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选拔访学生赴华中农业大学学习的通知,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西北农林和华中农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西北农林和华中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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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访学生赴华中农业大学学习的通知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本科人才培养优质教育工程项目管理规定》(青农大校字〔2015〕113号)文件精神,经学校与华中农业大学友好协商,从2016年开始选派若干名本科生到华中农业大学学习,相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生物技术、动物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农学、植物保护和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二年级本科生。
2.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第1~3学期专业排名前20%。
4.身心健康。
5.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或大学生社团活动。
二、选拔名额
每个专业可推荐两名,教务处从中选拨10名。
三、访学生管理
1.访学生在华中农业大学学习期间编入相同专业、同年级进行管理。
2.华中农业大学为访学生提供食宿、校园卡、图书证、学生证和校徽等学习和生活条件。
3.访学生按照华中农业大学的住宿费标准和同专业的学费标准向华中农业大学缴纳住宿费和学费。
4.学生在华中农业大学学习期间按照华中农业大学的培养方案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学校承认华中农业大学的课程学分和相应的成绩。华中农业大学出具访学生的学习成绩单及学习经历证书。
5.访学生在华中农业大学学习期间,须遵守华中农业大学的校规、校纪。若出现1个学期2门课程不及格或违反华中农业大学相关规章制度,华中农业大学将学生退回学校,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访学生中的党员、团员在华中农业大学学习期间,办理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并在华中农业大学参加党、团组织活动。
7.访学生在华中农业大学学习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校按规定报销。
8.访学生在华中农业大学学习或实习期间,如遇意外伤害,双方学校都应积极进行救助。所发生费用由学校负责解决。
9.访学时间:2016年8月~2017年7月,具体时间执行华中农业大学2016-2017学年校历。
四、选报程序
(一)学生报名
学生填写《青岛农业大学访学生审批表》。于2016年6月24日交学院教学秘书处。
(二)学院选拔
学院根据报名条件组织面试选拔优秀学生,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访学生名单。选拔学生要求报名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于2016年6月30日将确定的访学生审批表报教务处学籍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wchu@qau.edu.cn。
(三)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访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教务处将访学生名单和审批表报送华中农业大学教务处。
联系人:潘军
88030408
教务处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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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访学生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习的通知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本科人才培养优质教育工程项目管理规定》(青农大校字〔2015〕113号)文件精神,经学校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友好协商,继续选派若干名本科生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习,相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农学植物保护学院(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学院(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动物科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和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葡萄与葡萄酒工程、生物工程)二年级本科生。
2.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第1~3学期专业排名前20%。
4.身心健康。
5.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或大学生社团活动。
1.访学生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习期间编入相同专业、同年级进行管理。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访学生提供食宿、校园卡、图书证、学生证和校徽等学习和生活条件。
3.访学生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住宿费标准和同专业的学费标准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缴纳住宿费和学费。
4.学生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习期间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培养方案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学校承认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课程学分和相应的成绩。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出具访学生的学习成绩单及学习经历证书。
5.访学生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习期间,须遵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校规、校纪。若出现1个学期2门课程不及格或违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相关规章制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将学生退回学校,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访学生中的党员、团员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习期间,办理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并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参加党、团组织活动。
7.访学生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习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校按规定报销。
8.访学生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习或实习期间,如遇意外伤害,双方学校都应积极进行救助。所发生费用由学校负责解决。
9.访学时间:2016年8月~2017年7月,具体时间执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6-2017学年校历。
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访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教务处将访学生名单和审批表报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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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访学生赴中国农业大学学习的通知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本科人才培养优质教育工程项目管理规定》(青农大校字〔2015〕113号)文件精神,经学校与中国农业大学友好协商,继续选派若干名本科生到中国农业大学学习,相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动物科学、生物科学(创新实验班)和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二年级本科生。
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动物科学、生物科学(创新实验班)和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各2名,原则上男女各1名。
三、访学生管理
1.访学生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期间编入相同专业、同年级进行管理。
2.中国农业大学为访学生提供食宿、校园卡、图书证、学生证和校徽等学习和生活条件。
3.访学生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的住宿费标准和同专业的学费标准向中国农业大学缴纳住宿费和学费。
4.学生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期间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的培养方案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学校承认中国农业大学的课程学分和相应的成绩。中国农业大学出具访学生的学习成绩单及学习经历证书。
5.访学生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期间,须遵守中国农业大学的校规、校纪。若出现1个学期2门课程不及格或违反中国农业大学相关规章制度,中国农业大学将学生退回学校,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访学生中的党员、团员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期间,办理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并在中国农业大学参加党、团组织活动。
7.访学生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校按规定报销。
8.访学生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或实习期间,如遇意外伤害,双方学校都应积极进行救助。所发生费用由学校负责解决。
9.访学时间:2016年8月~2017年7月,具体时间执行中国农业大学2016-2017学年校历。
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访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教务处将访学生名单和审批表报送中国农业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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