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犹如“移动炸弹”,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无证驾驶报废车辆被抓?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无证驾驶报废车辆被抓
无证驾驶
犹如“移动炸弹”
威胁着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一直以来
临沂公安交警对无证驾驶都是“零容忍”
但就是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
仍然有人心存侥幸
明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
竟还驾驶着报废车上路
再一查
驾驶人还是一位60多岁的“老”司机
真是让人胆战心惊
“
9月14日14时40分许,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在206国道巡逻中,发现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中型普通货车形迹可疑,便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您好,同志,请出示一下您的驾驶证、行驶证
我忘带了
请说一下您的身份证号
我记不清了
......
经核查,该车驾驶人董某根本就没有驾驶证,且其驾驶的中型普通货车已达到报废标准,不得上路行驶。在证据面前,董某不得不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及驾驶报废车的违法事实。
据董某交代,因为图便宜,前不久花了2万块钱买了这辆车,自己年龄大了,也没去考驾驶证。害怕被交警查到,没敢出远门,没想到还是被查到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警对董某驾驶的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对其驾驶报废车辆、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无证驾驶报废车辆
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不仅是对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负责
更有可能危及
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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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的危害
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驾驶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影响到其他交通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无证驾驶人员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对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诱发违法犯罪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必要条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等违法犯罪案件。
报废车的危害
1
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2
报废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因无牌无证,驾驶人往往易出现肇事逃逸的现象,给交警部门侦破案件增加了难度。加之报废车辆没有参加任何保险,导致肇事者无力承担赔偿费用,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3
报废车使用年限长,发动机严重老化,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不仅造成能源浪费,而且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从而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不符合环保要求。
法律小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说一千,道一万
就是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都能够遵规守法,平安出行
请“持证上路”
报废车辆“驶”不得
来源: 临沂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