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社会单位及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曝光行动,现将火灾隐患曝光如下:
单位名称:辽宁鑫彩峰广告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五号路91-ZF75号。
隐患问题:
1、丙类厂房未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2、丙类厂房内楼梯未设置封闭楼梯间,且一层被杂物(聚氯乙烯塑料泡沫板)封堵,二层该楼梯被人为设置隔墙封堵;
3、一层东侧设有调漆间和喷漆烤漆房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与其它部位进行分隔(附近设有电焊设备和金属切割机);
4、该厂房西侧一层入口处摆放有多个汽油桶和存在一处电瓶车室内充电情况;
5、办公楼三层只设有一部疏散楼梯,单层面积现场人员提供大于200平方米;
6、办公楼1层东侧设有厨房采用液化气罐未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且未与其他部位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7、疏散指示标志和安全出口标志灯多数不亮,可能已损坏或未接通电源;灭火器布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电气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防火门缺少闭门器无法保证常闭;厂房内设有库房未与其他部位划分防火分隔;
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之规定。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消防救援部门已对该单位予以临时查封。同时提醒各单位: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切实整改火灾隐患,大力提升火灾防控水平,营造健康有序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三里编辑 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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