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到底影不影响利润?先看一下增值税的背景,增值税、消费税和营改增”之前的营业税,都是流转税。营业税和消费税最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属于利润表项目。增值税在会计核算时计入“应缴税费”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不影响利润表科目,但若是增值税不影响利润,那么,是真真实实的从账户了划出资金用来支付税款,其结果必然减少了企业现金流的流出,该作何解释。。
1、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税款抵扣制度,税收负担由最终消费者承担,是一种价外税。
例如,甲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购进一批货物,购买价款为 117 万元,进行加工之后销售给乙企业,销售价款为234 万元。销售价款中包含了增值税。甲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即销项税额一进项税额=234/(1 17%)×17% - 117(1 17%)×17%=34-17=17。
从该例中可看到,甲企业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为 17万元,因为增值税为价外税,其价款扣除增值税额后,其成本为117-17= 100万元;甲企业销售货物的销项税额为 34 万元,其价款扣除增值税额后,收入为234-34= 200 万元。甲企业缴纳的 17万元增值税并非由甲企业承担,而是转嫁给了乙企业,随同收入一起收取了。甲企业只是负责缴纳税款给国家,对于乙企业也一样,甲企业的销项税额成为乙企业的进项税额,当乙企业将货物销售岀去时,又将增值税转嫁给下游企业。所以在理论上,増值税最终由处于增值税链条末端的消费者承担,增值税不影响企业利润(在不考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情况下)。
对于这一项业务场景,用会计分录表示如下,
①购进货物时
借:原材料 100 万元
应缴税费一应交增值税 17 万元
贷:银行存款 117 万元
②销售货物时
借:银行存款 234 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万元
应缴税费一应交增值税 34 万元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万元
贷:库存商品100 万元
显然,增值税科目并没有影响到损益类科目,不会影响利润。当然,如果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会造成重复征税。这里只考虑一般纳税人的情况。
2、在增值税抵扣链条完整的情况下,增值税确实是不影响利润的。很多企业仍然觉得增值税纳税负担过重。原因是增值税虽然不影响利润但是影响企业现金流,在企业现金流量表中的“支付的各项税费”中反映。事实上,这不是销货方支付的税款,购货方向销货方支付了商品价款和增值税税款,销货方留下价款,上交增值税价款,说到底对于增值税而言,销货方只是个“中介”。
3、但存在三种例外情况:
(1)—企业取得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包括企业按简易计税方法征税,未取得符合规定的扣税凭证和购进货物劳务之后的增值税链条中断。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会增加相关产品成本,影响利润。
(2)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企业因销售货物或者劳务确认的应收账款中包括
增值税部分,因坏账确认的损益中包括了部分增值税。
(3)视同销售行为,虽然企业并没有真正实现收入,但是在税法上仍然需要缴纳增值税。于是这部分增值税便会进入相关成本或者费用,从而影响利润。
总结,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和环环发票抵扣,使购销单位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有利于税务机关对纳税情况的交叉稽核,防止偷漏税的发生,可以有效地保证财政收入及时入库。增值税后来被各国政府视为最巧妙的"拔鹅毛"式税收,即使把鹅毛拔光,鹅也不会叫一声。可以说,增值税是最有利于财政收入增长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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