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区三轮车交通秩序整治通告,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二轮电动车绿牌不换行吗?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二轮电动车绿牌不换行吗(永丰人注意出新规了)

二轮电动车绿牌不换行吗

关于开展城区三轮车交通秩序整治通告

为加强城区三轮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畅通有序,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永丰县城区全封闭式三轮电动燃油车交通秩序整顿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和部署,永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城管大队、县运管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开展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设置三轮车禁行区,实施交通管制

禁行路段:佐龙大道(交警大队圆盘至水东桥红绿灯路口)、一峰路(祥和大道红绿灯路口至县长途汽车站至世纪华联红绿灯路口)

管制时间:2022年3月20日起,每日上午7:30至晚18:30时

管制规定禁止在禁行路段停放、等客、揽客、行驶

其它禁行路段将另行适时发布通告。

2、路面道路交通秩序整顿

严查违法行为:闯禁行区、闯红灯、无证驾驶、逆向行驶、乱停乱放、随意调头、变更车道;三轮车非法营运、假牌套牌、非法改装、车身张贴广告等违法行为。

规范营销市场:本《通告》发布即日起,严禁非法销售各类三轮车,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负

整治期间,联合整治工作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三轮车驾驶员严管重罚并暂扣车辆,对不听劝阻妨碍执行公务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一律拘留并依法严惩。严格督查相关部门履行交通秩序管理职责情况,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按照党员公职人员社会生活行为失范的相关规定,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

永丰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1日

关于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雨篷)和未戴安全头盔处罚通告

近年来,我县摩托车、电动车违规加装遮阳伞(雨篷)、未戴安全头盔现象较为突出,不仅扰乱了路面通行秩序,还存在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有效遏制交通乱象,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自2022年3月20日起,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非法加装遮阳伞(雨篷)和未戴安全头盔的的车主依法进行处罚或者扣押车辆,涉及公职人员的将按照党员公职人员社会生活行为失范的相关规定,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自行拆除遮阳伞(雨篷)、佩戴安全头盔。

特此通告

永丰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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