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中山大学自学考试收尾工作事宜的通知》(粤考办〔2019〕19号)(详见附件1)和《关于我省自学考试行政管理等十八个专业变更主考学校的通知》(粤考委〔2017〕4号)(详见附件2)有关精神, 结合我校自学考试收尾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为更好服务广大考生,现将我校自学考试收尾工作期限通知如下:
我校自学考试收尾工作至2022年结束,在此之前,我校继续为首报专业主考学校为中山大学的考生组织实践考核和毕业论文,接受考生毕业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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