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我在知乎上看到一个浏览次数高达800万的提问:
下面有一些颇有争议的回答:
这让我联想到近期播出的综艺《我最爱的女人们》。在节目中,“小包总”杨烁在把家务都“分配”给妻子后,也说了一句:千万不要跟女生讲道理。
对于这样的观点,我作为女性,感受是复杂的。我想起自己曾经也跟男朋友耍赖“不听道理”,因而有些羞愧;然后又觉得有些得意,因为我认为自己“大部分时间是讲道理的”、“跟别的女生不一样”;而在这些得意里面,还有一些难以察觉的委屈,想要反驳“女生都不爱讲道理”,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我所感受到那些羞愧、得意、委屈,究竟源于什么?为什么无论是指责还是支持女生不讲道理,似乎都将女性置于某种尴尬的境地?
今天,我们通过日本社会学家上野千鹤子教授的著作《厌女》,来聊一聊这个话题——
什么是厌女症?“厌女症”(Misogyny),被用来表达人们对女性的蔑视、贬低和物化的态度和意识。
上野教授认为,在传统的父权制性别二元论中,男女两性的位置是不对称的:社会秩序的权力主体是男性。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需要通过男人的认同来“成为”自己的性别身份。
也就是说,男人需要得到同性集体的认可“成为男人”,而通过一致化地将女性作为性的客体,是性的主体者(男人)相互认可和团结的基础。这个过程中,“女人”被当作(性的)客体予以认可。(KY:这与我们所看到的其他形式的压迫、歧视都是相似的,譬如白人曾通过奴役黑人而“成为白人”、譬如通过“团结一致”霸凌转校生的校园小团体。)
而来自女人的认可,是男人的主体地位得到确认之后,伴随得到的“奖励”。
*“厌女症”≠“性别歧视”
这两个概念是有所联系的,但也有一些不同。
性别歧视核心是认为男性优于女性,它的根源的确是“厌女”文化;“厌女”是个更为宽泛的概念,而有些“厌女”的表现并不是性别歧视。
例如,很多女性经常因对自己身体和外形不满意、嫌恶而感到焦虑。这种对女性身体的外在凝视和自我审查并不是因为人们觉得“男性天生就比女性美”,而是因为人们将女性的身体默认为可以被强加意志的物体。
“厌女症”强调的是社会文化对女性的桎梏和压迫。社会学家Allan G. Johnson认为,“厌女症是对女性的一种文化态度,因为她们是女性,所以对她们怀有蔑视和仇恨。厌女症是性别歧视的意识形态的核心部分。” 并且弥漫在整个社会中。
为什么我们要谈论“厌女症”?
现代社会,越来越多女性开始争取选择生活的自由权利,越来越多人开始重视性别平等的话题。许多人或许有此疑问:真的还有人在“厌女”吗?
我们,或是身边大部分的女性朋友,家境尚可,接受过高等教育,很多是独生女,有一些即使有兄弟也并不曾被区别对待。我们跟男性一样参与职场竞争,甚至更加出色。最近热播的《权游》《复联》里也有为数不少鲜明、独立的女性角色——表面看起来,现在的社会似乎对女性更友好、更平等。
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不再“厌女”了。
(1)厌女症对日常生活的渗透深入、广泛而隐蔽
一些厌女症体现在被默认的、广泛应用的社会规则中。例如“女人应该更加照顾家庭”。虽然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还会这样公开宣称,但规训不被公开重复并不是因为已经被抛弃,而是因为已经被内化在了人们的观念和行为中。
还有更多的厌女情绪和态度,隐藏在一些我们不易察觉的、被称为“微小侵犯”(micro-aggression)的行为中(Hertz, 1986)。从一句笑话到潜在性暴力的威胁,从女性对身体的苛求、到对自我感受的否认和忽略。
身为女性,你可能也有过这样的经历:
● 无数次地觉得小腿再细一点就好了
● 在某次失恋之后,害怕再找不到爱自己的人,觉得自己不值得被爱
● 担心被老板发现你怀孕而失去升职加薪的机会
● 听到年长一些的女性说“生育才让女性的人生完整”
● 发现,或者自己也使用 “一垒”“二垒”这样的“黑话”来形容女性被动接受亲密行为的程度
● 在每次演讲/文章中加入很多“可能”“也许”这样的词来缓和地表达观点(作者表示中枪ORZ……)
当我们经历上面这些场景时,也许根本没有感觉自己被物化、被冒犯、或是被视作能力差一些的群体,即使感受到些许轻微的、一闪而过的不适感,也会认为应当遵从大多数人的做法才是安全、合理,怀疑是自己过于敏感,或归因于自己做得还不够好。完美女性才能被接受、被赞美,反之,则活该被贬抑。
(2)“厌女”文化在不断地被重复、被强化
福柯认为,语言先于个体存在,成为引用权力的载体。性别这种社会法则通过被反复书写和引用,从而建立起有性别差异的身体(李银河,2014)。
而内含这种性别规范的语言,存在于生活的所有场景中。
还有语言本身。我们日常使用的脏话更多地源于女性和女性的性器官,哪怕是“卧槽”,也是某个词语的委婉表达。语言的使用者也许并没有贬损女性的意图,但语言本身依然带有这样的含义。
家庭也是厌女文化得以传递的重要场所。因家庭放弃事业和自我的母亲成为束缚下一代女性的重要力量,她们用同样的价值观去支配女儿的人生;而那些出于对自身处境的不满,将希望投射于女儿的母亲,同时也面临着自己对可能实现自我的女儿的嫉妒。
从女儿的角度而言,由于想要避免成为没有自我价值、“无能”母亲的复刻,想要摆脱在家庭中更有权力的母亲对自己的支配,女儿更优的选择很可能是联合父亲——家庭中更有权力的人,这个过程中也绝少不了对父权的妥协。这形成了女性想要反抗父权,必须先服从父权的奇异悖论。
而妥协、服从,哪怕只是暂时的,也是对厌女文化的某种强化。因为我们每一步后退都可以被理解为女性“弱”的证明,每一次服从换来的权利都会绊住、拉扯女性往前的信心。
于是,社会进一步默认女性是弱的、是妥协的一方,不会再有人愿意相信女性原本就可以、原本就做得到。一旦女性获得资源、获得权力,就会被质疑:你是否依靠了男性的力量?
关于“厌女症”的误解
误解一:喜爱女性的男性不会有厌女症
事实是,在表面上看来,很多厌女者是关心和喜爱女人的,他们可能是在吃饭时永远主动买单的那个人。
因此,所谓的“喜爱”女性,实质上喜爱的是女性的“功能”、是男性脑海中的设定的、非真实的女性形象(他们并不真的在意女性的主体意识和自我表达,或者不知道如何去在意),男人在意的是通过对女性的占有从而对自身魅力的确认。
误解二:只有男人才有厌女症。
事实是,女性对于自己和同性可能更加苛刻。
女性可能会不自觉地自我嫌恶,比如曾想过“下辈子要是个男人就好了”;女性也被教导着回避各种与女性身份、性相关的话题。例如大部分女性生育前,都不曾与母亲讨论过生育可能会带来的生理和心理的巨大改变和伤害,这些改变和伤害被上一代母亲视作女性应当承受的。
还有一些女性极力排斥“可爱”“温柔”等传统女性气质的形容,然而这并不是厌女症的“例外”。相反,这恰恰是认同男性社会价值、认为男性是更高等的群体的表现。
误解三:厌女的男性对同性恋更友好。
事实上,“厌女”必然会导致男性对(男)同性恋的憎恶。
在异性恋情境下,如果男性之间是可以相恋、可以进行性行为的,那便意味着男性有“被插入”“被支配”的可能,那么,男性还是“处于主体地位的男性”吗?
出于这种对自我认同的怀疑、和对身份模糊性的恐惧,男性(相较于女性)对于相同性别群体内的同性恋现象的反感表现地更为激烈,需要直接将之贬斥为“非男人”,通过“驱逐”对方(男性同性恋)来重新确立主体边界。
今天的结尾其实并不能给出一个明确的“超越指南”,这可能会让你我都感到一些沮丧。就像上野教授所述,不是说我们明白厌女这一现象被建构、被强化的过程,就意味着我们能够超越它。正是因为厌女植于文化深处,才不是能够轻易被撼动的。
即便是女性主义者本身也被厌女症所影响,而女性主义者之所以成为女性主义者,正因为Ta们自觉意识到自己的厌女症,并决意与之抗衡。
对于女性而言,重要的是要因为觉察到自我厌恶和贬斥,而感知愤怒和痛苦。愤怒和痛苦本身不能改变什么,但表达和实践可以。
我们可以试着不将自己限制在所谓的女性特质中,也试着不将这些特质限制在女性这个性别。你可以温柔,也可以同时有力量;我们可以对那些微小、不经意的侵犯,进行明确的反馈,试着清楚、勇敢地表达自己当下的感受;我们可以坚定地相信自己的能力,也试着不再用结果苛责自己。
“厌女”文化也伤害着男性。相较于女性通过身体被物化,男性通常轻视、支配身体,比如不顾一切地冒险,男性也不曾认真谈论自己的痛苦和创伤。因此,停止这种将精神与身体分裂对待的做法,把身体和感受放在重要的位置予以关注,可能是男性脱离厌女症的第一步。在此基础上,男性才有可能“与自己和解、并连接到他人,才有可能不将女性/非男性视作支配的对象,也不惧怕对方的威胁,而是完整接受”。
上野教授在后记里面写:“如果你读了这本书感到不快,那无疑是因为你知道什么是厌女症。”这本十多年前写就的日本著作中提及的诸多现象,放到今天的中国依然可见。今天我们一再讨论“厌女”、讨论“性别歧视”,依然是有意义的。这关系到你我能否完全认识自己、能否与他人建立有效的联结、能否实现自由的重要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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