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驾驶机动车上路

首要条件当然是取得驾驶证

无证驾驶犹如“移动炸弹”

威胁着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一直以来,临沂公安交警

对于无证驾驶行为都是“零容忍”

10月1日10时许,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在义堂镇中纬路与涑河桥交会路口北200米处开展违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轻型普通货车形迹可疑,民警立即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要求该车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其谎称驾驶证丢了,结果一查,驾驶人葛某已经67岁,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随后,民警将葛某及其车辆一同带回中队岗亭进一步处理。途中葛某情绪激动,“我不能去处理,我要下车……”,民警对其进行了耐心地劝导,给葛某讲解驾驶车辆时应遵守的交通法律法规,告诉他无证驾驶对自己和他人存在的交通安全危害。在民警耐心对其以案说法的教育后,葛某充分认识到了自己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表示接受处罚,诚恳认错并保证以后不会再无证驾车出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葛某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

六旬老人无证驾驶闯卡(六旬老人无证驾驶小货车)(1)

六旬老人无证驾驶闯卡(六旬老人无证驾驶小货车)(2)

六旬老人无证驾驶闯卡(六旬老人无证驾驶小货车)(3)

交警提示

有能力驾驶不等于有驾驶资格,无证驾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加之老年人身体机能随年龄的增长渐渐退化,视力、听力、反应力大不如前,提醒老年朋友一定要遵守交规、安全出行。同时,子女们也应从关爱父母的角度出发,一方面提醒老人切勿无证驾驶,另一方面尽量避免让老人独自开车上路。

在此呼吁广大老龄朋友

无证驾驶安全隐患大

安全问题没有保障

生命可贵,任性不得!

来源: 临沂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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