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嘉佑三年(1058年)六月,包拯升任为右谏议大夫、权任御史中丞。不久后包拯上奏,请皇帝早立太子。
包拯奏道:“太子的位置空缺已经很久了,天下人都为此感到担忧,陛下这么长久地不作出决定,是为什么呢?”
当时的皇帝是宋仁宗,按说大臣过问立储之事,有干涉皇帝“家事”之嫌,即便温和如宋仁宗,听了包拯此言也感到不悦,因此仁宗反问包拯:“爱卿希望谁为太子呢?”
包拯听出皇帝语气不善,但他并未慌张,从容答道:“臣下无能,还没有考虑,臣请求早立太子,是为宗庙万世之大计着想的。陛下问臣想立谁,这是怀疑臣。臣已是六十岁的人了,又没有儿子,并不是为自己和后代邀宠考虑的啊!”
仁宗其实也知道包拯不会有什么邀宠东宫的心思,之前的反问只是表达一下不满罢了,因此便回道:“此事慢慢商议。”
倒是包拯刚才一番话让宋仁宗心中讶异:敢情老包跟朕一样没有儿孙福!
六十寿宴上的惊喜
包公出生于公元999年,嘉佑三年正好虚岁六十。可正如他所说,他此时膝下无子。其实原本是有一个的,35岁那一年,包公与自己的第二任妻子董氏生下了儿子包繶。
包繶20岁这一年,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了崔氏姑娘为妻。
崔氏生于荆州,母亲姓吕,是三朝宰相吕蒙正之女,两人算是门当户对。
包繶因为包公的荫庇,少年时就得官太常寺太祝,婚后第二年,小夫妻有了儿子,取名包文辅。
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儿子出生才几个月,包繶竟因病去世了。一家人十分悲痛,然而更不幸的是,四年之后,包文辅也夭折了。
包公和董氏连续失去儿子和孙子,悲痛到无以复加。悲伤之余,念及崔氏此时年才二十五,包公劝儿媳改嫁。
不料崔氏竟拒绝了,她对包公表示:“公公是天下敬慕之人,我能够代替丈夫奉养公婆,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就这样崔氏留在了包家。古人香火观念重,儿子孙子都去世意味着绝嗣,于是包家从包拯的哥哥那一支后人里,过继了一个包滨给包繶当儿子,由崔氏抚养,改名包永年。
可这毕竟不是亲生的,包拯为此心底苦闷。
且说包公有一滕妾孙氏,是董氏的陪嫁丫环,跟了包公多年,未有一儿半女。转眼包拯六十岁了,料想自己已然不可能再有儿女,因此包拯把孙氏打发出了包府。
他不知道的是,就在孙氏离开包家时,肚子里已怀了他的骨肉。
细心的崔氏得知了孙氏怀孕之事,于是不断派人送钱物给孙氏,无依无靠的孙氏赖此顺利生下了孩子,竟是一个男孩。
但崔氏没敢贸然的把这个孩子的存在告诉公婆,只是继续接济孙氏母子的生活。
转眼到了嘉佑三年,包公六十大寿。此时天下太平,东京开封一片繁华,包公过寿,自然宾客盈门,包府内外热闹非凡。当然对所有宾客包公都已提前说好,不要送礼,送了也不收。
看到这么多人来给自己贺寿,包公也很高兴,不过却也难掩心中的遗憾:别人家六十大寿,都有儿孙贺寿,自己过寿来的却只有宾客。想到此处,包拯心中越来越不是滋味。
众宾客也都知道包公的情况,因此都很默契地不谈子孙话题,没想到包拯却自己提及了无人承袭香火的遗憾。众宾客不知如何接话,原本热闹的场面一下冷清下来,安静得只能听见包拯的叹息声……
崔氏通过仆人得知了这番情况,她觉得时机成熟了。于是第二天问安之时,她把孙氏离开包家前有孕在身,如今已经生了一个男孩的事,告知了包公与董氏。
包公十分惊诧。不几天工夫,崔氏便差人把小男孩接到了包府,此时孩子已经1岁多了,包公和董氏一看,孩子跟包公八分神似,确是他的骨肉无疑。
长嫂如母——包青天故事中“嫂娘”的原型
这意外之喜把萦绕二老心中多年的丧子之痛一扫而空,两人不禁老泪纵横。
小儿子被取名为包綖,后来改名为包绶。就这样包拯在人生的最后几年算是体验到了天伦之乐。四年后的1062年,包拯去世。
宋仁宗听闻噩耗,亲自来到灵堂吊唁。之前包拯和他提起过自己膝下无子,如今包公去世,仁宗不禁为忠臣无嗣扼腕叹息。
没想到来到包公灵前,披麻戴孝的人之中赫然有一位包公的庶子在列,看年龄不过五六岁。
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后,仁宗也替包拯感到欣慰,于是当即下诏,命五岁的包绶为太常寺太祝。
五岁的孩子怎能为官呢?其实并不需要包绶真的去任职,这种给功臣之后授予官衔的情况叫做“荫补制”是当时的一种惯例,包公生前曾劝过仁宗废止这种制度,仁宗没听,如今包公自己的儿子也享受着了……
但这不代表包绶是那种纨绔子弟,相反,包绶从小十分懂事,勤奋好学。所谓长嫂如母,在包绶成长过程中,崔氏扮演了监护人的角色。
当时包府上下老的老小的小,崔氏成了唯一的顶梁柱。包绶九岁时,董氏病危,崔氏煎药喂药,床前床后,替丈夫和自己尽了孝道。董氏去世后,她又张罗丧事,请名家刻写墓志,将董氏与包公合葬。
转眼包绶成人,崔氏这个做嫂子的又承担起父母的责任,给包绶张罗婚事。包家世居庐州,崔氏给包绶说成了和庐州知州之女张氏的婚事。
张氏后来早逝,崔氏再次主婚,这次更夸张,直接给包绶娶了当朝宰相文彦博的女儿。
这使得包绶的事业得到助力,文彦博内举不避亲,写奏折给宋哲宗举荐包绶,称“包拯之后,唯绶一身,孤立不倚,能世其家,恬静自首,不苟求进”。
于是朝廷任命包绶做了濠州团练判官,这是包绶第一份正经工作,之前的太常寺太祝只是个挂名虚衔。
史载,包绶在濠州任职期间,奉公守法,倬有盛誉,知州对他十分器重,因此“凡议事必咨公(包绶)而后决”,而包绶也继承了包公的遗风,遇到不可为之事,他都会坚持原则。
任职期满后,州郡上下对他交口称赞。好评传回朝廷,包绶被调回京城,封宣议郎,赐绯鱼,历任少府监丞、国子监丞、将作监丞——这都是一些比较琐碎的事务性工作,但包绶在每一个岗位上都兢兢业业,“夙夜尽心,裁判有序……以勤济应期办事,为当时称。”
包绶虽然从小在合肥包家长大,但崔氏并没有对他隐瞒生母孙氏的存在,母子俩一直有联系。就在包绶在开封任职期间,孙氏病逝,包绶回乡守孝三年。
此后包绶又担任了汝州通判,同样恪尽职守。任职期满后,包绶将回京城述职,汝州百姓扶老携幼前来送行,对包绶说:“请公善归,台阁今待公矣!”
当然,没有进士学历的包绶是不可能升入台阁的,述职之后,包绶被平调为潭州通判。
潭州就是长沙,包绶从开封乘车乘船一路南下,或许是因为舟车劳顿,或许是因为水土不适,走到黄州时,包绶感染急病,竟就此病逝了。
黄州当地人发现包绶去世后,为确定包绶身份,打开他的行李,发现此客竟如此清贫,除了任命文书外,随身盘缠只剩四十六文。
包绶与妻子文氏育有四子,包绶死时四个孩子都还是小孩,加上家中清贫,因此包绶死后先是就地葬在黄州,后来两个儿子成家立业,有了一定经济实力后,才把包绶移灵安葬到合肥包家祖坟。
包拯后裔如今已传到第三十余代,包公儿媳崔氏对此居功至伟。
崔氏年纪轻轻丧夫丧子,在上有老下有小的包家先后给公婆养老送终,把包绶、包永年两个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抚养长大。
崔氏的母亲曾亲自来庐州找到女儿,劝女儿跟她回家并改嫁。崔氏拗不过母亲,跟母亲回了一趟荆州,但拒绝改嫁,看望了娘家人之后又回到了包家。
崔氏的事迹在庐州城家喻户晓,最终被朝廷得知,宋哲宗于是下诏加封她为永嘉郡君,并在包家门外给她建了一座牌坊。
嘉奖诏书由苏东坡亲笔所撰,收录在《东坡全集》中。
更荣光的是,崔氏被收录进了《宋史.列女传》中,名垂青史,跟包拯一个待遇(当然字数没有包拯多)。
1094年崔氏在合肥去世,在外为官的包绶立即赶回合肥与包永年一起给崔氏办丧事,披麻戴孝,以对待母亲的礼仪对待崔氏。
崔氏长嫂如母抚养包绶的事迹经过民间流传,最终形成了《赤桑镇》、《铡美案》中包公的“嫂娘”形象。其实有嫂娘的不是包公,而是包公的儿子包绶。
参考资料:
《宋朝奉郎、通判潭州军州事,赐绯鱼袋包公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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