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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居住在房子里,一个非常重要的居住体验就是需要安静。房子是否安静,除了是否挨着道路、周边是否有噪声源是重要因素,但建筑本身的隔声设计也很重要。
目前,作为国家标准的《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正在住建部官网进行公示,征求社会意见。
在这份规范中,就明确了居住建筑室内允许的噪声级,客厅要不得高于45分贝。卧室夜间则不得高于33分贝。
下面来具体看看《规范》里都有哪些要求,因为一旦《规范》正式实施,今后住房建筑在设计时,就要按照《规范》来设计。
首先,《规范》中明确了居住建筑的主要功能区——卧室、起居室(厅)内允许的噪声级。
客厅是白天和夜间都小于等于45分贝。
卧室则是白天须小于等于45分贝,夜间小于等于33分贝。
可能大家对于分贝的数字觉得并不直观。给大家举个例子就明白了,30分贝大约是人耳语的音量大小;40分贝大约相当于冰箱的嗡嗡声;60分贝则是人们正常交谈的声音。
也就是说,卧室夜间的噪声允许值和耳语音量差不多,白天允许的噪声值也就和冰箱嗡嗡声差不多。
所以,如果可以达到这个要求,房间内还是比较安静,完全可以满足大家的居住需求。
为了达到这一要求,《规范》要求,与住宅建筑配套而建的停车场、儿童游戏场或健身活动场地的位置选择,应避免对住宅产生噪声干扰。
住宅小区配套商业用房不得设置高噪声级的文化娱乐场所,也不应设置其他高噪声级商业用房。对商业用房内可能会扰民的噪声源和振动源,应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如果住宅建筑位于交通干线两侧或其他高噪声环境区域时,则要根据这个室内允许噪声级,确定住宅防噪措施和设计具有相应隔声性能的建筑围护结构,这个结构包括墙体、窗、门等构件。
所以,在《规范》中也明确了分户墙、分户楼板、外墙、户门、外窗等构件的空气声隔声性能要求。今后在建筑设计中必须要达到这个性能要求。
同时,《规范》要求,设计师在住宅平面设计时,要使分户墙两侧的房间和分户楼板上下的房间属于同一类型。也就是楼上的卧室对楼下的卧室,隔壁的卧室也是相邻的。这样彼此的干扰更小。
此外,电梯井道及电梯机房、水泵机房、冷冻机房严禁紧邻卧室布置。也不宜紧邻起居室(厅)布置。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起居室(厅)布置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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