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题为《再谈作家必须敬畏文字尊重读者》,以便作为此前所发《作家必须敬畏文字尊重读者》的续篇,进一步探讨近年一些搞写作的人不注意区分助词“的地得”的根源所在,以及对现代汉语规范化所带来的危害。但正式发出时为什么改为这个题目呢?一是凭我对80后、90后这一代青年人在当今的文化、艺术、教育,亦包括新闻、出版、传媒等各个行业运用文字的总体感受;二是基于对他们这一代人在学龄阶段所处文化教育及社会环境中某些不良影响的了解。因为他们这一代人的学龄阶段,适逢我国改革开放逐步深化,国民经济开始突飞猛进地发展,同时也赶上了几乎是必然要伴随着经济发展而产生的某种“社会阵痛”般的负面效应的时刻——那正是在文化教育、社会风尚、道德品质等诸多方面皆有所滑坡的一个特殊时期呀!
该时期文化教育的整体滑坡情况,此处姑且不论。只单说本文所要继续探究的——为什么这一代青年在语言、文学及课外阅读等基本素养普遍有所欠缺的同时,竟连现代汉语中早已得到公认、且经正式颁布相关法令而实施了数十年之久的区分助词“的地得”这样一个在中小学阶段就应该轻松解决的问题,也突然间“断代”了呢?
当然,要更深入地追溯这一问题出现的历史渊源,不能不稍稍提一下个别前辈语言学家在很早以前就在学术上提出过可否“不作区分”的探讨性意见等因素。但关键问题是,这一探讨,其实早在上世纪50年代便已经获得语言学界普遍认同了“必须区分”的结论而得以解决,且通过相关的法规及学校教育予以有效实施,成为在现代汉语的文字运用中早已深入人心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而有关教育部门在改革开放之初,由于面临“文革十年”对文化教育造成的某些破坏乃至断裂,再加上受到80年代末至90年代期间日益泛滥的重经济、轻文化的社会风气影响,便无形中产生了一种不论在语文教学的内容选择还是语法规范的总体要求上都希望“做减法”、图省事的观念。居然在80年代末期之后所制定的一些“教学大纲”里列出了可以适当允许不区分“的地得”的奇怪条款。这和历来通行的字词典之间,也就形成了令人无所适从的一种矛盾。
比如在当时的《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里,即曾出现这样的奇特规定和解释:
“(助词‘的’、‘地’、‘得')过去曾经不分,并未引起混乱,而通行分写办法在教学上不无困难,事实上也确有疑难情况,所以根据许多教师的建议,提倡不分。但是目前报刊文章和许多著作中大都是分写的,因此不作硬性规定,愿意分写的尽管分写,只要分得对就行。” 我认为这样的模糊规定和解释,既荒唐又轻率,尤其给80后90后这一代,以及未来的00后甚至10后的青少年所带来的不良影响,都是非常严重的。
所谓“过去曾经不分,并未引起混乱”云云,在概念上也极其含混。若是把“过去不分”理解为主要指古代至近现代的早期白话文写作中“的地得”曾经混用等情况,则当时虽未引起多大的“混乱”,毕竟属于白话文发展演变的一种原始状态,是不足为训的。否则,后来也不会由最初的不分或乱用,而逐渐发展成后来的严格细致区分。既然已经从过去的原始状态向前发展了,而且得到国家相关机构的规范与肯定,那就必须遵照正确区分的法则去使用才对。现代汉语的所谓“语法”,原本就是通过研究总结汉民族语言(包括字词、词组、句子)的结构方式而制定出来的法则。既然法则已经制定了,却又在教学上轻率地提出可以容许不遵守,岂不让下一代人又重新回到早期白话文的“原始状态”中?——这就叫走回头路!
我当然相信现代汉语的语法及词汇还会不断地向前发展。但我绝不相信,经过了多少代人的努力才使之从原生态的混沌走向科学区分的助词“的地得”运用法则,却最终会“发展”到“重回原点”的初始状态。因为区分之后可谓好处多多,不仅可以避免产生歧义,还会非常有利于英语等外文相关词语的学习和互译(参见本文所附杏坛晨鸟的文章)。这就好比五四新文化运动后,由于在文字书写上区分了不同性别和物种的代词“他、她、它”,便更加有利于汉语言文字和世界其他语言文字的交流接轨一样。所有的这些汉语言文字及相关语法的健康发展,都是决不应该再走回头路的!
上次我所发表的那篇文章《作家必须敬畏文字尊重读者》,其中关于希望我们的作家、教授及图书报刊,一定要严格区分“的地得”的意见,获得了众多读者的普遍认同,但也有一些读者表示了不同的看法。这些我都非常欢迎。我觉得这的确是必须认真讨论清楚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大问题——它们在现代汉语中几乎无处不在,其使用频率之高,结构语言的任务之重,都是其他字词所不可企及的。
下面引录的两篇文章,便是我的两位博友——网易博客的小小艾民和新浪博客的杏坛晨鸟——在读了我的上述文章之后写出来作进一步讨论的。而这两篇文章又恰好代表了两种不尽相同的意见。而且更巧的是,两篇文章都不约而同地撷取了我的另一位网易博友爱君如梦对我该文所作评论的一个观点——或则进一步论证,或则略加辨析驳难——借以申说他们对此问题的不同看法。
为了有助于大家更清晰地了解所争议问题的焦点,这里先把爱君如梦和别的网友所作的点评及我的个别回复引录如下:
爱君如梦(系香港大学博友)2012-02-06 13:32
我之能够分清“的地得”三字用法,也是承蒙邓老师提示我注意和刻意改正使用习惯。不过我判别用哪一个字却又不是看字典,而是在脑海将句子翻成英文,看该用副词还是形容词。以此判别,虽然笨一点,却很少会错。为了100%不错,还可以利用粤语中“的地得”三字发音不同来检测多一次。
邓遂夫 回复 爱君如梦 2012-02-06 17:54
您的第一种特殊判断方式,恰好印证了我的新浪博客里一位署名杏坛晨鸟的网友留言。他说:非常同意邓先生的观点。“的地得”分用也有助于英语的学习,在学习英语时,形容词与副词的区分如果借助汉语“的地”(的区分)就方便得多。而一些语文老师偏偏像学生一样,对此听之任之,给英语学习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woaiwytxz 2012-02-08 00:48
语言总是落后于实际的,语言学家应该是为大家使用语言服务,而不是制定规则说你不按照我说的来就不行;比如ai'ban和呆板,大家都读呆板了,语言学家也只能接受现实,承认ai'ban是错误的读法;感觉楼主的坚持,想起某个字有四种写法;并且,假如的、得、地三个字的混用会造成理解障碍,那么确实我们应该坚持规范,但是,现在的情况是,会导致误解么?说不定50年以后,得、地的这种用法就会从现代汉语中消失;反而是楼主这类人坚持要区分这些字,反而造成了大家的理解障碍;我们有太多的知识,除了在高考语文试卷上偶尔才能见到一次意外,社会使用中,其实早就被淘汰了……
爱君如梦 回复 woaiwytxz 2012-02-08 10:33
高调得要死、高调地要死、高调的要死。以上这三项,你还可以说只用同一个“的”字短语就能够概括三种不同意思而又不产生歧义令人混淆吗?
三亚艾民 回复 爱君如梦 2012-02-10 22:49
拙文《也说说“的地得”》盼能得到邓老师、博友们指教。
爱君如梦 回复 三亚艾民 2012-02-14 13:46
我保留原有意见,须得严格分清用法,消除歧义。如果你以为词组不能说明问题,请看以下例句:
他们顽固得要死。(言他们极端顽固)
他们顽固地要死。(谓他们死意已决)
他们顽固的要死。(点出他们当中的顽固分子会被杀头)
三亚艾民 回复 爱君如梦 2012-02-14 16:38
在实际交往中会遇到难以区分“的地得”的情况。这三个助词都读de,在交谈中你是没法区分的。
爱君如梦 回复 三亚艾民 2012-02-15 10:34
你说的这些都是言语交谈的情形,已暗换概念,超出博主所讨论和强调的“文字”范畴。以普通话交谈或许会有这样的情况,不过粤语中是可以截然分开的。粤语有文白读音之分。而且“的”可以说成“嘅”;“地”可以说成“咁”;“得”可以换成“到”;表达出来的意思、程度、语气仍与之相合。
邓遂夫 回复 愛君如夢 2012-02-26 02:36
如梦博友的理解和辨析,真是太精辟了!包括前面所举三个例句的括弧中不同解读,全都精微贴切,无可辩驳。仅凭此例,那种以为“不区分并不产生歧义”的论调,即可以休矣!谢谢如梦博友!
2012年2月26日 02:36 匆草于释梦斋
[附 录]小小艾民和杏坛晨鸟二位博友的辩论文章
也说说“的地得”——辨词析语之十二
(转自网易小小艾民博客2012-02-10 22:12)
小小艾民 / 文
前两天见网易博客悬浮窗上有一条“邓遂夫:青少年读《红楼梦》易写错字”——这位红学家怎会如此看待《红楼梦》?点开一看,才是邓先生2月5日的博文《作家必须敬畏文字尊重读者》,作者大力抨击当下的语言文字乱象,他重点剖析“的地得”混用问题时,指出《红楼梦》中早就是“的得”混用——啊,这就导致博客编辑来了个带幽默性的标题“青少年读《红楼梦》易写错字”!邓先生还斥责公开宣称不大区分“的地得”的名作家、名教授为“厚颜无耻,贻害社会”!
我非常拥护邓先生指摘语言文字乱象、捍卫祖国语言文字的规范(笔者在搞系列博文《辨词析语》和《语病摘录》,大致算个同道者吧);不过,他这次对“的地得”混用的义愤填膺,可能稍微有点过分,值得为这事生那闲气吗?
在使用语言文字时,注意区分“的地得”,当然是应该的(笔者1月2日、4日《语病摘录[5][9]》也是“的得”混用问题);但又要看到,在实际生活中,这种混用,大多并未影响内容的表达。有博友举例“高调得要死”“高调地要死”“高调的要死”,表明区分“的地得”的重要;单看这三个短语,的确如此。但具体运用时,会说成完整的句子,你看:
他这人高调得要死
他这人高调地要死
他这人高调的要死
这三句在表意上大体一致(后一句“的”亦可视为相当于“着”,明代有此用法),在日常使用中,不致造成误解的;似乎也不必去断定这三句中“的地得”哪两个属“错字”。
“的地得”虽然古已有之,但作为结构助词并加以明确区分,是受了西方语言的影响。在五四时期至20世纪30年代,许多白话文著作还把“底”字用在作定语的词和短语后,表示对中心语的领属关系;当时“的”只用于表示对中心词的描述关系。新中国成立后,在一批语言学家的共同努力下,编成中学《汉语》教材,确立了现行语法体系(包括对“的地得”的明确区分)。在长期的中学语文教学实践中,日渐强调语文的工具性、实用性,不但取消了汉语、文学分科,教材中现已删去语法、逻辑的知识短文。随着时代和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语言也在发展变化。“的地得”出现某些混用的情况(包括恢复古代的某些用法),也就不足为怪了。笔者以为,除了是正规的文件或搞语言文字方面的科研,在日常生活中,只要无妨于表意、不伤于大雅,“的地得”的有些混用就不必深究了吧。而且一般青少年,大约也不至于把“那是我的书”写成“那是我地书”“那是我得书”的。事实上,20世纪80年代后期,国家有关机构下发各地的《教学语法》,对补语标志“得”有时通用“的”,表示了认可(这资料暂未查到原文,待补)。
邓先生强调,使用字典词典,一定要买最新版的;并举《现代汉语词典》05年版对“唯、惟”用法和“空穴来风”含义与旧版的不同解释作为例子。这正好表明,随着生活、语言的变化,某些“规范”也得调整。
我顺便再举点例。“的地得”作助词,都读de;作名词、副词时“的”读di(目的,的确)。可是,由著名语言学家吕叔湘作序并且题写书名的《现代汉语规范字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1年6月第1版第1次印刷)第94页“的”字条后提示说:“助词‘的(de)’在某些歌词、唱词或个别惯用语中,有时读di 。”是呀,好多歌唱家早就在唱“在那桃花盛开的(di)地方”“澎湃着中华的(di)声音”,先前这不合“规范”,现在“规范”也改动了嘛。再者,“着(zhe)”是助词,“着(zhuo)”是动词。可歌唱家是这样唱:“你挑着(zhuo)担,我牵着(zhuo)马”“澎湃着(zhuo)中华的声音”。我估计,不久后字典词典对“着”的解释也会有改动的。
对文字固然要“敬畏”,但似乎也不必不论何时何地,一味地奉若神明。出于表达新事物、新情况等的需要,也可以学学“第一个吃螃蟹”,尝试一下运用新方式嘛。这未必是“贻害社会”,与“尊重读者”也并不矛盾的。可以预测,“给力”“微博”“裸官”“打黑”等新词将会出现在新版《现代汉语词典》里;“被自愿”“被艳遇”这样的格式也可能会成为语法、修辞书的新例句。至于对“的、地、得”的用法,经过大家的进一步实践,会不会有“规范”的修改,我们拭目以待吧。
邓先生那篇博文结尾充满诗情画意:“但愿我们的汉字语境,像白鸥在碧海蓝天翱翔一样清澈明净……”作者还配上一幅白鸥、碧海、蓝天的照片,引得读者神往。不过还可补充一点,老话“水至清则无鱼”,所谓清澈明净只是相对的,总会有些“异类”的东西出现;语言文字的海洋也是如此。
我们一方面致力于整顿语言文字乱象(包括反对误用“的地得”),一方面奋力地在语言文字的大海里畅游向前……
小文字 大修养
——谈“的地得”用法与英语学习的关系
(转自新浪杏坛晨鸟博客2012-02-09 22:56)
杏坛晨鸟 / 文
春节前后,著名打假人士与知名青年偶像作家韩寒在网上就韩的作品是否代笔问题展开论辩,其中为一个小细节即“的地得”用法竟也闹得很纠结。《咬文嚼字》杂志社又针对某著名博客中的文字进行分析,提出文字运用、文史知识及语法规范等言语修养方面的问题,提出“敬畏文字”的命题。一些有识之士如红学家邓遂夫也在博客中高呼“作家必须敬畏文字尊重读者”。邓在博文中集中谈了现在文字乱象中“一个极简单极普遍也特别令人遗憾的小例子”——“的地得”不分现象。
“的地得”分用是现代汉语的语法规范,标志性地反映了汉语定语、状语和补语三种结构的典型特征。作为现代汉语的使用者,尤其是作家或一些知名人士,规范地使用现代汉语是义不容辞的,因为“言语修养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个人精神文明和教育素养的重要一环”,而“言语修养的首义便是使用语言要正确,要合乎规范”。(王德春,陈晨,2001)
作为现代汉语的使用者,如果不认真学习现代汉语的语音、语义、词汇、语法规则,就不可能具备基本的言语修养。
中学生正处于语言学习的基础阶段,他们不但在学习汉语母语,同时大多数还在学习着英语。没有坚实的母语基础,英语的学习也是很困难的。
我们知道,语音、词汇和语法是语言的三要素。很多中学生在目前的高考形势下,对汉语语法十分轻视,以致在日后的语言应用中出现了语法规范方面的低级错误,同时也影响着英语的学习。
在下文中,本人将集中议论分用“的地得”对英语学习的好处。
从《新华字典》(2000年汉英双解版)可以明确得知,“的地得”作为定、状、补标志性助词的用法,主要区分如下:
的 用在词或词组后表明形容词等:美丽的风光/宏伟的建筑
地 用在词或词组后表明副词性:胜利地完成任务
得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连接表结果或程度的补语等:跑得快/香得很
虽然在该版词典中,“的”可当“地”作状语标志语使用,但在《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汉英双语增补本)中,“的”字的这种用法就被“双规”了,而且这三个字的用法更明确地界定了定、状、补三种语法成分的标志语作用。
与现代汉语语法规范相呼应的是,所有以英语学习为目标的正规英汉双解词典,如“牛津”、“朗文”、“柯林斯”等在给形容词作注解时,其惯例均是以“的”作标志,副词则是以“地”作标志。
为方便说明“的”“地”的用法与英语学习的关系,现举四例如下:
1.sudden adj.
1)happening, coming, or done quickly and unexpectedly 突然的,忽然的,迅速而意外的:a sudden illness 突然其来的疾病/ a sudden change of plan计划的突然改变
2)all of a sudden infml suddenly [非正式]突如其来地,突然地,猛然地
suddenly adv: I suddenly remembered that I hadn’t locked the door. 我忽然想起没有锁门。We were talking on the phone when, suddenly, the line went dead.我们正在通电话,突然线路断了。
(《朗文当代英语大辞典》2004年商务印书馆)
尽管用在句子中时,“突然”或“忽然”可以单独作动词的状语,后面可以不接“地”,但是在all of a sudden的注解中,还是分别加“地”,不过是强调其状语作用而已。
2.straight
adv. not in a curve or at an angle; in a straight line笔直地;平正地;成直线:Keep straight on for two miles.一直向前走两英里。Can you stretch your arms out straighter?你能把胳膊伸得再直一些吗?
adj. without a bend or curve; going in one direction only直的:a straight line/road直线/笔直的公路
(《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六版2004年商务印书馆 牛津大学出版社)
可以看出,同形词既作副词又作形容词用时,分别以“地”和“的”作标志以区别。明白这一点,在英语应用中就可以分别用straight作状语和定语,各种成分的关系和位置就会一目了然。
另外,straight其他相关意思下的副词和形容词,也是用“地”和“的”区分的,在此就不赘述了。
3.cowardly adj.
Cowardly behaviour is behaviour in which someone avoids doing something dangerous or unpleasant because they are afraid; used showing disapproval [贬](行为)胆小的,懦怯的。EG…a cowardly and perverse refusal to face reality. ……胆怯而任性地拒绝面对现实
(《Cobuild英汉双解词典》2002年上海译文出版社)
英语中有名词加-ly构成形容词的现象,又如friendly, fatherly, manly, scholarly, earthly, lovely, orderly, timely等。由于-ly是英语中非常典型的副词词尾,又出于先入为主的印象,所以中学生极容易把这类形容词误用作副词,但如果他们在学习时首先注意到这类词的汉语注解一般均为“……的”,就不至于凭印象误解了。
4.deadly
adj.
1) likely to cause death致死的,致命的: a deadly poison/weapon致命的毒药/武器
deadly disease/virus
2)complete or total完全的,极度的,非常的:He said it in deadly earnest (=completely seriously)他说这话时,态度极为认真。deadly accuracy极度的精确
adv.
very (in phrases like 用于以下短语deadly serious,deadly dull, deadly boring非常认真[乏味;沉闷]) 非常
(《朗文当代英语大辞典》2004年商务印书馆)
形容词加-ly,一般构成副词,但也有又作形容词用的,又如kindly,而词典的注解方式不外乎加“地”和“的”进行区别。
以上四种类型,中学生印象较深的是第一种,后面三种都容易混淆。汉语基础好的学生一般学起来较轻松,反之则吃力。尤其是“的”“地”不分的学生,对这几类用法都觉得费解,因为在他们眼里,“……的”与“……地”都一样,所以也就进一步导致他们词性不分、成分混淆、句子结构混乱。例如,本来在hard work中,hard是形容词,修饰名词work,那么这个名词短语的主要句子功能就是主语、宾语、表语。而在work hard中,hard是副词,修饰动词work,所以这是个动词短语,其句子功能是谓语。这两个短语如果从词性角度去认识,应该是极其简单的,然而却难倒了一批又一批的学生,难倒这不值得深思吗?
至于“得”字作为结构助词使用,有时对应于英语中修饰动词的副词,有时对应于作表语的形容词,也有时对应于作名词定语的形容词或作名词补语的形容词,不一而足,需要根据语境来翻译。在巴金经过多年精心翻译而成的著名译作《快乐王子集》中,有许多绝妙的“得”字译文。但不论是汉译英还是英译汉,如果对汉语本身的“得”都不能正确理解和应用,更何谈学习英语呢?
重新审视诸如“的”“地”“得”这样的小词用法,不但学好是必要的,用好更是重要的,因为语言规范反映着一个国家的文明水平,更周到更完美的言语修养更是人类文明的标志。(王德春,陈晨,2001)
随手拿一本冯骥才的《维也纳情感》,怎么也找不出“的地得”方面的瑕疵,难道作家冯骥才先生就不怕思考这些小词的用法而打断思路吗?尤其建议想学好英语的中学生朋友更要认真学习母语的语音、语义、词汇、语法,打好基础,为学习英语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
【博主按】本文题图为,去年10月博主陪同自北京返乡的门生胡楠(《梦续红楼》作者,新版《红楼》电视连续剧编剧之一)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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