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张先生通过长春市家港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东环店买了一处住房,在交易过程中,中介跟张先生介绍,这个房屋存在经济纠纷,但是已经做了公证,可以买卖。
购房人 张先生
中介告诉我原房主把这个房子公证给单某利,之后他又说原房主跟徐某洲有买卖合同,说房证下来,拿这个公证书,就可以更名过户。
看到公证书后,张先生和徐某洲、单某利以及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分别交了首付18.6万元和中介费1.5万元,在去年年末准备过户时,张先生却被告知房屋无法继续交易。
购房人 张先生
等我把贷款的征信、银行流水全都准备齐后,一问中介,他说过不了。
购房人 张先生
刚开始时,徐某洲和中介都说他和邱某柏之间有买卖合同,等现在他告诉我没有买卖合同,只有一个借款合同。现在我买房子,房屋所有人是邱某柏,但是他跟徐某洲存在债务关系,他把这个房子公证给单某利了,我通过家港在单某利和徐某洲这买的房子,家港中介告诉我,他说现在他管不了。
面对镜头,张先生也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购房人 张先生
现在已经两年了,他们之间是不是因为房价涨了,不想卖给我了,我最后就是想要这个房子能继续买卖。
从张先生提供的资料来看,与张先生交易的徐某洲与产权所有人邱某柏可能存在借贷关系。
仅凭借现有的公证书和借款单,此房就可以上市进行买卖吗?交易过程中,产权所有人邱某柏又是否参与?随后记者来到了长春市家港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东环店了解情况。
长春市家港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
苗店长(东环店)
这个客户确实在这买的房子,他买的这个房子当时没有产权,签的合同如果产权下不来三方免责,后来这个房子有点经济纠纷就交易不了,我建议既然有经济纠纷了,咱就把之前的钱拿回来。
张先生爱人
签合同了,徐某洲这房子咋来的你知道吗?
长春市家港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
苗店长(东环店)
不知道,委托公证书正常可以卖,但他公证书后来有问题。
苗店长介绍,当时与张先生签订合同的是其他同事,出于该房屋比较特别,所以在中介签房屋买卖合同时,同事加上了一个三方免责。
长春市家港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
苗店长(东环店)
假如说签合同,我要是在这的情况下,我可能看这个委托书没有更名,我就跟他说也不用签什么免责,要么就是买,要么就是不买。
记者
三方免责起的是什么作用?
长春市家港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
苗店长(东环店)
三方免责当时合同签的很清楚,如果这个房子因为公证书后期无法更名交易了,卖方给他退钱,中介费还有他交的贷款代办服务费给他退。
记者
当时甲方一手房主邱某柏签字时到场了吗?
长春市家港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
苗店长(东环店)
他没到场。
记者
那是谁给他签的字?
长春市家港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
苗店长(东环店)
第二任房主签的,第二任房主徐某洲有委托书。
苗店长表示,如果张先生现在要求退款,中介是可以返还这笔中介费用的,但是由于张先生还是想买卖房屋,所以事情搁浅。张先生告诉记者,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上文提到的单某利只在签字时才出现,他也没有联系方式,随后张先生联系了另一交易人徐某洲。
房屋代理委托人 徐某洲
不是说徐哥不给你过户,一看房子升值了,人家不卖你了。人家说了徐哥我这欠你钱,看看我们家想办法把钱给你。我比你着急,你不买,哪天我把钱给你退了。
记者也尝试与徐某洲进行通话,在得知记者身份后,徐某洲表示现在不方便,挂断了电话。
接着记者前往长春市信维公证处了解情况,当年经办的公证员已经退休,由另一名工作人员针对张先生提供的公证书进行介绍。公证书中明确写明代理范围,代理委托人办理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代为缴纳契税、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事宜,并未标明可以代为买卖房屋。
张先生现在该怎么办?手中的房屋买卖合同又是否会得到法律保护?能否进行正常的房屋买卖?记者也联系了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咨询。
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鹏
在本次事件中,购房人在形式上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但这份合同的房主也就是售房人,实际上并没有签字按手印,而是由另外一个所谓的代理人签字,也就是说这份买卖合同实际上在没有房产真正产权人追认时是效率待定的,如果实际权利人不予追认,那这份合同应当是无效的。
陈律师表示,建议张先生与中介方和签字的代理人徐某洲和单某利沟通解除合同并返还款项。如果三方就此事未能达成一致,应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陈律师提示广大购房者,购房时切记核实房产出售人的真实身份与房屋真正权利人签订合同,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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