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君梦遥
(1)
临海公园。
今晚的月亮很圆很亮。
我躺在公园的长椅上,任凭皎洁的月光透过头顶树叶的缝隙斑驳的打在我的脸上,火辣辣的好像是挨了耳光一样。
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没有了人,明明前一刻还有人在跟我争夺身下这张长椅,他说公共场所的椅子我不能独占,让我给他让一让,我自然不肯。
所以他就扒拉我的腿脚,我的一只鞋被他一甩就扔在了旁边茂密的树林里。
先是“砰”的一声,紧接着又是“啊……”的一声,尖锐而又凄厉。
就好像一块大石头扔进了公园外边的海里,激起的浪花夹着臭鱼烂虾在月色下张牙舞爪。
那个人转身就跑了。
可是鞋又飞了回来重重的砸在了我的脸上,就像那晚我花了一千多块钱后我的头埋进对方硕大的胸脯里一样,我险些背过气去。
有一对男女站在了我的面前。
男人左手揽着女人的腰,右手骂骂咧咧地指着我说:“这只臭鞋是不是你扔的?”
女人捂着鼻子也说:“就是他,你看他的脚!亲爱的,你得为我讨回公道,那鞋砸得我可疼了。”
男子大发雷霆,要我赔钱。医药费、检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
当我拿起砸碎的啤酒瓶,抹着不断从鼻孔里渗出的鲜血一步一步地靠近他们时,男人拉着女人步步后退,然后转身就跑。
也许是酒精给了我莫大的勇气,他们一跑我反而想追。右腿伸出,左腿却是像被打折短了一截,一个踉跄我就摔倒在地,两个门牙就从嘴里飞了出去在几米外蹦蹦跳跳。
男女在前边停了下来,女的指着我说:“你看,那个人好像一条狗啊!”
我挣扎着站起来,他们就又跑了。
我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看着无数的星星好像无数的眼睛在夜空中一眨一眨的,好像也在说,“那个人好像一条狗!”
有时候人不能闲着,一闲就容易胡思乱想,就会有好多个奇奇怪怪的问题缠着你,缠着你给他答案,缠到你扯光头发也无能无力。
所以我剃光了头,戴上了帽子。
可是,那个问题还是缠着我,“你怎么像一条狗?”
(2)
忙碌的高三很少放假。
所有人都难得能够在这件事上达成共识,这个时候学生们就应该在学校拼命的学习,放假简直是一种罪孽。
课间的十分钟,我趴在桌子上看着周围的同学三三两两的嬉戏打闹,内心并不觉得艳羡反而觉得有些吵闹。
同桌推了我一下,我抬头,原来是老班在门口叫我。
我跟着他去了办公室,里边人很多,老师、学生挤作一团。
老班坐在我对面的办公桌前,拍着桌子把几张试卷扔给我,叫我自己看。
我实在厌烦了这种作派,我不用看也当然知道除了语文,其他肯定都不及格。但我还是装模作样的从地上拿起试卷,紧锁着眉头翻看着。
老班一声招呼,任课老师们就稀稀拉拉的过来将我围成一团,然后又三言两语的开启点化教育的模式。
数学老师先走了,因为上课铃声响了。
我像是一只光屁股的猴子,被围观的群众看够了后夹着尾巴灰溜溜的回了教室。
数学老师一看我,他的两只三角眼一眯,两道稀薄的眉毛就挤在一块,好像是一个三角形的顶角,大概有一百二十度。
上课的时候我从来都不趴在桌子上,我总是坐得端端正正,即使不听也给了老师足够的尊重。
可是自从我屡次多门成绩不及格后,不知道为什么老师们都说,我坐着还不如趴着睡觉,只要别打扰别的同学就好。
我果真就听了话,开始趴在桌子上睡觉,为此我挨了班主任无数的耳光。
我睡得正香的时候,被人当头一书打醒,数学老师气愤地指着我说:“方羽,你能不能别像一条死狗一样?”
后边他说了什么,我没有再听,而是选择性的屏蔽,这是我从小就练就的本事,只要我不喜欢听的话,我都可以不听。
就像从我小的时候,每当吃饭或者家里来客人的时候,我的父亲总会洋洋洒洒地说自从我转到县城读书以来,我花了他多少钱,后来母亲也开始这样说。数字从几千到一万,到十万,到二十万,再到如今的快三十万。
我从小就觉得这话刺耳,但我从没有说过什么,听多了后反而让我学会人生中第一样本事,选择听或者不听。
放假了。
老班给我一个人放了两天假,他让我回家去叫家长。
我其实不爱回家,与其相比我更喜欢待在网吧享受精神世界的平静。
回到家里,刚一进家门,父亲就指着我说:“怎么又灰溜溜的回来了?”
灰溜溜的好像一条狗。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帮父亲干活的时候,他的吼叫声像闷雷一样,轰隆隆的。
他要么让我起开,要么一把从我的手里抢走家伙什,总之从小就这样,干活的时候家里的人没谁能让他满意。
我是这样,我姐也是这样,我妈还是这样,至于我奶,早都不干活了。
既然帮不到他什么,我只好起身离开,身后他自个儿骂骂咧咧的:“你连条狗都不如,我养条狗还能看家护院,来人的时候还能叫两声。”
你像条狗一样。
这是我给那个纠缠我的问题的第一个答案。
(3)
大学的时候,我没想到我竟然还能交到女朋友。
女朋友人不赖,虽说相貌一般,可我的长相也不咋滴,何况她身材很好,关键是对我也好。
所以我就想对她更好。
我把所有能给她的一切都给了她,甚至一些暂时还给不起的也给了她,所以我开始每个月还花呗借呗。
我开始走上街头,背着、拿着厚厚的传单去发。弯着腰、说着谢谢把传单给人递过去,有的人收了,有的人看都不看,还有的人会一把碰开,好像打掉了一只狗爪子。
暑假的时候,我外出打工。我在火锅店干过服务员,在医院当过保安,看过工地的大门,几十米高的楼顶上抬过小孩儿胳膊粗的电缆。
后来,我听说这是一个自媒体的时代,写作是最最不需要成本,也是回报很高的一件事。
那天,我突然就想起了小学时候的愿望,我想当一个作家。
现在不正好是时机吗?一举两得。
“我想当一个作家,这是我的梦想。”我对怀里的女朋友说,“关键是还能挣钱。”
她笑着说,“我支持你。你一定能行!”
我开始写作,绞尽脑汁地写,写了很多很多稿子,给很多很多公众号投稿。无一例外,没有得到一毛钱的稿费。
起初,洋洋洒洒地写一篇文章,还拿给女朋友看。时间久了,一毛钱稿费也没有后,女朋友就再也不看了,我也就再没有强求她看。
没有女朋友之前,有些事情就不会去想。即使想了,也可以通过打游戏来转移注意力,再不济还可以在深夜室友都睡着后看着手机里的毛片悄悄解决。
可是,有了女朋友以后这样就不行了。
时间久了,好不容易苦口婆心地劝服她跟我出去,首先带她去吃一顿好的,然后是逛街买衣服,最后才是去宾馆。
我们在一起三年后,我还是没能挣到钱,写作反而成了我的执念。我每次写的时候,女朋友都会说你写它有什么意义呢?反正又挣不到钱,还浪费时间精力。
我说这是我的梦想。
“呵……梦想?”她嗤笑一声。
有一天她给我说,她们那边的彩礼最低也要三十万,我沉默了。
后来她就再也不跟我出去了,即使以前我们一学期出去的次数也从没超过三次。
后来,我们分手了。是她提的,原因是她总觉得我的表现像一条发情的狗,只会记得那些事儿。
刚开始,我去找她,她不见我。
我就只好去她宿舍楼下等她,结果我就看到她有了新的男朋友。那天晚上,她打扮的十分漂亮,兴高采烈地挽着新男朋友的胳膊出去了,而我就在女生公寓下的阴影里看着,等她到半夜也没见她回来。
我蹲坐在墙角,看着地上我的影子,像极了我家大黄蹲着的样子。
大学毕业后,我还是忘不了她。
我费了好多工夫才找到她,当我想要告诉她我已经说服了父母愿意付三十万的彩礼时,她就挺着大肚子坐在了我的面前。
她说,现在她愿意嫁给我,彩礼也不要了。
我答应了。
那天我的大腿被我掐的一片青一片紫。
当我领着她,拿着结婚证站在我爸妈的面前时,我被赶了出来。我爸觉得我丢光了他的脸,要跟我断绝关系。
离开家的时候,我妈哭得稀里哗啦,我扶着妻子的胳膊一步一步地缓慢离开。
无来由的,我想起了一个词:灰溜溜的。
这是我的第二个答案。
(4)
我结婚的第三年。
孩子越来越大,可我一点都不喜欢他。有时候我看着他的眉眼,尤其是他眨着眼睛叫我爸爸的时候,我总是觉得他在嘲弄我。
经过三年的规培,我终于成为了一名合格的住院医师。
我开始坐诊,然而没有什么人找我看病,每个月仍然拿着微薄的工资,还过房贷以后,也就勉强能够维持生活。
房子的首付是我爸给的。
结婚一年后,我妈从乡下来到了我生活的城市,当她站在我租的房子里,看着连个沙发也放不下的时候,她就又哭哭蹄蹄的从怀里掏出了一张存折,说是我爸让我去交个房子的首付。
送我妈回去的那天,我妈偷偷的给我说,老头子是拉不下脸,心里的气也早就消了。只要我以后能带一个他的亲孙子回去看他,一家人肯定能够和好如初。
于是,从那天起,我就想着再过个一两年,争取再生一个孩子,然后带他回去认祖归宗。
我将这个事情告诉老婆,想着跟她一起努力。谁知,她一百个一万个不愿意,她说大的都养不起,怎么还敢再要一个孩子,难道凭我那点工资?
她说得太激动了,唾沫星子喷我一脸,我也就只好暂时放弃这个计划。
每天百无聊赖的上下班,接诊几个患者,拿着缓缓提升的工资,日子就来到了我三十岁的时候。
医院发生了一件大事,有个病人死了,原因是用错了药。
但不幸的是我恰恰是他的主管医生。
即使我的处方没有问题,即使是护士错拿了药,但我仍然负有主要责任。
于是,我就不光荣的退休了,在我三十岁的时候。
我的老婆对此并没有说什么,只是每天晚上都不准我再碰她。
本来从半年前开始,我们打算要第二个孩子,只是努力了这么久,还是没有什么结果,何况如今还不让碰了,不由得有些心灰意冷。
自此,我开始了真正的居家生活,洗衣做饭,接送孩子。
当然,我又悄悄的开始写作了,也许是这些年有了一些人生的阅历和感悟,写出来的东西不再似当年那般苍白无力,因而也开始渐渐有了一些收入。虽然不是很多,但我对此十分满意和欣慰。
有一天,当我收拾卫生的时候,我在卧室衣柜的角落发现了几盒还未拆封的药,药名是屈螺酮炔雌醇片,俗称优思明。
作为一个医生,我最清楚这药是干什么的。
当我老婆回来,我把这几盒药扔在她的脸上,她显然有一瞬间的惊慌失措。
我需要一个解释,但她固执的没有给我,一如当年我求她不要跟我分手,她头也不回的弃我而去。
我打了她。
我发誓,这是我这么多年第一次对她动手,结果她就捂着红肿的脸庞带着哭嚎的孩子走了。
她搬了出去,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
一个月过去了。
两个月过去了。
三个月过去了。
她回来了,带着离婚协议书。
她没有什么要求,什么都留给我,反正除了还在贷款的房子,我们一无所有。
她唯一的要求就是带着孩子离开。
我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当天就去领了证。
也就在当天,我离开民政局并未走远,而是在街对面的一个角落看着她站在民政局的门口。不一会儿,有个穿黑色西服的男人过来搂着她的肩走了。
我认得他!
孩子的亲生父亲。
当年女生公寓楼下我第一次看到他后,我就牢牢的记住了那张脸。
我笑了,满脸都是泪。
这就是我的第三个答案。
(5)
月色依然如水,我的脑中一片清明。
我从长椅上起身,穿好那只掉了的鞋子去了海边。
海边的风很大,沙滩很软,水漫过我的脚踝十分冰凉,我很喜欢。
这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接触大海,我以为海水会是一种深色的蓝。
可是当水漫过我的头顶时,我才发现,原来是一道精致的灰。
第二天,海上就会有一个人飘着,也许会随着涨潮飘到公园外的海滩上。
到时候,也许会有一个半大的孩子,对她的妈妈说:“妈妈,妈妈,快看,海边的那个人好像一条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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