入立法视野。通过颁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世界各国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通行做法,美、英、德、日等国均颁布了适合本国需要的评价标准。

2014年我国住建部正式颁发《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宜居、节能为目标,在民用建筑全生命周期里面进行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和自然和谐共生的空间,设定了相关星级评价标准,通过奖励及强制性手段推进绿色建筑的发展。随即部分省市开展绿色建筑地方立法,部分地方在保留原有建筑节能条例的基础上,另行颁布了绿色建筑条例,两个条例同时存在,各管一块。其后,国务院及住建部密集出台涉及绿色建造、智能建造、绿色建材、建筑节能等相关文件,绿色建筑发展的内涵已得到极大的扩展。此时,湖南省住建厅准确地把握了国务院和住建部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造、绿色建材等分头规制不利于工作的开展,有必要将绿色建筑的概念扩大至包含建筑节能、绿色建造、绿色建材等相关领域,将原有《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进行全面修改,代之以《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2021年,我国正式宣布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目标,绿色建筑发展恰逢其时。有研究资料表明,建筑行业碳排放占到全国碳排放总量的三分之一。换句话说,碳排放目标能否实现,全面推进绿色建筑是关键之一。因此,必须要整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着力立法的体系化,并完善相关配套性政策和标准,全面规制建筑行业的各个相关领域及全部过程,以法治促进建筑行业的绿色发展。《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以创新的理念,完整地阐释了当代绿色建筑发展的基本要素,为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的重要创新举措之一就是省市县制定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并将绿色建筑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之中,以规划带动发展。绿色建筑与土地的规划利用密不可分,将绿色建筑等级和绿色建造方式等作为主要指标体系纳入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以规划引领绿色建筑发展。以往,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开发等都是作为单项工作来抓,缺乏整体性规划。新的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将之置于国土规划整体发展框架之下,作为湖南发展全局工作的一部分,既提升了工作层级,又取得了有力的工作抓手。

《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一个创新亮点就是体现了湖南省建筑产业的特色和优势,着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的发展。众所周知,湖南省是建筑工程机械制造大省,也是盛产水泥等建筑材料制造大省,同时,在建造方式上,比如装配式建筑,也远远地走在了全国的前列,积累了巨大的产能。相较于水泥等传统建筑材料和建造技术,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更能体现节能、绿色的理念。湖南省绿色建筑立法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工厂化生产的装配式建筑,以本省产业优势促进绿色建筑事业的发展。

湖南绿色建筑立法的创新理念在于高度重视运用市场化力量引导绿色建筑的发展。实践证明,如果仅仅依靠绿色建筑星级评定而采取财政奖励的做法影响有限,只有充分调动市场化力量才能获得足够而持久的动力。财政政策支持固然重要,但面对巨大的建筑成本增量,财政支持可谓杯水车薪。绿色建筑事业的发展前途只能是发挥市场力量的引导作用。目前条件下,困扰绿色建筑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是建筑成本增高,成本增高必然要由市场主体来承担。《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在此着笔,推出了一系列新的举措,将市场力量引入绿色建筑领域,由此获得充足的动能。比如,《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引入了绿色建筑质量保险、绿色信贷、碳金融、绿色产业园等市场手段,意在通过市场力量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绿色建筑产品,最终实现绿色建筑的长远发展。

法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保障。《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的实施,为湖南建筑市场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在国家稳经济的大局下,湖南绿色建筑市场的迅猛发展为向人们展示了湖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前景广阔。

(作者介绍:王新生,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小兵,湖南省住建厅科技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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