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陆荣廷广西通志(边疆时空吴滔)(1)

吴滔

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历史地理学、明清社会经济史。在《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近代史研究》等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60余篇。

摘要:明中叶以后,华南沿海及其腹地在海外贸易、山区开发等因素推动下,市场的整合度越来越高,一些沿海的商业聚落应运而生。位于粤西高州府有着"小佛山"之称的梅菉镇即是其中的代表。本文探讨了从明清之交地方动乱到清中叶以后社会秩序重组期间梅菉镇空间格局的形成过程和社会权力结构的演化轨迹,揭示出不同人群在这一特定时空中所结成的社会网络以及梅菉与更大区域之间的复杂关联,由此可使我们加深对明清时期的市场网络和华南市镇社会史的理解。

关键词:梅菉镇;华南市镇空间;社会组织

据文献记载,广东墟市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东晋南朝。刘宋时人沈怀远在《南越志》中称:“越之市,名为墟,多在村场。先期招集各商,或歌舞以来之,荆南、岭表皆然。”唐宋时代,当地墟市更趋发达,加藤繁、全汉昇、斯波义信等已对之作了较为细致的梳理。学界有关明清时期广东墟市的研究,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亦蔚然成风。叶显恩、李华、李龙潜重点关注了墟市的数量、类型、墟期及其兴废的原因,并涉及到墟市的运营管理和租税征收等重要课题,为明清广东市镇的进一步探讨奠定了非常扎实的基础。略显遗憾的是,这些研究基本上以“江南模式”作为参照系,将市镇视作单纯的贸易中心,几乎忽略了市镇的行政与社会结构。科大卫、罗一星、萧凤霞、刘志伟、陈春声等选取佛山、潮连和樟林等墟镇为研究个案,结合区域历史过程和重大历史事件,从宗教活动和身份认同等多个角度探讨了市镇的行政运作方式与社会权力结构,开创出广东市镇研究的新局面。相对而言,珠江三角洲和韩江三角洲以外的地区具有深度的研究则仍嫌薄弱。本章以粤西高州府有着“小佛山”之称的梅菉镇为例,拟通过勾画明中叶以来该镇空间格局的形成过程和社会组织的演化轨迹,揭示不同人群在这一特定时空中所结成的社会网络以及梅菉镇与更大区域之间的复杂关联。

梅菉,又有“梅禄”、“梅麓”、“梅陆”等别称,地滨南海,介电白水东港和广州湾(今湛江港附近)之间,旧时外洋货物多在此集散,内连东、西两江,溯江而上,又可通化州、信宜、高州、北流等地,交通便利,商业兴旺,晚清以来向有“小佛山”之号。光绪间,番禺人梁兆硻和本地人黄炉相继编撰了《梅菉志》和《梅菉赋》二书,较为系统地整理了当地的历史文献,并对市镇的起源和市镇历史提供了一套自己的解释体系。其中,《梅菉志》原八卷,现虽仅存五卷,但比较重要的《事纪》、《金石》两卷却基本保留了下来,里面收录有大量不同时代的碑铭,尤其是部分康熙朝之前的碑记,这将有助于我们重新反思晚清时人们的“市镇意识”及市镇的早期历史。

一、 开疆土三百余年

“开疆土三百余年”乃黄炉《梅菉赋》开篇之语,注曰:“是明万历年间开。”将梅菉镇的历史从光绪朝前推三百年的主要证据,来自于万历间薛藩所撰《重建北方真武玄天上帝庙记》和陈堂所撰《创建永寿庵记》。这两篇碑记在《梅菉志》卷四《金石》中均有收录。其中《玄天上帝庙记》撰于万历壬辰(1592),内有“高州古源地,在中国之南,三水绕城,有铜鱼浮梁白马诸胜。自西南碁布而下,有梅禄之墟,圹琅平饶,各方商贾辐辏,坐肆列市迁有无,废举转赀。”之语,《永寿庵记》撰于万历三十二年(1604),比前者晚了12年,记中亦载“其龙滘墟,则在上博乡,去〔茂名〕城南百四十里而遥,去梅绿一里,故又称梅绿圩”。据此推论出梅菉墟至少形成于万历年间似乎就变得顺理成章,惟一需要进一步解释的仅仅是龙滘墟与梅禄墟之间的关系问题。“迁移说”于是应运而生,以光绪《梅菉志》中的观点最具代表性:

梅菉墟,岭西一大都会也。考《长寿寺碑记》:墟旧在今梅菉墟东北一里许,曰梅菉头。案:今无长寿寺,惟陈堂《永寿庵记》云:“其龙滘墟则在上博乡,去城南百四十里而遥,去梅绿一里,故又称梅绿墟。”与此文略同,当即引此文而略为窜易也。第云长寿,或当时之异名矣。明天启间,乃迁龙滘。龙滘,今日市场也。《吴川县志·杂录》引《岭南杂记》。案:薛藩《上帝庙记》云:“自西南碁布而下有梅禄之墟。”此碑立于万历壬辰,已先于陈堂。陈堂碑万历甲辰立,同在永寿庵。可知梅菉墟之名实在万历前,其再迁龙滘亦在万历间,而不在天启间矣。

梅菉墟,初设梅菉头,万历间乃设龙滘墟。陈堂《永寿庵碑记》今仍称梅菉,而夕称龙滘,是复其初也。志云:原名龙滘,是未详颠末耳。

此说结合陈堂和薛藩两碑记,对梅菉、龙滘地名异称的问题作出考证,进而提出梅菉墟本在今墟东北一里许之梅菉头,后市场迁龙滘,渐夺其名而改称“梅菉”。除此而外,《梅菉志》的作者梁兆硻还对之前的天启迁龙滘说加以了辨析。针对光绪《吴川县志》和光绪《茂名县志》皆主“天启迁移说”,梁兆硻的主要目的显然是为了指明至迟在万历间已有“梅禄”之名。至于迁墟龙滘之前市场的情况,他并未深究。而已经难觅踪迹的长寿寺则使所谓《长寿寺碑记》碑文的真伪问题变得扑朔迷离。崇祯乙亥(1635)由卢兆龙所撰《梅禄墟永寿庵永远香灯碑记》一向被前人所忽略,其中的一些信息对我们了解梅禄墟早期的历史或不无裨益:

夫高郡梅禄墟,……一小都会,俗舁以淳,黄岭烟开,绿波风淡。明珠产于上流,宝香生于迩境,泉刀贝布瑇瑁犀象,靡不罗集。日出则银堆惓雾,海市屯零云;夜则洪涛发声,蛮螺引酌。旅客之群而乐于斯者,盖亦有年。人之庆也,神其相之。自隆万间海氛播其幻泡,各有雷沙之警,唯是墟之砥柱义勇,不迁锦棚,垒三火,鼓而胜之。……茅店鸡声不改,人烟辐辏如新,彼深藏良贾,倚顿业商,获安堵焉。

从中可见,梅禄墟在隆万之前似已开创,且具一定规模,后遭海寇骚扰,地方颇为不靖,幸亏墟内组织“义勇”击退寇盗,墟市才重获新生。卢兆龙生活的年代距离隆万间不足70年,其所言应比较可信,由此或可将梅菉的历史从万历朝再向前推。然而,这个故事与发生在珠江三角洲的“佛山忠义乡”的故事多有雷同,且卢兆龙本人也是广府人,若无其他材料印证,多少有些“移植”之嫌。万历《雷州府志》中载:“高雷之交,有地名曰梅禄,商民辐凑,鱼米之地,贼所垂涎”,《天下郡国利病书》引冒起宗《宁川所山海图说》亦曰:“县之侧有墟曰梅禄,生齿盈万,米谷魚盐板木器具等皆丘聚于此。漳人驾白艚春来秋去,以货易米,动以千百计。故此墟之当(富)庶,甲于西岭。宜乎盗贼之垂涎而岁图入犯也。”两则材料虽未指明“盗贼”入犯时间,但却揭示出明后期梅菉所经常面临之局势,多少增添了以上故事的真实性。另外,万历《高州府志》称:“海防公署,旧在梅禄地方,万历三十年,移建于此(县治——引者注)”,清初人杜臻也回溯:“万历间,议设海防同知,驻梅菉”,表明万历三十年(1602)前高州府曾在梅禄置海防同知。在这时候设立海防公署,应与治安上的考虑有着不小干系。后不知何故,海防同知被废。

万历时期,明王朝往全国各地派矿监税使,搜括天下财赋,广东省定额商税增至20万两。为完成税额,或在地方增加关卡税,或在墟镇收取墟税,“小民几不聊生”。吴川县本只有靠近县城的限门一地征收关税,此时过梅菉亦得加收,造成实际上的“倍抽”。两地“岁约税银四千二百两,内除抵补议革监税银一千二百五十二两解布政司,又抽议补增派等银二千三百六十三两四钱七厘充饷”。一时,“吴川小邑耳,年收税饷万千计,遂为六邑最”,成为高州府属缴税最多的县份。除了限门、梅菉两地,万历间,闽、广商船还云集于芷,当地“创铺户百千间,舟岁至数百艘,贩谷米,通洋货”,繁荣程度不埒梅菉。

梅菉墟地跨吴川、茂名两县,“一分属吴川,二分属茂名”,然就课税而言,吴川辖地的缴纳比例一直居于茂名辖地之上,“在茂名取动用十之二,吴川取动用十之七八”,概因“茂远而吴近也”。吴川境内的铺脚村,因界连梅菉,也未能幸免,该村“从来年举乡正讲明圣谕以励风化暨被火枝应答官府,无承买本县动用物件”,至万历四十五年(1617),“弊改本村轮流供办,并无发只票,着该村买司,随后领价,三分不能及一。中间不敷价银,悉系该办赔貱,积算数两。樵釜贫艰之民苦于营赀,甚至典鬻妻孥,骨肉仳离”,令村民叫苦不迭。之所以如此,是因吴川城中借口“人家稀微,无市廛,故动用尽取之铺脚村”,而铺脚村也急于撇清其与梅菉墟之间的关系,宣称该村“虽有民居,而贸易之商不与焉。既名为乡村,以其为□也,货物皆在墟市,以应初犹给价,相沿日久,以为真铺行也,并价不给矣。……梅菉大墟,庶铺脚之民其有□乎?”至清代,梅菉已“无铺脚之名”,只留明德政碑在赤水司署前,可能是由于梅菉镇迅速拓展,已将铺脚变成其街市的一部分,“铺脚”作为地名的意义逐渐泯灭。如果换一种角度,这一现象也可理解为,早期的梅菉墟或是由几个不同的聚落所构成,龙滘、铺脚甚至包括梅菉头等地界吴川、茂名两县的小聚落均在其列,至清中叶以后,随着梅菉发展成“周环六里”的规模,渐只留下“梅菉”一名,由于时代久远,后人愈发搞不清几个地名之间的关系,为追求一致性,于是发明出市场“迁移说”。

伴随着聚落的演变发展过程,地名的涵义往往随之而改变。早在明末,已有人对梅菉地名的来源作过的诠释:“说者曰:大将军梅楼船驻节之地,越岭则为梅岭,抵陆则为梅陆。又曰:高力士置园亭于海上,多植梅,则为梅麓。或曰:皆不然,四方十五国之人,托处聚庐,货征贵贱,若梅之调鼎而禄斯昌,此墟之萃美而称名乎?”梅菉之所以别名众多,背后均对应于不同的地名解释。晚清时期,《梅菉志》的作者梁兆硻企图将多元的地名故事置于时间序列中:“本梅姓、陆姓创始,故曰梅陆墟,又更为梅录,近又更录为菉为麓”,显然未明其中奥妙。

反映梅菉早期历史的几块重要碑记,作者均来自广府,《重建北方真武玄天上帝庙记》的撰者题为“赐进士第行人司行人钦赐一品服色持节宣谕朝鲜国王顺德薛藩”,《创建永寿庵记》的作者为“赐进士奉政大夫光禄寺少卿前南京湖广道监察御史奉勑巡按直隶南海陈堂”,《梅禄墟永寿庵永远香灯碑记》的撰者则题作“赐进士第中顺大夫太常寺少卿前文林郎礼刑吏科都给事中两奉钦差册封湖藩广郡卢兆龙”,前两个碑记的书写者卢云书与陈大猷也分别来自顺德和南海,是薛藩和陈堂的同乡,这种现象绝非巧合,从中可以推见,广府人在梅菉墟早期历史中曾经异常活跃。《吴川县铺脚村告准革弊立碑缘繇序》中“铺脚村连界梅菉,闽粤杂居”之语,亦可印证明末梅菉墟附近曾聚集了大批外来人口。福建人的踪迹同样不难觅见,上文引《宁川所山海图说》中所云“漳人驾白艚春来秋去,以货易米,动以千百计”说的就是这种情况。有学者指出,从明中叶起,福建漳泉等地的商人逐渐取得了广东海上贸易的控制权,不过,从梅菉的案例看来,事实远非如此简单,广府商人在当地的活动似乎也相当频繁。

由于材料限制,我们无法对明末梅菉墟的社会组织与空间格局有一个较为清晰的印象,但是,通过梅菉墟内几个庙宇修建及运作的一些线索,或可断断续续拼凑出一些梅禄早期历史的片段。

首先是万历间永寿庵的建立。永寿庵原址本为北帝真武庙,“市中有丘隆起,曰龙脊,上有庙,曰玄天真武”,由于日久失修,颓圮于时。万历二十年(1592),梅菉“化居诸商聚族而咨”,仍旧址修复。万历己亥(1599),僧人真神在真武庙左购地一区,“建观音大士阁于上”,将之改造成佛寺,颜曰“永寿庵”,取“上以仳圣朝之承永寿,下以保民生之永寿,与夫翊商贾之永寿”意,并增建关圣帝庙。此时正值梅菉乱后不久,增祀观音、关帝有着不同一般的象征意义:“欲怀慈航,则崇大士,以超苦海望承平,则祀上帝,以靖妖氛祈奠安境宇,则奉关圣帝君伽蓝诸菩萨,以威灵远镇”,北帝神在当地人的心目中更成为保境安民、抵御外寇的守护神,正如卢兆龙所说“籍神以衔兹土,合辅同功,讵可忘欤?”至清代,关帝庙变得愈发重要,逐渐取代了北帝庙的地位,关帝庙前既是重要的墟市所在,也是广府人活动的重要场所。创设永寿庵,留给后世的另一大遗产在于,形成了一种合股经营的传统。其时,由善士萧于藩等三十六人,“各捐资五两,互襄其事,置铺屋四间,岁获租而供应焉”,这种运营方式深刻地影响着清代梅菉民间社会组织的构成方式。

除了永寿庵,位于西华街俗称“大庙”的龙滘祖庙,也宣称建于明万历间。与梅菉头的梅菉祖庙专祀更具本土色彩的地方神康王不同,该庙崇祀天后,一直与外来客商关系紧密。且非常巧合的是,直至乾隆初,该庙所置铺户,均以五班轮值的方式管理运作,“以供祀事”,历“百有余年”而不改,也基本上属于合股经营。位于漳州街的天后庙,同样号称建于明代,因俗称“新庙”,或较龙滘祖庙略晚,相传昔年庙工将竣,神期迫,由福州载神像,一夕至芷。古联故有“五更漳水通梅水”之句。龙滘祖庙的创制时间或许还有诸多值得推敲之处,但考虑到明末梅菉一带已闽粤杂居的实际情况及有关天后新庙的历史记载,乾隆时人的追溯自有其可立足之理由。与天后新庙同在漳州街的万寿庵,创建年代基本可以确定是天启元年(1621),其位置恰好在天后宫后,从庙宇建立前、后方位布置的一般规律看,万寿庵存在着比天后庙更晚建设的可能性。而由广东潮州府澄海县商人林德香建造的大钟一口,重达五百斤,钟上铸有“奉酬在于娘娘圣庙座前供用,祈求水陆平安。……崇祯壬午腊月之吉亲迎佛山更铸宏新”等字样,一直供奉在漳州街天后庙,或可透露天后新庙的开创年代应不晚于启祯年间。由此可进一步断定,龙滘祖庙当不迟于这个时间。

另外一座可能建于明万历间的庙宇是位于水口渡附近的三官堂,“系吴阳乡荐历官司理郡左长孺吴公”所创,此地“三江风帆,舟车累累,无论行客游人,即宦辙往来,亦皆信宿于此,真孔道也”。水口渡地理位置非常特殊,既是清代梅菉对外交通的主要码头,也是粤海关外口所在。

随着梅菉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明季时以梅菉市镇之地,奸宄易生,乡老□浩石呈请道府”,将原在水东赤水港的赤水巡检司署移至梅菉。此后赤水司作为官方的派驻机构,一直长驻梅菉,直至清末,也基本未发生改变。

二、 如火一梅录,旋过辄已非

入清以后,经历近四十年的兵燹,使得梅菉镇遭受到非常严重的破坏。仅顺治四年(1647)至顺治十二年(1655)八年时间内,墟镇就四度归清,四度复明,战祸之烈,难以言表。顺治四年六月初九日,梅菉商民杀了新王朝官方代表——赤水司巡检,“复沿门催幹,不出者焚其屋,即以通清兵论诛之”,十二日,清兵大破梅菉;五年八月,明林察兵掠芷、梅菉;十年八月,平藩标下副总陈武、参将李之珍发兵入梅菉。

康熙初年,清廷在东南沿海实施迁界。“吴川自限口天妃庙起,横至坡头、博立,其硇洲及南三都俱为界外”,次年,再迁界,“自白沙横过尖山,抵石门,以平泽江为界,米容、枚陈、平城、下尚在界内,计迁去三百五十三村,二次共迁五百八十六村,男妇数万口”。曾盛极一时的芷也“迁为界外,田地丘墟,十死其九”。梅菉位于吴川北四都,不在迁界之列,故元气渐复。康熙十三四年间,魏礼曾路过此地,撰《海南道中》诗云:“匝月载起行,间日及梅录。富丽甲下粤,舟车凑若辐。”从中可见当日墟市之繁华。康熙十六年的《重修慈阁圣帝殿碑志》亦称:“吾粤之有高凉,其附郭为茂名邑,隶斯邑而距百余里,为梅禄镇,其形势襟山带河,其程为雷廉琼肇之孔道,故百货攸聚,而人文辐辏。”

然而,好景不长,三藩之乱接踵而至。康熙十四年(1675)6月,吴三桂差人送谕帖并信威将军印与高州总兵祖泽清,祖泽清叛。之后,祖泽清数度反复,旋顺旋叛,至十九年(1680)方才告一段落,每一次兵乱梅菉都成为重点蹂躏的对象。马雄、谢昌等也多次劫掠梅菉,特别是康熙十七年(1678)谢昌为报父仇追杀祖泽清的那一次最为惨烈,他率兵“乘势劫掠,梅菉为之一空”。期间,魏礼再过梅菉,看到的景色已面目全非,其《归途》诗云:“如火一梅录,旋过辄已非。市留宿卖肉,人有坐支颐。隋得几年盛,秦为万世期。秋风来淅沥,败叶满天飞。归意失艰险,缘途别卖舸。贼艘依暮发,客路任天过。露滴须眉湿,风吹夜水波。中宵只静对,翻得月光多。”

明清鼎革之际的冲击,并未使梅菉的衰退期维持太久。或许是“竞争对手”限门、芷等地饱受迁界荼毒的缘故,梅菉虽几经劫掠,但每一次重建的速度都不会花太长时间。经历顺治四年冲击的赤水巡检司,很快于顺治六年(1653)得以恢复,“高之彦以乡约所为巡检司署,刘兆麟另建乡约所”。在某种程度上,梅菉甚至比明末获得了更多的“优待”,原须缴纳的梅禄、限门二税饷银肆千贰百两,“因禁海无征,详奉题蠲”,梅禄除了缴纳铺租银和南畔秧地租外,只需交塘驳陆税银捌百肆拾两即可过关。这一局面一直维持到清中叶。梅菉能饱经沧桑而不衰,商业税额的减免不能不说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战乱固然会令百姓流离失所,但同时也引发了无限商机。康熙十三年(1674)至十六年(1677),一批聚集在梅菉的广府商人开始为筹修永寿庵暨关帝庙而奔走,即使在三藩之乱期间,也没中断。有碑记为证:

庙貌历久而圮,瞻礼佛光,是宜醵金以葺吾庙。广属乡亲客斯土者萧卢林、张纯德等欣然首事,复咨住持海贤以广其缘,故凡旅居,各随□力,共襄厥美于星,鸠工庀材,卜吉而从事焉。虽规模广狭,不越前制。而殿宇楼阁,栋庑垣牖,咸与维新,佛菩萨宝像峩峩焕然,盖著其庄肃,盖在事诸子沐神贶之高厚。故有此举也,工肇于甲寅季夏,竣于本年仲冬。……

康熙十六年岁次丁巳仲秋吉旦 缘首萧卢林、张纯德、持僧海贤、徒寂诚、寂享、寂法等仝立序

像萧卢林、张纯德这样的广府客商,身逢乱世而不忘修葺神庙,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绝对不行。对此,黄炉的《梅菉赋注》透露出一些有用的信息:

羊城会馆始自国初,广府人来梅为商,创业在南畔街。

广货行,儒林坊,□□年建会馆,敬天后圣母,祀萧卢林公三姓,是广府人初来梅菉为商之始。

从中可见,晚清时期的羊城会馆除了敬祀天后外,还配祀萧卢林等三姓,表明了清初以降广府人来梅经商的某种延续性。而南畔街、广货行等均在武庙(即关帝庙)附近,自明末以来就是广州人活动之地,广州商人将其创业的开端定在清初,颇值得玩味。有资料显示,广州商人在建立会馆时,曾顺便将会馆附近“前后左右”之地全都买下,后来随着梅菉商业逐渐发达,“土人日繁,有需铺贸易者,有需地居住者,赁以建造,亦有房屋,均向馆内承批,订以输租”,萧卢林等作为草创者,其名号自然同时具有象征产权的深刻含义,从而被供奉,并视为创业之祖。入清以后,福建商人的身影似乎逐渐销声匿迹,形成广州商人一家独大的格局。这背后的原因,诚如科大卫所说:“相对于在乡村获得入住权要面临的种种限制,城镇接受一个外来者要容易得多。”只要政策允许,外省人在当地入籍的动力,比不受科举考试等地域因素影响的本省人要大得多。在晚明,吴川巨族吴、林、陈、李几家,皆号称由闽迁粤。在梅菉颇有影响力的三柏李姓也号称祖籍为漳州龙溪县小榄村,他们将定居的历史追溯到宋元之际,说是祖先“宋末为吴邑宰,登高于文翁岭,知下有吉穴,心慕焉。任满由船归闽,三遭风阻,遂卜居治西之乡,曰傍潭。手植三柏,曰此柏若茂,吾后必兴”,后来,其中一支因“避海寇开基梅菉”,定居大庙后。虽然有关三柏李氏的祖先传说尚有值得推敲之处,然而,在清代该姓在梅菉具有相当的话语权则是不争的事实。清末捐金倡建梅菉社仓的李高梓即出自该族。镇里的另一大姓卓氏,也有着“原籍福州府侯官县,明初先祖来粤为官,后解组归途中受阻从而入籍”的类似传说。我们已无从判定以上入籍故事的真伪,但从这些传说的背后找寻那些曾在明代盛极一时的福建商人的踪迹,或不失为一种适当的操作路径。

康熙十九年(1680),海寇洗大鼻劫梅菉,掠人索赎金。此乃清初梅菉所遭受的最后一次劫难。是岁,孙环佩捐俸重建赤水巡检司之“大堂、三四大门、仪门、内署、书房,共六间”。其时,适逢万寿庵大修,“真武元天上帝、三宝大士□□罗汉”等像皆得重塑。具有强烈广府色彩的金花庙也在康熙间被引进,“梅菉商贸多广州流寓,庙之建由此”。至康熙五十年(1711),浙僧通文隐居梅峰寺(即三官堂),诸檀越慕名踊跃捐资,三十七人结会祝厘,“既营寺,复置田,以供香灯,以赡僧徒,以御宾客”。两年后,茂名知县孙士杰建观澜书院。伴随着这些官署庙宇的修葺,梅菉镇也进入全面重建阶段。

三、岭西一大都会

总体而言,由于史料缺乏连贯性,乾隆朝以前梅菉镇的历史显得模糊不清,不仅无法形成有关市镇空间格局的整体印象,而且也难以得知市镇管理与社会组织运作的具体情况。三藩之乱后,梅菉镇迎来了难得的和平时期,其繁华景象更胜前朝,逐渐发展成为“岭西一大都会”。杜臻的《闽粤巡视纪略》中曾这样描述乱后的梅菉:“梅菉镇南距吴川二十里,四面皆水,螺旋以入海南,商舶多集于此,居民数千家,省会之通衢也。”随着梅菉的地位愈来愈重要,雍正十年(1732),移高州督捕通判分驻梅菉。经过数年的筹备,十三年(1735),督捕通判正式入驻,从此代替赤水巡检司成为梅菉的最高行政长官。乾隆元年(1736),建通判署于太平市。然而,太平市位于蔗坡,比较偏僻,前几任通判“见距墟场尚远,俱假义学街观澜书院以居,二十二年,通判胡立楚详准将书院改为衙署”。通判署自此名正言顺地位居梅菉镇的核心地区,太平市则日渐衰落,至清末已不成市,“祗有民居”而已。高州府之所以会将通判外派至梅菉,另一个主要原因在于自清初以来,梅菉计有各项“杂税银壹千零陆拾壹两叁钱壹分伍厘叁毫”,由高州府直接征解充饷,与吴川、茂名二县无涉;至迟至道光朝,又增派梅菉“赢余银贰千肆百玖拾捌两陆钱贰分玖厘”。在此处派一名佐贰官,专门负责收取铺租杂税,绝对是利大于弊。除此而外,梅菉镇还是粤海关高州总口之驻地,“总口内馆,在大新街,外馆在水口渡”,总口原有佐杂、书吏等员。乾隆五十一年(1786),两广总督穆腾额等会奏,“责成〔各总口〕就近之丞倅,督率经理”海关事务,高州府由督捕通判兼理,从而开启了驻梅通判兼管海关税务之先河。

康乾时期,梅菉镇的景观与光绪《梅菉志》和《梅菉赋注》中所记载的街道纵横的格局恐怕仍存在不少差距,不过,从目前存世的材料看,乾隆朝期间,梅菉镇的各方权势均非常重视对外联络窗口及其附近相关建筑的建设和控制。就梅菉的整体形势而言,“东南限塘绕山,惟河不深,山不高,无险隘可言,且四面洞达,水陆交驰。陆则东出大山塘,以通电白,溯三义河,以通化州,南则出登高坡,以下吴川,水则溯北三桥河,以通电白,西则溯鉴江而北,以通化州,溯鉴江而南,以通吴川,实为高凉咽喉之地”。梅菉镇的对外交通线也与这样“三面环水,一面临山”的地理特征相适应,镇东一里许的大山塘,“塘之水墉平广,地当要路,上通广肇,下达雷琼,凡官民商旅,轮蹄络绎,昼夜不休者也”,而西南和西北的水口渡和大埠头均位于鉴江岸边,乃最重要的水路码头。无论当地土著及还是外来商人往往不遗余力地试图控制这些交通节点。例如,位于三官堂前的水口渡,“每二五八日三江各村趁墟者往来如织”,故又名“三江渡”,该渡“向为奇艳孙姓尝业,亦曰‘奇艳渡’”。奇艳村位于梅菉镇水口渡的对岸,当地居民孙姓一向拥有水口渡的部分控制权。而紧邻水口渡的三官堂,也因地理位置异常重要:“庵处通衢,不特游客行人籍以憩息,即往来仕宦,皆于此信宿焉”,一直是各方势力觊觎的对象。渡口对着的江面上本涨出沙埇一块,被前明吴川知县黄茗香就近拨入三官堂,作为其祀产,“佛与僧均有所赖”。但至乾隆十九年(1754),“沙埇被水冲崩”,原“民米一石,仅存其半”,高州督捕通判摄理吴川县事李彩将产权不明的另一块沙埇上郭江口埇充公,补拨给三官堂,李彩鉴于以往祀产易被侵占的教训,决心把沙埇的四至刻在石碑上,以杜绝“外来之豪强,……于此田四旁截垦,或不肖之住僧擅敢私行典卖”。而所谓“外来之豪强”,应该指的就是那些从外地前来梅菉经商的商人们,此辈“四旁截垦”是假,借口在水口渡附近争夺地盘或许才是最终目的。

位于梅菉头的普应庵,“地幽而广平,市远而静寂”,“内奉大士诸天,以为全梅香火”,位置恰好在大山塘边上,乾隆十三年(1748)重修大殿,添造客厅厨房,“绅士各行各坊诸君踊跃题助”,与其说他们是热心于普应庵的香火,还不如说紧邻的大山塘路才更加是其参与的动力。嘉庆初年,大山塘“屡遭巨浸,水墉顷圮,历筑无功,渐成深潭,行者病之。偶之舟楫,每栖宿于荒林古庙间,苦何如也”,林嗣君等“捐银百余两,赎此塘于曾家”,“市之绅商士庶,亦踊跃乐助”,共成修筑之事。绅商士庶广泛介入的初衷,与水口渡控制权的争夺可谓异曲而同工。“议定成功后,每年批得采鱼种植之租,除纳课外,皆作三股均分,以一股归林嗣君,以一股为补筑费,其余皆归普应庵香灯”。

将庙宇类建筑与交通要冲控制权打包处理,在梅菉并非罕见现象。大埠头和伏波庙之间的微妙关系则是另一个典型的例子。位于榔行街下的大埠头,“各处货船多在此交易”,不仅是沟通鉴江上游财货的重要码头,设有化州、凤川、北流、茂名、信宜等地的运馆,也是梅菉附近的隔塘三村、东西窑地、南安、苏村、蓝溪、山水等通往墟镇的渡口所在。往来商贩及各色人等众多,多“敬天后并伏波将军”,故大埠头立有伏波庙。伏波庙前,“迺客货上下通衢大路”,该路直接通往镇内。乾隆末岁,道路“以水冲泥陷,负荷维艰”,众善捐资于是将原来的泥土路铺上石板,从此“易崎岖为康庄,往来踵接肩摩,共忻履坦”,为纪念这一善举,众人勒石立碑于伏波庙,以昭示后世。

除了这些位于交通节点上的建筑,地邻广府人聚居之地的永寿庵,也在乾隆十一年(1746)由“广行各友聚闾而谪修复”。从《重修北帝庙碑记》中可见,这些前来梅菉经商的广州人往往不在当地定居,弟兄子侄参加科举考试须要回到家乡:

吾人之聚廛而处,皆父子兄弟姻亲俦侣托业于斯,而皆囊日置贝泉日广,虽由广□至斯,旷隔千里,而既富方谷,返于某家,则兄弟子侄之名,列缙绅荐贤书,而蜚声膠序者不可胜纪。

尽管“寓居”成为广府商人的常态,但长期在外经商的他们,却不能等到回乡才去参拜保佑其晋升发财的玄天上帝等神灵,于是不得不考虑在当地将各种家乡的庙宇移植过来。由广州商民所建之金花庙于“乾隆嘉庆间”多次得到维修,金花夫人的主要功用是保佑生子,因而格外受到这些出门在外的游子们的重视,然而,乾嘉间庙宇的数次维修并非全出于建筑上的翻新,更有风水上的考量。嘉庆初,督捕通判高发撰《增建金花庙碑志》中讲了一则有趣的故事:

梅菉之南有岭蔚然,名曰金花,踞岭之阳建庙祀神。或曰:是岭也,众山环抱,有儿孙绕状,故立庙;或曰:是庙也,神祀金花,祷祈相应,岭因庙以得名,是皆然矣。……梅菉金花夫人之为灵昭昭也,惠福吾民,庇其禄嗣,诗所谓永锡祚胤者也。以享以祀,有壬有林,不亦宜乎?乾隆十年乙丑冬,太守刘公行郡按梅,闻神之灵,诣庙晋谒,……慨然捐俸完葺,卜吉营建有日矣。公忽荣迁别篆,虑不获久待以观厥成也,乃命介弟督其役。维时期于速竣,爰为权移基址就吉,兴修旧庙基坐乾向巽者是也。厥后形家多有位置未协之说,前诸绅耆尝议改建之,而未果也。……余来治梅之明年,始金花庙参谒,夫所谓金花夫人者。拜兴之余,观阴阳以相流泉,议于庙基右偏之吉改建,坐庚向甲兼酉卯。询之众谋,佥同稽之,形家亦协。爰捐薄俸以为之倡,而诸绅耆士女,亦各量力捐资,集腋成裘,延绅耆干练者数人董司其事。经始于丙寅年十月,落成于丁卯年四月。今而后,庙貌新而神灵妥,庶几用克绥我士女永锡无疆之庥,则所谓金花庙名传不朽,而岭之因庙以得名者,亦与之俱存不朽矣。

其中的高州知府刘公乃山东文登人刘重选。自乾隆十年(1745)刘重选捐俸营建,到嘉庆十二年(1807)高发移建庙基成功,整整历时六十多年,人们之所以乐此不疲地执着于庙基的坐向,一定是金花庙保佑生子之效果曾经出了大问题,既然不能质疑金花夫人,就只好在庙的风水上做文章。嘉庆十二年这次移建行动,很快取得立竿见影的成效,“始氏偕王、黄两姓妯娌相邀镇内信女四十人”结成广嗣会,“捐出会本根,继得喜获弄璋”,为了继续从金花夫人那里得到好处,这些信女又“凑成百员置铺”,分成三十四股,“派为春夏秋冬四股流值理,周而复始收租”。

如前文所述,像诸如此类的合股经营至少在明末已经出现,清中叶以后渐成为梅菉社会组织的主要形式之一。在这种合股经营中,往往延续性和灵活性并存。以永寿庵为例,该庙自明代起一直由一个叫作“龙牌四班”的香会组织负责经营。顺治年间,施主杜维政、彭祖祐、张奇姿、吴士登等捐资,“叠置白地在大米街,租银叁两捌钱,一会每分收租银壹两九钱,送入永寿庵,以供十七会大慈长明香灯”,也入股进了“龙牌四班”。后来先是杜维政“久辞回籍”,选择了退股,而康熙年间彭祖祐的后人彭士隹“捐资与龙牌,与铺客上期租鸠工广村,易而瓦之,雍正年,铺客陈其伟久从而大修,以成高庵,历年二分收租无异”,则又使运作资本有所增加。乾隆三十八年(1773),龙牌四班步杜维政后尘,将其铺卖与何姓,得银二百三十两,“龙牌分得银柒十五两,永寿分得银柒十五两,铺客伟妻分得银柒十五两,雅久师收所分银□十五两,赎回前师自置周氏美字号皮靴街瓦铺二进,以偿所卖之铺,收租钱肆千叁百文,又供奉十七会香灯,施主照卖十七赴斋,以沾神惠”。自此,香会组织虽仍继续活动,原来“龙牌四班”所置产业已被彻底替换成永寿庵僧人所置的皮靴街瓦铺二进。此例或可成为理解清中前期梅菉社会组织构成的一面镜子。

位于梅菉东北作为“商民赛祷之所”的龙滘祖庙也有过类似的经历。自万历至乾隆二十一年(1756),该庙一直有五班之会,“经营立业,日积月累,置有铺户,以供祀事”,保持着铺业管理的连续性,然而,到了乾隆三十四年(1769)突然由五班变成六班,股本重组的细节已无从得知,但从入会的原则看,“自设会以来,人不一姓,姓非一郡,捐资置业,非止一朝”,体现出加入“门槛”降低的迹象。在没有新的证据之前,我们或许可大胆推测,乾隆朝梅菉曾出现过相对剧烈的人群移动,导致很多原有社会组织纷纷重新洗牌。

在五班会和六班会变化的过程中,为了强调香会立业之不易,《祖庙五班碑志》和《祖庙六班碑记》中均不厌其繁地胪列了名下铺业的坐落及四至:

让字号上铺一间,深二进,地尾坐落在打□□□内,东边第三间

值字号上铺一间,深二进,地尾坐落在打□□闸内,西边第一间

国字号上铺一间,深二进,地尾坐落在打锡街闸内,东边第四间

鸣字号中铺一间,深三进,坐落纸行南畔街前,至官街后至大塘边

称字号中铺一间,深二进,地尾坐落高步街内,左边第一间

终字号下铺一间,深二进,地尾坐落皮鞋街永丰境主,北边第三间

庙前右边谷行瓦铺

庙前右边夜字号白地一段,至河边为界

(以上五班会)

天字一间 地字一间 玄字一间 黄字一间

宇字一间宙字一间 洪字一间 荒字一间

日字一间 月字一间 盈字一间昃字一间

以上瓦铺共十二间,西北连扉九间,东南连扉叁间,俱坐落横塘基永安街闸口内边

(以上六班会)

尽管非常不全面,以上所涉地名,仍可作为了解当时街道情况的一个窗口。如果参照光绪《吴川县志》和光绪《茂名县志》中的《梅菉图》(图1、图2)所示,南畔街、高步街和皮鞋街大概分布在广州商人聚集区广货行和武庙附近,而横塘基和打锡街也紧邻以上三街。由此或可推断,这一带的街道格局至迟在乾隆中叶已初现端倪。龙滘祖庙右侧尚有“夜字号白地一段”,则说明西华街(又称戴屋街)附近的街道与前者相比,尚处于更为初级的阶段。进而,我们不难想象,清中叶梅菉街道的密度还没达到晚清时期那样的细密程度。

前面提到的羊城会馆也位于广货行和武庙附近的街区。该庙一向有敬文武帝的传统,原由以广府人为主的四班会轮班管理,“每年租钱分三期,交收其馆前后左右地租”。四班会友共一百六十七份,一年分三期,二月初三、五月十三、九月初九神诞,“宰猪贺诞颁胙,每份约一斤余”。嘉庆年间,有部分广府人歇业还乡,所留股份先由四班社统一收买,再由四班社“顶与本镇人,依例供神祀典而庆”。由于股份和参与者均发生变动,加上旧簿坏烂,各股值年不得不改立新簿,重新整理收铺地租业,另外组成“福缘善庆”四股,轮流管理。虽仍分成四股,但已有旧瓶和新酒之别,参与者与之前的四班会友大相径庭。

除了这座羊城会馆外,乾嘉之际,广府商人还在榔行正街另建广州会馆,并专门请乡贤谢兰生撰写碑记:

予当随计偕越他省,过通都必憩乡会馆,数日而后行,至都中以会馆为居停。……吾粤十郡,高与广相距千里而不离疆域,梅菉去高郡仅一百五十余里,均非外省窎远者比。广州会馆曷由而建。……梅菉当雷、廉、琼孔道,吾广人寓居众,□□□□,十居八九,使不有会集之所,居者无与言欢,行者无以节劳,众咸曰非便。乾隆辛亥岁,择爽□地建会馆,讫嘉庆壬戌孟春月告成。为屋三大进,旁翼二小屋。一切事神礼宾咸备,凡捐金一万有奇。……

按照谢兰生的说法,广州会馆大都建在外省,之所以会在梅菉设立会馆,直接原因是出于前来经商的人数众多处理各项事务之需。此时的梅菉已进入迅猛发展时期。“广氓来贸易者,常近千人”。欲接纳越来越多的人口,就需要大兴土木。而梅菉南面多山岭,成为建房取土的天然“宝库”。“坡口一带,沿河坡岭,原系本市四乡丛葬之所,古原累累”,在嘉庆间,也成为了取土的对象,“挑夫贩土,挖掘利,便卖与居民葺房,搬运不息,遂至千百年白骨含愁,数十里青山带恨”。这种“缺德”的行径,立即受到一班稍有良知者的唾弃,府县官员和督捕通判也直接下禁令,通告牟利者“应向别处无碍坟茔地方采取”,“用土之家亦宜矜慎”。由此我们可以推测,晚清时期梅菉镇街道格局最终奠定,多少与这股建设风潮有些关联。

陆荣廷广西通志(边疆时空吴滔)(2)

图1 清末梅菉镇及周边村落示意图

资料来源:光绪《茂名县志》卷一《舆地志·梅麓图》。

长期处在寓居状态的外地商人,参与地方事务的热情毕竟会有所保留。即便是势力愈来愈不容小视的广州商人,也难以免俗,他们大都选择回乡参加科考,于是,宁愿纠结于如何延续香火等切身问题,也不愿分心关照当地的科举教育。直至嘉庆朝,梅菉竟然没能出一个进士,只出了3个文举人,2个武举人,其余大都是普通生员和封典捐纳之辈。显然与梅菉当时的地位不相匹配。有鉴于此,道光八年(1828),梅菉、高凉、登楼、中六、江口、郑山六堡绅士联合捐建梅坡书院,书院位于梅菉镇的漳州街,资助的学子以六堡居民为准。因六堡同属赤水巡检司,书院的运营和管理充分体现了土著的利益,《梅坡书院章程》规定:“六堡人不入茂名学与建后迁籍堡外即茂名学科费花红等项,不与份”,在管理上也由六堡轮值管理,“总理值理首事,均由堡内绅公举,……其总收支尤要殷实者值理,二十四人每年六人轮流协理,周而复始”。

道光十二年(1832),驻梅通判周世烜在原来同文义学的基础上捐银二百两,通墟绅民捐三百两,“交本圩当商周年一分行息,……为本圩文武乡会试宾兴之用”。同文义学与梅坡书院最大的不同在于,它主要负责管理梅菉士子赴考的专项经费,该款“为本圩公捐,作乡会赴京考试省费及中式新进花红,四乡远客无涉”。十年之后,为进一步加强支持的力度,通判岳至瀛续捐四百两,“暨官绅佽助,为修金膏火资”,这次捐助,不仅高州府属的化州、吴川、茂名等州县的地方官参与其中,赤水司巡检和驻镇的茂晖盐场、粤海关等一干书吏亦表现得非常踊跃,共筹集资金一千五百六十八两余,连同除租赁店铺以外的原捐银钱,一并“发本镇当商六处”生息。日常管理则由“本镇绅民公举公直勤慎绅士共贰十人”承担,“分为四班,四年一周,轮流值管”。

与同文义学管理宾兴费用利用“发当生息”的模式不同,梅坡书院的日常经费主要来自地租。自嘉庆十年(1805)起,六堡衿耆陈其铨等合承大吾饭坡(土名)等九坡之地,由广东布政司发给执照,所交租税主要充作“延师及膏火之费”。名义上,九坡归“六堡居民公共樵牧”,但因它有着“每亩递年情愿纳租银五分,不加耗,不计闰”的特殊优待,陈其铨等于是长期以“官佃户”的特殊身份将之霸占。陈其铨本人生前乃是一名秀才,死后其禄位长期摆放在梅坡书院内,书院之“正龛敬文帝,左龛敬朱通守声槐禄位,右龛敬陈茂才其铨禄位”,能与通判老爷同列文帝两侧,可见其绝非等闲之辈。另有迹象表明,嘉道之际既是梅菉内部建设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墟镇势力向四乡扩展的开端。九坡田土所对应的地点为苏村、蓝溪、兰石、博铺等地,这些村落均分布于梅菉周边。梅菉镇西北的船埠外之官河向有鱼苗之利,邱、吴两族曾因私采攘命,后“断埠归官”,十余年间,仍不能完全避免“私采及在界内挖泥伤埠”的事件。道光十四年(1834),茂名知县黄榜将白庙至船埠之间的水面一顷六十五亩零,颁照转给渔户洗联庆,准其“按界采捕输饷”。陈其铨、洗联庆之辈,皆通过与官府的共谋,获取了对于梅菉四乡部分资源的开采权。伴随着这样的渗透,梅菉与周边乡村的关系日益紧密。

四、二十五乡胥归统帅

虽然“茂、吴所属之墟,皆不如梅菉之大”,梅菉是以称镇,但除了“正月初二、五月初五、七月十五,此三墟各处船不往来”外,每逢二五八墟日,赶墟之人仍愿聚于梅菉交易。四乡之民与梅菉的关系由此得到进一步巩固。参照前文所展示的龙滘祖庙、永寿庵等庙宇的置业情况,清中叶梅菉镇的店铺已达致一定的密度,表明梅菉应属于“市与墟兼之”的市场。易言之,市镇内除了墟日临时搭建的摊位之外,还有大量经营着日常生意的固定字号。梅菉镇渐形密织的街道正是由这些固定字号以及民居、庙宇之类的建筑共同组成。至迟在道咸年间,梅菉镇的中心街道已被划分成东南西北中等五个街区。

道光二十二年(1842),高州一带天地会起事,知府马丽文发起办理团练,“谕饬各乡推公正干事者为练正副、团练长,约束子弟,捐置军械,守望相助”,“或百数村一练,数十村一练”。咸丰初,“就三二十里内,设各分局,统之而俱统于府城总局。既而行保甲法,稽查户口,分别良歹,编造册结,改练为乡,多或三千户,少亦不下百户”。梅菉分局(又称团防保甲公局)辖东街乡、南街乡、西街乡、北街乡、中街乡、河北上乡、河北中乡、河北西乡、梅菉头乡、窑地乡、博铺乡、博茂乡、塘博乡、梅山那孔乡、廖山缸瓦窑乡、山基华乡、中博乡、赤墈何屋底乡、苏村乡、蓝溪乡、隔塘乡、菜园乡、郑山西乡、郑山东乡、郑山北乡、郑山中乡、肖山北乡、肖山南乡、禄山乡、覃榜乡、王岭乡、客籍乡,共计三十二乡。其中,东街乡、南街乡、西街乡、北街乡、中街乡、梅菉头乡、隔塘乡、菜园乡、客籍乡属梅菉镇区,其他二十三乡虽不属于梅菉镇的范围,但仍归梅菉分局统辖。梅菉分局的职责不外编排保甲、稽查户口等。至光绪朝,梅菉头乡析成梅福乡和梅菉头祖庙乡,省客籍乡,又增坡糜、潮枚两乡,“则所统有三十四乡矣”,刨开镇区九乡,梅菉分局实际管辖二十五乡,故黄炉在《梅菉赋》中曰:“二十五乡胥归统帅。”指的就是这种情况。

如此看来,晚清时期的梅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前者与梅菉分局辖境相当,后者则只包含梅菉镇区,其中最为核心的部分,“其东自塘基头、赤水司署前,其北至石桥、漳州街等处,其南至南畔街、鱼行街分界”,似乎只涵盖东西南北中五乡而已。所谓“自头至尾计四里,周环计二里,头尾是乡井,中成市廛”,大概市廛指的即是东西南北中五街,而乡井则包括梅菉头乡、隔塘乡、菜园乡等。与这一格局相适应,除了梅菉分局外,五街也各有团练公所,“东街设龙滘庙、南街设武帝庙、西街设天后宫,在漳州街,北街设伏波庙,在大埠头,中街设华光庙,在墟顶街”。至于客籍乡,只有“三十七户,男一百三十二丁,女七十七口”而已,应该不包含在此经商且为数众多的广府人,《梅菉赋注》中有“另有不与结之户不计”之语,恐怕就包括这群长期寓居而不在当地入籍的广州客。正是由于客籍乡势单力薄,使其渐失存在的理由,故于光绪间“分并于各乡”。

在“公局—保甲”体系下,各乡有乡正副,乡以下,镇区内设有街正,镇区外设牌长(或称甲长)。对此,《梅菉赋注》中透露出一些较有价值的信息,兹举部分典型的例子如下:

博茂乡正副监生陈鼎贤、职员陈廷伦、监生陈秀桐、职员陈必贵,牌长陈世光。

中博乡,在镇东十里,乡正副庠生庄宅中、庄春魁、牌长庄心芥。

梅福乡正副六品封职欧瑞宝、监生卓惠隆、牌长陈穗隆。

望海楼……在大新街,西乡乡正副增生林端礼、监生唐镜清、庠生陈此礼、职员郑梦兰,大新街街正郑元芳、陈信。

何屋底,镇南八里,乡正副何其隆、何其璋,牌长何大惠。

拱辰楼,……在锡街,北乡正副州同林国培、监生杨启宏、牌长朱亨正。

以上“西乡”和“北乡”,分别为“西街乡”与“北街乡”之省。由此看来,团练分局和团练公所之间最大的不同乃是牌长和街正之设。如前文所述,咸丰间改练为乡,主要是为了方便“其门牌保甲,俱归此分发汇缴”。而牌长和街正之别,固然与墟镇、四乡间人口密度的差异直接相关,但不容忽视的是,欲开展调查烟户、订立门牌等工作,肯定不能完全脱离原有的社会组织而重新编定。在梅菉镇,这些基本的社会单元主要由一些称作“社”或者“境”的单位构成:

皮鞋街在龙牌阁右,永丰、青云二境,街正康镇铨,共二十户。

土地山,在梅菉头,有万寿石相社坛,社长职员白载瑞。

隔塘乡正副职员林淇涣、张德楷,牌长邹乾庆,西宁境四十户,梅南境二十户,塘尾境四十户,福德境六户,金花境五户。

梅南境在香行,升平境在义学街,街正郑浩富,蔡同发,共四十户。

大塘边……多竹树,街正陈世贤,潮池境二十三户,浩池境六十九户。

榔行上街隆德社街正李昌明,十五户;正街河滂境街正黄正发,二十二户。

由上可见,在街正之下有“社长”之职,抑或街正本身即由“社长”兼任,具体情况视街道与社、境之间的大小比例及人群构成等因素而定。在梅菉镇,“每境俱祭社神,或延道士喃之,或结社会饮酒”。这类祭祀组织对于纷繁复杂的当地居民来说具有深远的意义,同时既作为梅菉社会组织最基础的细胞,也是团练保甲组织无法绕开的重要社会资源,其作用绝不容小视。社和境之下均领有一定户数,利用这些具有一定传统且相对固定的祭祀组织调查烟户,无疑可以使“公局—保甲”制的贯彻顺利很多。隔塘乡虽无街正之职,但乡正副和牌长之履职同样离不开社、境组织。光绪《梅菉志》曾详细记录了梅菉镇区九乡的社、境分布情况及与街道、聚落的对应关系,兹介绍如下:

梅菉头祖庙乡:岭南社、桂林社、来龙社、朝阳社

梅菉头梅福乡:万寿境、东宁社、新宁社、新安境、江北社

东街乡:塘基头东华境、大街西宁境、观音街、豆腐行河滂境、兴嗣境、清凉地聚龙境、粉汤行丰登境、大庙后街永宁境、西华街是名戴屋街,今又名乐善坊、洗庙街

南街乡:皮鞋街永丰境、青云境、石狗巷南平境、朱紫行南平境、南宁境、铁街、南畔街一名铜行街、大塘边浩池境、潮池境、鱼行街田塘境、化龙境、义学街升平境、塘儿边莲福境,案《高州府志·梅菉图》作塘儿鱼边

中街乡:高步街□衢境、〔广〕货行二胜坊、儒林坊、桂林坊、白麻行、墟顶街来薰楼境、京果〔行〕快子境、打铜街蟠桃境、处顺境、海福境、康岐楼街东宁境、西宁境、董屋巷

西街乡:漳州街上广福境、下广福境、广嗣境、九曲巷、太平街、石桥街河胜境、老竹行河滂境、新竹行西盛境、大新街望海楼境、万安街万安境、营盘街、坡口街、灰炉街

北街乡:刘家巷金华境、文华境、锡街居仁里、天香里、拱辰楼、兴隆街又名木屐行、文昌境、东宁境、福德境、兴英境、槟榔行上街隆德社、正街河滂境、大埠头卫镇境、横塘基永安境

隔塘乡东华境、南平境、西宁境、塘尾村民安境、金花庙村

菜园乡三多境、永宁境、福禄境、坡心岭村梅坡境。

从中不难窥见光绪末岁梅菉镇的社会组织之构成,亦可多少了解到一些街道店铺分布的大致情况。如果将这些祭司组织放到具体的仪式中,一幅生动的画面会立刻呈现在我们眼前。梅菉镇每年有一项非常热闹的仪式叫作“火器爆财丁”,即“用炮叶制花珠人物故事”,全镇绝大多数的福主(即社、境的土神)均参与其中,这项活动在时间上几乎贯穿全年,在空间上涵盖全镇,影响力非常之大:

福神正月初四日游,初五晚烧炮,伏波将军庙初九晚游,初十晚烧炮,十三晚万寿石桐游,十五晚上隔海烧炮,隔塘庙游,十六晚烧炮。二月初二晚,泗水境烧炮。大新街初四晚烧炮,营盘村初五晚烧炮,万安街初九晚烧炮,上隔海初十日烧炮,万寿石桐十三晚烧炮,义学街十六晚烧炮,刘家巷十七晚烧炮,刘仙姑十九晚烧炮,福德祠二十四晚烧炮。三月初三日,博铺乡游,初二晚中隔海烧炮,初四晚横塘基烧炮,初五晚梅菉头烧炮,金轮庙十五晚烧炮,大庙廿二夜游,廿三晚烧炮,大街廿三夜游,廿四晚烧炮,新庙廿四夜游,廿五晚烧炮。四月十六日,金花庙游。五月十四日,武帝游,十五晚烧炮。七月初六晚,隔塘庙游。十一月廿三日,洗庙游。

从福神巡游的线路看,活动基本在镇区九乡范围内,不仅囊括梅菉的主要街道和庙宇,上隔海、中隔海、博铺乡、梅菉头、营盘村等边缘聚落也有份参加,从仪式空间的层面显示出梅菉镇区构成的某些内在逻辑。在另外一些场合,梅菉与周边村庄之间或者周边村庄自身也存在各自相对固定的仪式传统,呈现出区域社会认同的多元性和复杂性。例如,每逢上元夜,梅菉与隔海同岁例,“或江架两桥,男过板桥,女过花桥,盥手必生男子,桥头有生菜小煲枣子桔子,以备采买,为弄璋兆”;端阳节,“河北三村、富地村、梅菉头村、博铺村、瓦窑村、梅山村、雁塔村、北辣村,附近俱有龙船出竞,或有携歌妓、载酒游河”。后者所涉村落,已远远超出梅菉镇区的范围,如果材料足够丰富的话,我们或可从中寻觅出些许梅菉及周边地区聚落形态演变的重要线索。

陆荣廷广西通志(边疆时空吴滔)(3)

图2 清末梅菉镇街道分布图

资料来源:光绪《吴川县志》卷首《图》。

如上所述,梅菉是一个“市与墟兼之”的市场,除固定店铺之外,还有一些重要的市场结点值得关注。例如,全镇鱼菜市有五个,分别在“梅福庙前、大街、墟顶街、榔行街、万安街”;位于大埠头和水口渡之间河段的竹栏街,也因“化州、信宜各乡谷米船”、“果子船”等多在此停泊而日显重要。这些交易场所多无甚像样铺面,却在当地的商业中占据相当重要的位置。逢二五八墟日,则会有更多的临时交易点涌现出来。凤凰行,“在武庙前,墟日各乡鸡鹅与鸭出沽”;金花庙前有两椽屋,“逢墟日成猪市,每当二月下旬,标投批钱约百余千,为两庙神诞出游烧爆价戏用”。龙滘祖庙所在的西华街,平日“碗料、槟榔、籘行多在此”,本来就不算冷清,每逢墟期,从庙前直抵江湄埠头,沿途多有摊贩摆列,“农粟于是交易”,甚为热闹。道光末岁,忽有外来“强悍之徒私抽地租,摆卖瓦器,以致庙道阻塞”,本镇绅士对此颇为抗拒,以“本镇天后庙素著灵应,且为各绅士聚议公事之所,自宜肃清,以壮观瞻,而昭诚敬”为由,呈报通判,加以严禁。这背后恐怕牵扯到广府人和本地人之间存在已久的利益之争。之前祖庙内“广府人塑朝江、望海二将,大于圣母,本镇修庙时,塑大像并修灰石栏,移二大将军于墙边”,可见类似的明争暗斗早已现端倪。

在广州人的地盘广货行旁,乃武庙所在。光绪三年(1877),重修大殿,塑神像,后倡议五班会,每班“捐钱二百千,并收题二百千,共一千二百贯,买开庙前铺户”,“批租为贺诞用”。为保证市场秩序的整洁,还议定“小贩摆卖什物,祗许晨集夕散,不准再搭篷廊”,然而,日久玩生,“有一二牟利之人,将此空地批与小贩盖棚……收租,……致未有人阻拦。不料……该处茅廊……烧,廊侧瓦铺六七,致殃及池鱼”。临时搭建最易引起火灾,面临如此重大的隐患,显然令商人们寝食难安。光绪十三年(1887),梅菉广货行萧庐林、街正左鉴兴、殷和兴,高步街张纯德、街正黄广德、袁荣安,南畔街街正监生周福田、朱琳辉等联名禀报通判,“永远严禁庙前搭盖,以防祸患”。这一事件显示出商人与小贩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但只要二五八赶墟的传统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这种现象就很难杜绝。

道光朝以后,随着梅菉镇的日趋繁华,越来越多的纠葛纷纷浮出水面。梅菉上接东西两江,是粤西重要的粮食集散中心,“西江祗上通广西北流、陆川等县,其东江祗上通府属信宜、茂名等县,商贩皆系小船载谷,或百石、数十石不等”,“郡属谷价,常视梅菉谷船之多寡起落,每当青黄不接及水寒偏灾,上游谷船稍有雍滞,则谷价骤增”。每次运粮,谷主未必亲自押运,而是雇船装运来梅,“听船户代粜定价”,并由船户出二人自行量谷,“一人扢斗,一人抽斗”。这样就留给船户舞弊的机会。所量之谷,初犹公道,日久弊生,“该斗给等徒以手法取巧,……致十石之中,总亏数斗以外,计口出溢谷,画归船户私囊,谷主绝无便宜,谷阴受剥削,是斗给弄弊,流毒难堪。本镇米商、四乡谷客时□争吵,而船户等终性弗悛,愈出愈甚”。梅菉通镇绅商实在无法容忍船户这种斗给弄弊的行为,于道光二十四年(1842),将此事呈报通判,得到通判的有力支持,示谕船户及商贩,交易时必须以“龙滘祖庙公斗较定横梁烙印斗标”,且“由卖者扢斗,买者抽斗,彼此无欺”。此事才告一段落。

除了粮食之外,黄麻也是梅菉的大宗货物之一。“吴川地瘠民贫,土惟沙壤,不宜五谷,递年出息,惟种黄麻。迨收成上市,露地求售”。同光间,围绕黄麻的贩运和销售,曾引发出一连串的难题。先是同治十二年(1873),有一班兵役,拟绕开粤海关稽查总口,“借稽查外洋私载,私税内地耕麻”,而“耕麻为农民所必须,不惟贫妇搓索绞绳,内地贩运,必贵通行”,这么做显然已影响到整个流域老百姓的日常生计,经监生萧玉辉等出面吁请禁税耕麻,准其贩往内地,才摆脱军士的无理盘剥。后来又“有奸徒射利,竞为大秤,日甚一日,价短秤大,害无底止”,称量黄麻的度量衡出了问题。光绪五年(1879),适逢吴川籍琼州镇总兵彭玉回乡,在其居所的北三都大寨乡建立了镇文书院,又依托书院直接干预梅菉和黄坡的麻业市场。他以堂而皇之的理由,将度量衡的控制权牢牢抓在自己手上,号称:“吴地产麻,以镇文书院社仓六十余乡为最多,通梅菉、黄坡上市之出自六十余乡者,十居六七。现议置公秤一柄,校准司码,每廿两为觔,钟铸镇文书院字据,归社仓绅董管理”,并“派公正董事四人在水口渡麻坡、黄坡麻市经理堂秤”。以二十两为一斤,比正常的份量多出足足四两,与之前的大秤相比,或许有所不逮,可也绝对不会无利可图。虽彭玉一再强调,“议置二十两为觔公秤,实为贸易持平、体恤民贫起见”,但涉及到日常维护管理的问题时,却继续向部分卖主施以索取,“麻重每十觔,卖主出钱二文,十觔以下者,分毫不出,十觔以上者,照过秤行规交首事手收,以资盖蓬厂及董事酬金之用”。最后立下规矩:“倘有顽梗蚩氓,藉端抗违滋事,一经□禀,定即严拘究惩,决不宽贷”。不得不承认,彭玉利用其铁腕有效地整顿了吴川县的麻业市场,但也使包括其本人在内的少部分人从中获益,因而反对的声音一直没有中断。光绪八年(1882),有部分商人按耐不住,拟以“悾恃示勒抽事”上控,终因势单力薄,反被贴上“捏名砌耸”的奸商标签。此事也由此作罢。其后,“每逢墟日,大寨村振文书院派人〔往麻坡〕秤麻”。

这一系列事件清楚地表明,纠纷能否最终摆平绝对是要靠实力说话的。发生在光绪九年(1883)的谷米搬运挑夫把持事件则完全是另一番结局。梅菉镇豆腐行、清凉地、粉汤行、大街口等地,均离龙滘祖庙不远,这一带米行林立,计有高源号、协昌隆、协泰号、粤丰号、怡和号、远来号等等。米店之“谷石起落”,皆由担夫往附近的聚龙境埠头挑运。起初,“所用担夫,皆是散姓任意雇挑,嗣因人无专责,往往呼应不来”。后来,何屋底何姓逐渐把持了埠头。他们虽一度给商家提供了便利,但随着何姓加入者越来越多,逐渐将挑担“视为私家故业,结党把持分地界”,并制止他人领挑。“比谷船到埠,霸占扛抬,各□被其挟制,担脚任其递加,稍不如愿,则停延不挑”,更有甚者,还“窃骗横行,每斛有偷去三斗余者”。对此,涉害米店老板一面投公局知证,一面禀告通判出示禁逐,缺乏过硬后台的何氏势力不得不退出舞台。

在以上这些纠纷的解决过程中,我们极难捕捉到广州人的踪影。如前所述,广州一带前来经商的人数虽多,但却缺乏长期扎根的愿望,他们在梅菉镇的地方事务中一直处于若即若离的状态。每逢中元节,“分府署、南柜、粤海关、广州会馆、养生亭、南畔街船祭,黄坡港每年俱有,广货行、高步街三年一度,锡街十年一度,各家亦备衣财牲醴以祭”。从参与者分布的地点看来,这是一项以广州人为主体专门针对外来人群的盂兰会祭祀活动,本地人基本不加入。梅菉镇外三里有广州义冢,“有客死兹圩未能归葬者,咸寄埋圩外原野,自有圩以来,遂积无数坟穴”,“葬坟以千字文记之”,“每值寒食日,着人往各坟挂纸,清明日具馔以祭”。然而,归葬故土却是每个广府人的深刻情结,光绪二十二年八月,“广府念葬堂着人发冢八百余,检骸用船载回乡,窀穸费不二千余贯”。花费如此高昂的代价,在外人看来多少有点得不偿失,从中或可折射出广府人对于梅菉镇认同感的缺失。如果我们将时间前推,则更能体察出这种复杂微妙的心态。据碑铭记载,广州义冢草创于嘉庆二十一年(1816),道光九年(1829),有当地土著常姓进园斩竹木,“当经捉获,经投报乡约,常姓认过,愿写悔状”。广州商人监生李举进等却没进一步追究,主要是虑及“以其土著,亦已舍忍不追”,而自身“不过流寓侨商,嗣后守冢者,并无嫡裔孙子在羁旅,诚畏土豪之强,念亡羊宜切补牢之计”。为不留后患,他们谨小慎微地逐级禀告吴川知县和高州知府,终求得当地人“不得再行砍伐,亦不得侵占界址”承诺。

这种以退为进的做法,非常符合广州人与当地社会之间若即若离的状态。当然,只要机会适当,他们并不排斥融入当地社会的任何可能性。前述龙滘祖庙塑像之争及水口渡沙埇耕作权的争夺就是典型的案例。同光以后,这一趋势愈发明显。梅菉镇的团防保甲公局的日常经费自光绪七年(1881)起交给镇里的七家当铺生息,“天盖一千二百,金仁一千,怡来一千,梅安八百,天授四百,怡安四百,和泰四百,周年行息壹分,历年收息,以供团防保甲局费等项”,二十二年(1896),这笔经费由“当找换广铺谷米行”,由钱换成谷,并在兴隆街设保安公所,“四行题捐铺租,主客各半”,后保安公所改为商团公所。此处的“客”应该不是专指“客籍乡”中势单力薄的一干人等。两年前,梅菉镇雇壮丁巡街,采取的亦是“各铺户月给以充”。这次加上广铺谷米行的强力介入,应不难推测广州客商对此事的关注程度。治安问题对于一个市镇来说兹事体大,同光间,接连有盗匪马新、莫毓、林庞培政等作乱,对梅菉均有所冲击。广州商人绝不可能置身局外。连年不靖的局势,则直接导致雷州东山营于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移驻梅菉万安街,这也是继督捕通判署和赤水巡检司署之后在梅菉镇出现的又一个重要衙门。

明清时期,梅菉镇有一个涵盖全镇的大型建平安醮的仪式,包括广州人在内的各方人士均有份参与,仪式非常隆重。每年十二月至次年二月,民间“设蔗酒于门,巫者拥神疾趋,以次祷祀,掷珓悬朱符而去。神号‘康王’,不知所出,乡人傩沿门逐鬼,唱土歌,谓之‘年例’”。光绪三年(1877),为筹备平安醮,全镇共计捐钱一千七百余贯,实际只花费掉七百余千,还剩余一千贯,交由专门的董事统一管理,置买榔行上街闸门左边铺一间并后侧楼一所,“每年共批租约钱壹百千文”,作为日后建醮经费,“存三年以用,每届钱不敷,多有续题新题者”。光绪二十一年(1895)十月中旬再次建醮,“题不帮用,延僧建,名为万善缘超幽醮”。所有这些程序,均有广州人参与其中。

广州商人与当地土著之间这种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对于其中任何一方而言都不是一厢情愿的事。梅菉本地人在士子读书备考的问题上与不愿扎根的广府人一直存在着“默契”。道光间所设宾兴,宣称是专为“本圩文武乡会试宾兴之用”。同治十三年(1874),通判贾淦又捐廉倡立专为文武士子参加道试提供专项经费的宾兴组织,为与前者相区别,称作“小宾兴”,《小宾兴章程》中特别强调:“此举专为梅菉一墟而设,墟外四乡恐难稽核,概不与题。倘业经题钱占籍别府及客籍者,概不与份。或迁徙别乡仍在本籍,按照各处宾兴例。三代后填注不到者,每应试一人,加题钱一千文,俟刊部时填注其祖父芳名,以杜混冒,如不加题,作不与份论。”此规定比之前周世烜所创之大宾兴的规条更为严格,多少有专门针对长期在镇经商却没有入籍的广州人的嫌疑。

无论大宾兴还是小宾兴,大都采取“发当生息”的方式经营。但与小宾兴将其所有捐款均存入当铺不同,大宾兴的情况要复杂很多,在其创设的嘉道年间,全镇更为流行收取铺租的增值方式,大宾兴因而积攒了一些铺面。丹桂社原是梅菉镇一普通香会,“义学丹桂生香扁会友共四十人,于嘉庆三年戊午捐赀买学后铺四间,赁租以供秋祭祀典”。后有退份者,也有捐赀充入者,但一直依靠收取铺租维持。道光二十三年(1843),同文义学扩建,丹桂社同仁“情愿将此四铺拨送归学,开作后廊,以增式廓”,而原来的铺客不得不退租。从此丹桂社不仅加入宾兴的股份,也纳入了义学春祭社的体系,“在社子孙,仍准一体入祭,照旧分胙”。收取铺租最大的不便在于管理过于繁琐,甚至需要达到事无巨细的程度。大宾兴的运营章程中曾有规定,若“遇新开歇业,均按间数轮接,不许推诿”,从中可见一斑。其实,这还不是最令人烦心的事,更加需要提防的是,股份在轮值的过程中随时可能被盗卖。

自明末以来逐渐成型的合股轮值的经营模式,在晚清时期受到极大的挑战。梅坡书院原有九坡租钱,“为延师及膏火之费”,光绪间“山猫坡为欧姓占去外,实存八坡”,其他各坡亦多有侵占,所剩租额只及原来之半。历史悠久的梅菉祖庙“为通镇开基香火,故先人分班捐赀,置受铺业,递年批租,以供祀典。所有契券,轮值管理”。然而,在长期的轮值过程中,契券不免会遭受“火盗不测以及遗失私按各弊”,这个难题一直困扰着祖庙轮值五班祖庙首班、原灯二班、宝炉案、高昇案、福庆祥光、锦昇案诸同仁。咸丰元年(1851),五班集议,决定将“一切原契,注为废纸”,同时刻碑“开列祀铺街名坐向,并卖主名姓价值”,承批铺客只需按照碑上开列的“租数输交值事办祭”即可。从此五班的轮值开始直接面对公众的监督,可以较为有效地防止盗卖契据的可能性。这一办法一经推出,很快得到人们的仿效。光绪十二年(1886),隔塘庙重庆来仪首事监生唐镜清等,将所置隔塘庙右边瓦铺和梅菉大街龙牌阁右边瓦铺数间的赤契,勒于石,以垂久远。次年,该庙的香会组织均睦堂为保住万安街二铺的批租,作出了一个与梅麓祖庙完全相同的决定:“虑人心颇测,恐后有等不肖子孙罔念先人善举,觊觎盗契擅行私典当卖,致令神功废缺,是以爰集诸友妥商议,将原契当众焚化,就近□请宪示勒石庙内,以垂永久而杜盗毁之弊”。然而,即便这种“妙方”也并非一劳永逸,作为始作俑者的梅菉祖庙下的宝炉案,仍不时面对本会内部有人要鬻售祖业神社的请求,于是,该香社于光绪二十一年(1895)又另立一碑,确立了售卖的标准:“如有不得已者,仍要社内承领,不许外人更名”,并“将批词及社友芳名刊刻,以垂不朽”。无论如何,合股经营的传统依然顽强地保存了下来,只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它必须不断地因应梅菉镇社会组织的复杂变化罢了。

结论

以上通过《梅菉志》、《梅菉赋注》及其相关文献的梳理,我们大致可以勾勒出明中叶以来梅菉市场演变的基本脉络。虽然梅菉墟兴起的具体时间已难以追溯,但通过一些蛛丝马迹似乎可以发现,当地市场的发育与明嘉靖以后东南沿海高度发展的商品货币经济及海上贸易活动不无关联。有资料显示,隆庆之前梅菉附近已有不少商人聚集,而在明末清初从“倭乱”到“三藩之乱”这一较长的历史时段里,当地既遭受到地方动乱和改朝换代的深刻影响,也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三藩之乱后,梅菉逐渐成为岭西一大都会,地方社会的权力结构亦自此发生了重大变化,持续了一百年左右的地方动乱不复活跃。

有清一代,梅菉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在与鉴江、梅江上游各府县的财货流通和海外贸易中左右逢源。配合交通线路的分布,康乾时期,在大埠头、水口渡及广州人聚居的广货行附近陆续形成了几个重要商贸中心。这种“斑驳陆离”式的分散占据,应该是早期市场发展至成熟市场的必经阶段,同时也为我们重新思考晚清以来成型的“梅菉头—龙滘—梅菉”市场重心迁移说提供了某种可能。嘉道以后,梅菉镇以原有街道店铺为基础逐渐整合成为一个方圆接近六里左右的大镇的规模,与此同时,四乡村民“二五八赶墟”的传统并没有消失,又使得市镇内部一些空间结点在墟日显得异常重要起来。在空间逻辑的背后,牵扯到的则是人群的活动和社会组织的构成。

市镇从来都不仅仅是一个世俗意义上的贸易地点,从政治文化上看,帝制晚期的市镇与市镇以外的其他地方并没有两样。道咸时期,梅菉镇与周围乡村联合办理团练,编制保甲,均充分尊重了原有的祭祀组织,使其“为我所用”。在新建的“公局—保甲”体系中,会发现市镇与乡村之间有着惊人的同构性。长期以来,包括祭祀组织在内的梅菉镇绝大多数的社会组织,大都愿意选择合股经营、轮值管理的模式,无论是封闭的还是开放的联盟均可从这种机制中得到了好处。然而,随着社会越来越复杂以及经营方式日趋多样化,本地居民以及以广州商人为代表的外来者对这种经营方式的灵活性明显估计不足,最终不得不采取刻碑毁契的方式,让他们的固定资产完全暴露在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这一转变多少折射出传统经营方式的“近代转型”。

自兴起之日始,梅菉即呈现出“商民辐凑”、“闽粤杂居”的特点。入清以后,部分福建人出于种种考虑,选择在当地入籍,虽保留着自身的历史记忆,但已与当地居民无异。相比之下,广州人却一直没有入籍的强烈愿望,始终处于“寓居”的状态,除了涉及与生老病死和商贸活动有关的事务,对梅菉的地方公共事业长期保有相当的距离感,这与同时代佛山镇侨寓人士与土著居名发生剧烈冲突并直接导致地方权力格局重组的情况存在强烈的反差。对此,我们与其去反思两镇在政治、经济、文化诸层面所呈现的不同历史脉络,还不如将视野置于明中叶以后华南沿海及其腹地更广大的区域中对市场整合和人群迁移等相关进程加以全面审视。

【注】文章原载于《清史研究》2013年第2期

责编:魏超

声 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头条号立场。文章已获得作者授权,如需转载请联系本头条号。如有版权问题,请留言说明,我们将尽快与您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