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过程中,必须坚持把更好满足域内人民对美丽农村的向往、对美妙乡愁的寄托、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放在突出位置,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城乡一体化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过程中,必须坚持把更好满足域内人民对美丽农村的向往、对美妙乡愁的寄托、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放在突出位置,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城乡一体化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实施城乡规划一体化,持续优化全域空间布局。聚焦描绘现代乡村美丽图景,以优化空间、拓展功能、提升品质为重点,努力突出自身典型特色。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引入规划设计先进理念和顶尖团队,统筹产业发展、资源禀赋、生态保护等实际情况,构建由特色精品、特色康居、特色宜居三类乡村组成的乡村建设体系,完成市域规划—镇村规划—村庄规划—农房设计四级规划编制全覆盖。二是强化风貌管控。精心开展河道水系、道路林网、农田景观、农宅院落等重要元素设计管控,实施蓝图、清洁、清水、宜居4项改善类工程和绿化美化、公共配套、特色内涵、长效管理4项提升类工程,保护好传统村落和乡村肌理,传承好历史文脉和乡愁记忆。三是改善人居环境。推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机制,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全面实施宣传引导、平台申报、创评活动、名单公示、奖励兑现、挂牌亮星“六个全覆盖”,创建一批星级美丽庭院、美丽乡村、特色田园乡村等。
实施产业布局一体化,全面推进三产融合发展。立足自身产业发展基础,深入挖掘农业多种功能和多元价值,持续提升农业供给质量效益和综合竞争实力。一是大力发展高效农业。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高标准蔬菜地、高标准池塘等,不断提升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努力打响农产品品牌。二是大力发展科技农业。积极引进相关科研院所,建立智慧农业研究平台,建设集技术创新、试验示范、成果孵化等于一体的智慧农业基地。三是大力发展都市农业。积极鼓励精深加工、综合加工等延伸业态,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举办油菜花节、稻香节、河鲜节、蟹文化旅游节等农事节庆活动,让游客看得到美景、吃得到美食、感受得到文化,同时提升休闲农业营业收入。
实施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快提升城乡功能品质。统筹抓好传统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和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切实满足农村高质量发展、农民高品质生活需要。一是开展乡村建设行动。推进覆盖城乡的电力、燃气、供水、消防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无害化公厕改造,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有序推进农房翻建、清洁能源、数字乡村等重点工程,有条件的情况下推动实现行政村5G全覆盖、自然村天然气“村村通”。二是畅通城乡交通循环。扎实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提升乡村道路优良率。三是提升一体管护水平。既严把建设质量,又提升管护水平,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运营高效、管护规范、保障到位的管护体系,促进城乡资源要素有效连接和有机整合,全面提高配置效率和生产效率。
实施民生保障一体化,协同推进城乡共同富裕。积极探索共同富裕,努力缩小城乡差距,构建工农互助、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一是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加快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下沉、向农民倾斜,努力让城乡公共服务无差别、生活品质无落差。推进学校建设,满足域内适龄儿童学位需求;积极创建“三甲”医院、公共卫生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城乡全覆盖;建设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满足域内养老床位需求。二是做好强村富民文章。推行集体资产集中经营、委托管理等新模式,推动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提高农民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三是探索产权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机制,创新推出以房解困、以房入股、村级主导、村企合作四种模式,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千方百计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实施社会治理一体化,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基层党建与乡村振兴两手抓、两手硬,构建“党建网格 治理网格 服务网格”三网融合的基层治理格局。二是涵养文明乡风。深入开展文明镇村、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加大历史文化村落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传统村落。三是创新治理模式。丰富拓展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和形式,积极推广“公众评判庭”“吃讲茶”“百姓议事厅”等民主治理实践,通过讲好“方言”来议好“村事”,做到身边事自己办、操心事帮着办、关键事商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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