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老爱亲,孝亲敬老,是中华传统美德。在当今传承中华孝道,应在坚持“物质赡养与精神慰藉并重”的原则,结合个人与家庭实际,努力践行“七字诀”,即:敬、立、养、悌、助、祭、续。
一是“敬”
敬,就是在心理上、精神上,尊敬和敬重父母。怎么孝敬父母呢?努力做到“两个一样”:一是是对待父母要像对待孩子一样,关爱倍至。
作为夫妻,还要做到“两个一视同仁”:一是对双方父母一视同仁,不论其从事什么职业,不论社会地位尊卑,不论是否有文化知识,不论帮你是多是少,都要同样孝敬。尤其是要多为对方父母着想,丈夫要多关照岳父岳母,妻子要多孝敬公公婆婆。二是要对继父继母一视同仁,她/他和你的亲生父亲/母亲一起生活,相依为命,终生作伴,省了儿女的心,不能慢待她/他,要一视同仁,甚至更好一点。这不仅是孝道,也是智慧。
敬重父母,还要传承发扬父母的优良品质及良好家风。特别是年轻时,遇到一些重要问题,要注意倾听父母的意见。要尊重父母的意愿,尊重父母的生活方式及各种习惯,不要将轻易打乱他们的生活格局,或是逼着他们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一辈子养成的各种习惯。父母上了年纪,不担事了,则要报喜不报忧,不让父母担心。
二是“立”
立,就是生活自理,自食其力,建功立业,以显父母。有关调查数据显示,近八成的受访老人认为,“儿女过好自己的生活、不让父母担忧”,就是孝。可是,现在社会上的一些年轻人,连这样的标准也达不到。有的已经早已长大成人,生活尚不能自理,不会洗衣,不会做饭,不会做家务,不会干农活,成为长不大的“巨婴”;有的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眼高手低,什么事也干不了,至今没有一份正里八经的工作;有的品行不端,乱交朋友,惹是生非,坑蒙拐骗,成为害群之马;有的夫妻不和,吵架离婚,让父母寝食不安,整天跟着操心上火;有的和父母积气,离家出走,多年不归,甚至以自杀自残威胁父母;还有的双眼顶着父母的存款和财产,啃老拼爹,当月光族、伸手派,甚至想方设法骗取父母的钱。
三是“养”
养,就是在物质上赡养父母,身体上关照父母,尽“爱护、守护、保护”父母的责任。赡养父母,还要注意关心父母的身心健康。平时,要支持父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活动,走亲戚看朋友,参加同学聚会,跳健身操广场舞,以乐观心态抗拒晚年的孤独寂寞。有条件的,可与父母同在一个小区或同一楼房和单元买房,以便互相关照。
“树老虫多,人老病多。”人到老了,就会越来越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不少老人会对衰老和死亡感到悲观、恐惧。我们要懂得老年人的心理,多多关心、开导。没有工作单位或是退休单位不组织查体的,要定期带他们去医院查体,有病及时发现及时诊治。父母因病住院,要想方设法探望陪护,防止造成老人心理落差太大。临终关怀和陪伴更是不可缺少。
对于不赡养父母甚至虐待、遗弃父母的严重违法行为,应采取思想教育、道德谴责、舆论监督和纪律处分、法律规制等方法,予以干预。
四是“睦”
睦,就是夫妻和睦,兄妹团结,彼此和睦相处。夫妻之间相亲相爱,兄弟姐妹团结和睦,父母才能心里安宁,没有挂碍,这也是孝。
但是,也有很多家庭兄弟姐妹不和,彼此争斗,甚至不相往来。究其原因,不少的是由于妯娌、姑嫂不和造成的,妯娌、姑嫂不和,很重要的是因为彼此心眼小、爱计较、爱攀比,不明事理。俗话说,“儿郎孝不如媳妇孝”,这话很有道理。清末民初的民间教育家王凤仪先生曾将已婚女人分作三类:悍妇、弱妇、媳妇。说女人刚暴,欺压男人,说话像打雷一样,非常强悍,一手遮天,这叫“悍妇”。这种家庭阴盛阳衰,丈夫会未老先衰,甚至夭亡,生下来的小孩也不中用(牟平两个局长早亡)。女人什么事也不做,全部依赖丈夫、依赖父母,还怨天尤人,这叫“弱妇”。什么是“媳妇”呢?媳妇是和颜悦色,平息一家的不和,做和睦一家的吉祥使者,是一家的喜星,上孝父母,中和妯娌,下慈儿女,使丈夫无内顾之忧,能报效社会,扬名显亲。在社会上工作,也能恪守本分,建功立业。因此,要搞好兄弟姊妹的团结,女人们要加强自身修养,通情达理,尤其是长兄大嫂,要带头搞好团结,做出榜样。
五是“助”
助,就是要了解父母的人生理想与夙愿,帮助父母去实现尚未完成的心愿,让父母此生不留遗憾,更加开心。
还有一件事,就是要正确对待丧偶父母再婚。现在,不少儿女反对丧偶父母再婚,担心财产被带走,到时无法继承。对此,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和亲情人性来处理。《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早有明确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俗话说,“少时夫妻老来伴”,作为儿女,一定要理解和尊重老人追求幸福的权利,有能力的,还应当帮助老人找到另一半。现实生活中,有不少贤惠女儿和儿媳,都是公公或婆婆的“红娘”。这是最暖心的孝道行为。千万不要为了一己之私而棒打鸳鸯,破坏了父母的晚年幸福。至于父母的财产问题,则完全可以通过婚前合同约定、进行公证的方式来妥善处理。
六是“祭”
祭,就是父母去世时,要悲痛守孝,把父母安葬好,并经常缅怀和追念父母。孔子三岁丧父,母亲颜征在含辛茹苦地把他养育成人。孔子对母亲十分孝敬,在他十七岁那年,母亲去世了,依礼父母应该合葬,但他不知道父亲葬于何处,便将母亲的棺柩停于鲁国人来人往的五父之衢,长跪在地,啼泣询问,感动了赶车人輓(挽)父的母亲,并在这位老妪指引下找到了父亲的墓地,终于使父母合葬一处,在曲阜城东15公里处的“梁公林”。《清史稿》中记载一位不知姓名的哑巴乞丐,他每次行乞回来,讨到干的让母亲吃,自己吃稀的。讨来稀饭,让母亲喝,自己就不吃不喝。冬天衣服少,就睡觉时与母亲靠在一起,用自己的躯体温暖母亲。发现母亲不高兴,就采取各种方法逗老母开心,人称“哑孝子”。许多人为他的孝行所感动,除了给他饭食,有时也给一点铜钱。对这些钱,他不舍得花去一文,都暗自投进一口废井中。母亲去世后,“哑孝子”遂把井中积攒的铜钱取出,以礼安葬了母亲。这就是《新编二十四孝图》中的“积钱葬母”故事。
现在,国家规定清明节为法定假日,就是为了鼓励国民祭祀亡故亲人和先祖,一定要回家为他们上坟扫墓,做到“丧尽礼,祭尽诚,事死者,如事生。”春节,也应采取一定方式祭祀祖先及亡故父母。
七是“续”
续,就是生儿育女,延续后代,编修家谱,传承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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