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使用有关事宜的通告,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进口冷链食品相关规范要求?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进口冷链食品相关规范要求(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使用有了新要求)

进口冷链食品相关规范要求

通 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使用有关事宜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人物同防”“外防输入和输出;内防反弹和扩散”防控策略,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特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从事冷链食品贮存业务的,应当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备冷库位置、性质、仓储量、用途等信息。食品生产经营者(含餐饮服务提供者)有自建自备或租用冷库的,要如实向辖区市场监管所填报冷库信息。

二、凡从县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查验并索取供货商有效资质证件、“三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进货票据,并在食品预计到达24小时前,向市场监管局报备,提交《甘肃省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单》,备案内容包括生产经营者名称(姓名)、食品名称、报关信息、承运企业等。到达目的地,经总仓监管人员核查相关票证、人员信息后,严格按流程进行核酸检测、统一消杀,并落实入库、出库管理制度。不得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备。

三、 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落实环境清洁、消毒措施,强化风险排查和环境整治,冷链物流应保持全闭环管理,严格交通车辆消毒措施。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建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台账,从业人员完成接种疫苗,按照规定,积极接种第三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加强针),积极参加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核酸检测。

四、承运进口冷链食品的物流企业、车辆经营者和驾驶员必须查验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出仓证明和消毒证明,对不能提供消杀和食品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承接货物运输。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企业严格执行信息登记制度,如实登记装运货物、车辆、司乘人员、装卸货及收货人员的信息等,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司机和随从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得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直接接触冷链食品。运输车辆载运进口冷链食品时不得同车运输其他物品。客运车辆、非冷链车辆不得运输冷链食品。

五、不提倡消费者从县外购买(代购、亲友寄送等)进口冷链食品,非必需不得网上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凡从县外或网络购买进口冷链食品的消费者,收到赠送或代购进口冷链食品的个人及单位都要主动向市场监管局报备,严格按照进口冷链食品闭环管控的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统一消杀等管理措施,进入总仓,待核酸检测阴性后办理出仓手续。不得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备。

六、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都要应用“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如实填写、上传进口冷链食品品种、规格、批次、数量、产地和“三证”等信息资料。

七、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委托非冷链运输车辆运输冷链食品。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三专”(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管理,不得与其他食品混存混卖,并在专柜显著位置公示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信息(“进口冷链食品出仓证明”和“电子一票通”票据),供消费者监督查询。按规定落实包装、产品和环境的消毒,并留存消毒记录。要如实向市场监管局报告从业人员信息,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和安全防护,按时接种新冠疫苗,积极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接尽接、应检尽检”。

八、运输、贮存、销售冷链食品时要保持好原食品包装和标识信息,不得涂改、粘贴覆盖食品包装标识信息,不得在贮存、运输、销售时倒换食品包装,不得贮存、运输和销售无标识信息或标识信息不全的冷链食品。

九、消费者采购冷链食品时,要认真查看产品包装和产品标识信息。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时,主动查验“进口冷链食品出仓证明”和“电子一票通”票据,主动索取购物票据。

十、生产经营者发现从业人员出现可疑症状或货物核酸检测阳性后,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同步向辖区人民政府、辖区市场监管所、疾控部门报告。

十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使用扫码查询功能,对销售无追溯码进口冷链食品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在接触进口冷链食品时应佩戴一次性手套,及时洗手,避免用手触摸口鼻眼等处;食用进口冷链食品,要做好餐具和台面的清洁,食物煮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对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要自觉做好消毒处理。

十二、对运输、贮存、采购、销售、使用无“三证”或无“进口冷链食品出仓证明”进口冷链食品的行为,以及采购来源不明、不提前24小时报备、倒换包装、拒不执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等其他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向市场监管局或12315举报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的违法犯罪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举报电话:12315、0937-5510240

特此通告。

瓜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2日

来源:瓜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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