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格物致知而物我两忘!
梦蝶
格物致知语出,西汉戴圣《礼记·大学》,其原文如下: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后人由“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引申出成语“格物致知”。
格物致知,从词面解释,古往今来大部分的解释是指穷究事物原理,从而获得知识。引申为干事创业,首先要把面对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了然于心,研究其中规律,运用科学方法加以解决,这就是格物致知之举。当然也有许多大家不同意这个观点,我就暂列一二,东汉的郑玄,唐朝的李翱,把格物理解为来物之意;北宋的砸缸的司马光,不同意郑玄以格物为来物之解释,而认为格物是扞格外物之意。他认为人之所以为恶,是因为受到外物(富贵、贫贱、饥渴、名利等等身外之物)的指引或者引诱,故若扞格物欲,人便可真正为善,达到致知的境界!而明代王阳明先生的弟子王艮则提出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将物解作,物有本末之物,如解作知本末始终、知止之知,主张这一解释的,除了王艮以外南宋的董槐、车若水、王柏等,也都曾提出相近的说法。当然这都是古人的大智慧,我不敢妄自菲薄,乱加揣测评判,可是我也想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看官,且听我道来……
首先,我们不得不提到另外一个词语,物我两忘!格物,我们首先说一下何为物!物我两忘一词,语出:沈约《郊居赋》,“惟至人之非己,固物我而兼忘。”,其意源于《庄子》,《齐物论》曰:“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遽遽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意思是说庄周梦蝶是一种物我不分,亦即物我两忘的境界!《菜根谭》里有一段乾坤自在,物我两忘,的一段话,我们不去说,还有另外一段话,却大有深意,曰:彩笔描空,笔不落色,而空亦不受染;利刀割水,刀不损锷,而水亦不留痕。得此意以持身涉世,感与应俱适,心与境两忘矣。这是段“亦禅亦道”的话,很像庄子的“用心如镜,不将不迎,应而不藏,故能生物而不伤”,也很像《心经》的“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异空,空不异色”。
《庄周梦蝶》的故事在《齐物论》的末篇,以艺术的形式表达了“物我齐一”的思想!庄子曾经梦到自己化蝶,悠然自得的样子竟然忘了自己就是庄周。忽然醒过来,一时间竟不能知道,到底是庄周梦见自己化成了蝴蝶?还是蝴蝶梦见自己化成了庄周?庄周与蝴蝶之间一定是由区别的,这叫做“物化”!“物化”是庄子提出的一个重要的哲学理念!基于这个理念,庄子更进一步提出“吾丧我”的命题!白话的意思就是说,人要是“没有了我”很多问题就不复存在了!“丧”是丢失、丧失的意思,吾和我都指自己,那么“我丢失了自我”如何解释呢?这里需要将“我”或者“吾”进行一个分别,吾有“精神之我”,有“肉体之我”。所谓庄周梦蝶、南郭子綦隐机而坐,说的都是“精神之我”不依赖“肉体之我”的绝对自由,也就是“精神之我”忘了“肉体之我”的存在,是庄子所说的“无所待”,人的精神不需要依赖物质这个载体,在广阔天地任意翱翔,这种忘了物、忘了我的情形,被称之为“逍遥游”。而《齐物论》则是《逍遥游》的理论基础!物我齐一,进而物我两忘!
庄子提出物化理念,吾丧我的概念两千年以后,法国哲学家,物理学家,数学家,笛卡尔先生提出:“Je pense, donc je suis。”(汉语翻译为:我思知我在。),这思想理念是笛卡尔全部认识论哲学的起点,也是他“普遍怀疑”的终点!他从这一点出发确证了人类知识的合法性,也就是说“Je pense, donc je suis”并不是唯心命题,而是纯粹认识论的内容。这一命题,它既不是唯物也不是唯心,反而科学的阐述了庄子物我齐一,物我两忘的哲学思想!
既然物的概念确定了,那么格物的字面意思就更容易理解了。格,字面意思是线条组成的框。汉语里比较多见的格局,格律,都包含了,规矩,界限,标准,阻碍,变革之意,更有突破,破立之意!破立之间谓之格!那么格物,我们从庄子之意来理解,应该就是,置身物外,才能神游太虚,物我两忘!格物致知,其实就是告诉我们要不断地突破认知,突破执著,突破局限!执著本身就是一种局限,就是二元对立的概念,此是彼非、此善彼恶!而所有烦恼都是从种种对立的情绪之中产生的,如果不能突破这种心理障碍,不能突破二元对立的观点,不能以平等心看待一切,我们的烦恼就无法转化!只有超然物外,物我齐一,才能物我两忘,达到人生的化境!这和我有一篇文章谈到的修行,即破立之道!语出同宗!
观揽君曰,浅谈至此,言语浅薄,惶恐之至,万望斧正,请勿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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