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年11月底
地点:湖南省浏阳市(长沙下属的县级市)荷花街道
人物:街道综治办廖主任、普通居民危某夫妻
文章字数:3002字
01
浏阳疫情防控,危某破坏小区门锁
2022年11月,新一轮的奥密克戎变异株疫情席卷全国,之前很多孤岛省份也纷纷破防,湖南省的疫情防控形势,也变得复杂。
长沙浏阳市荷花街道某小区,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将小区其余大门均封闭,只保留主出入口。
这也是疫情防控中常见行为,主要是出入口太多,会造成值守人员忙不过来的情况,物业采取这种措施也是合情合理的。
不过小区出入口减少,势必会对居民的正常出行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进出小区还要查验两码,速度会更慢。
家住该小区西北角的危某,就成为受影响的一批人。
因为距离危某所在楼栋最近的西北门被封闭,危某出入小区需要绕圈,可能最开始危某也并未在意,绕就绕吧。
但是矛盾就在不经意间聚集,比如危某有几次遇到急事,却因为小区进出口车辆拥堵,自然是怒火中烧。
经过积累之后,矛盾终于爆发。
危某破坏了西北门的门锁,开始从西北门进出。
但是,这一情况很快被物业发现了。因为在疫情防控之下,各方都有守土职责。如果物业没有尽到防控指责,那么社区或者街道自然会对物业有所处罚。
所以,物业在第一时间向街道办事处报告了这件事,报告的对象,就是荷花街道综治办的廖主任。
综治办的职责就是处理基层矛盾,在一些事情尚未上升到法律层面,绝大多数鸡毛蒜皮的小事,就需要这些基层的干部来处理。
处理得当,时态平息,大家继续正常生活。
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很不幸,廖主任的处理就很不当。
02
廖主任上门处理,动手打人
廖主任听闻这件事后,第一时间前来处理,毕竟疫情防控无小事。
就在危某破坏小区门锁的第二天上午,也就是11月29日上午10时许,廖主任带着穿制服的3名工作人员,事后证实是劳务派遣性质的巡防队员,来到危某的家中。
廖勇上前出示工作证,并说明来意。
此时的危某恐怕已经对破坏门锁的行为感到后悔,但是看到廖主任同行4人,而且据眼尖的网友发现,3名巡防队员手中带的有工具。
危某此时心里肯定是有点害怕,就拒绝了廖某等4人进门。
眼看事情得不到解决,廖主任要求危某到派出所去说明情况,如果危某同意了,这件事情也就到此为止,没有后面的事情了。
毕竟危某破坏小区门锁,也算是治安事件,到派出所去说明情况,顶多是批评教训、赔偿损失。
但是不知危某为何,坚决不同意。
廖主任等4人上前拉扯,危某此时的恐惧感肯定是陡增,更是不愿意去。
廖主任退后一步,不再坚持去派出所,而是要进入危某家中,解决砸锁事情。危某这次才同意。
谁知道,廖某进门之后在进一步沟通过程中,怒气越来越大,不仅言语粗暴,还动手受到了危某。
在此过程中,危某始终没有还手,后面3位巡防队员也未动手。
简单的事件,就因为动手之后,变得更加复杂。
03
打人视频公开,危某妻子在业主群发布情况说明
幸运的是,危某家中安装有监控探头,将屋内发生的情形和对话原原本本的记录下来。
就在廖主任上门打人的当天,这一段视频就开始在网络上传播。
包括两人的对话,以及廖主任打人的举动,都被公之于众。
一时间,舆论哗然,街道干部上门打人事件由此成为热点新闻,在各大平台上广泛传播,参与评论转发的媒体不计其数,大家纷纷表达自己的观点。
而在打人事件的当天,危某的妻子还在业主群里发布了一条情况说明。详细描述了打人事件的起因、经过,和对其家人造成的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
据危某妻子描述,廖主任上门打人,是因为危某在业主群里对小区封闭西北门有异议,建议不封闭,采取专门看守的方式。
也正是因为危某妻子的这番描述,又引发了新一轮的热论热潮。
一个听不去任何建议、简单粗暴,就成为贴在廖主任头上的新标签。
危某妻子描述与事实部分不符,这里面有两种可能性:
第一、危某妻子对于危某破坏小区门锁的确不知情,危某没有跟她说这件事;
第二、危某妻子是知情的,但是因为廖某的行为太恶劣,所以故意隐瞒信息。
03
打人事件3天后,浏阳市公布调查结果
对于这起事件,浏阳市相关部门还是非常重视的。
11月30日,浏阳市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
12月3日,浏阳市公布调查结果,前后也就3天的时间。
谁成想,浏阳市的处理结果,不断没有平息事态,网上的讨论反倒是更加激烈了。
对于廖主任,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由管理岗九级降为管理岗十级;
对于同行的3名巡防人员,予以辞退。
现在网上对于这起街道干部上门打人事件,主要存在三方面的疑惑:
第一、就是危某夫妻的问题;
第二、廖主任的处罚是否过轻;
第三、3名巡防队员的处理是否过重。
首先,危某夫妻的过错不是廖某打人的理由,所以这一点就不着重阐述了。关于这个事件前因后果,我在前文中也已经抽丝剥茧的阐述清楚了。
其次,关于3名巡防队员,如果只是按照通报描述情况,个人认为处罚确实有点过重。
重点还是回到廖主任身上,因为这个他的处理结果,才是焦点所在。
现在网上有一部分观点认为,廖主任打人是有起因的,这个处罚重了点。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廖主任应该追求刑事责任,开除公职,这个处罚太轻了,背后一定有保护伞。
反正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就连法律界人士,也争论开来。
04
廖主任打人有理吗?危某夫妻的过错,并不是廖主任打人的理由
危某砸坏小区物业按照的门锁,才是这件事的导火索。
而危某妻子的情况说明,是在廖主任打人之后,所以这件事跟没有本质联系。
那么危某破坏小区门锁这件事,作为街道综治办主任,前来处理这本身是没有问题的。
对于危某的这种行为,本身没有造成比较大的影响,那么处理方式一般也是以批评教育为主。
即便是触犯了治安管理条例,也是比较轻的行为,到了派出所也是这个结果。
但是,批评也是以说服教育为主,让危某了解疫情防控的重要性,以及这种举动有可能会带来的防疫后果。
让危某主动认识到问题,配合街道的防疫政策。
这才是正确的方向。
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和处理问题的方式,廖主任作为一个国家公职人员,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党纪国法来办事。
不过,廖主任的工作方式比较粗暴,批评教育变成了“讲狠话”。讲着讲着,就控制不住,动手打人了。
所以,危某的过错,是廖主任上门处理的理由,但不是廖主任打人的理由。
05
廖主任处理结果太轻,是因为背后保护伞?
现在质疑廖主任处理结果太轻的,一般是两种观点:
第一、廖主任不应该党纪政纪处理就完了,而是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将此人清除出公务员队伍;
第二、廖主任处理结果太轻,说明背后有保护伞。
第一种观点,目前在法律界都存在比较大的争议。有律师认为,廖主任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但是也有律师认为,根据国家公职人员处理问题的规定,廖主任是在执行公务的过程,轻微的过激行为不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
法治社会讲究的有法必依。
国家有严格的公务员法以及公务员处理条例等等。
按照条例的规定,对于廖主任的处理的确是没有偏袒,基本都是按照比较严的条款来执行的。
大家普遍认为处理结果太轻,是因为廖主任本身就只是街道干部,升迁空间有限,这些处罚跟保住饭碗相比,都不算啥。
但是,如果廖主任的行为不触犯法律,那么浏阳市的处罚就是有根有据的。
除非能找到新的证据,说廖主任还有其它的问题。
既然浏阳市公布的事实比较清楚,处理结果也是根据相关法规,在现有的证据条件下,不存在包庇袒护的嫌疑。
那么说廖主任背后有保护伞,就纯粹是个人猜测,不足为信了。
其实廖主任事件发展到今天,对于全社会都可以起到一个教育作用。不管是国家公职人员也好,还是普通居民也罢,大家都必须遵纪守法,不可肆意妄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