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陋儒补以入刻”的问题

多年以来,我就认为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说的“有陋儒补以入刻”的第五十三回至五十七回,是一句颇有问题的话。⑦

实则,《万历野获编》论及《金瓶梅》的那些话,十九都是问题。我已论过不少次了。

在近作《〈金瓶梅>的幽隐探照》中,对此问题,又有一个看法,那就是沈德符的这番话,颇多暗示成分。

今天,当我详尽的比勘了这两种刻本的这五回,越发的认为沈德符的这番话,暗示成分甚重。

这番话,不但暗示了《金瓶梅》的问世与演变过程,兼且暗示了传抄、付刻,以及改写与成书的年代。当然,连作者也暗示进来了。

从这五回的两种刻本的比对来看事实,可以证明沈德符说的这五回是“陋儒补以入刻”的话,并非无因,惜乎此一问题,不在十卷本《新刻金瓶梅词话》身上,却在二十卷本身上。

多年来,凡是从事此一问题研究者,总在十卷本的这五回中绕圈子,看来,似乎是精力浪费了。

我们看这五回,十卷本只有第五十五回的任医官看病,与第五十四回的结尾重了,“血脉”不贯连了。

还有第五十六回的李三、黄四借银,也有重复之处。其他,无不情节周密,文辞细腻。

刻描人物之言谈举止与心理情绪,也生动鲜活而有情有致。绝无补写迹象。

二十卷本可就不同了,任谁在两刻相互比对之下,都能发现第五十三、四两回是重写过的,而且不是改写。

第五十五、六两回,则是改写过的。第五十七回则与其他九十四回(第一回也除外)一样,只是删节了十卷本的部分文辞与情节而成的简本而已。

这五回,全不符合《万历野获编》的话,说是“第五十三回至五十七回”都是“陋儒补以入刻”的。纵以二十卷本来说,也印证不上。

不过《万历野获编》的这番话,却暗示了不少问题的答案。

1.“未几时而吴中悬之国门矣”的《金瓶梅》

是十卷本还是二十卷本?

二十多年来,凡是论到第五十三到五十七这五回的“有陋儒补以入刻”的问题,悉以十卷本《金瓶梅词话》为基准,除了韩南先生曾以之与二十卷本并论过,他尚少见。

那么,如依据《万历野获编》的话来作判断,这部“未几时而吴中悬之国门矣”的《金瓶梅》,应是二十卷本而非十卷本。

第一,沈德符说他手上的《金瓶梅》稿本,是向袁中道(小修)抄来的(又三年,小修上公车,已携有其书,因与借抄挈归)。

第二,谢肇淛《小草斋文集》说他手上的《金瓶梅》稿,是二十卷本。

打从袁宏道(中郎)与丘志充(诸城)两处录来(于袁中郎得其十三,于丘诸城得其十五,稍微厘正而阙所未备,以俟他日)。

这两人的话,不是可以据之认定沈德符手上的《金瓶梅》稿本是二十卷本吗?

今见之两种刻本,从版本学观之,十卷本《新刻金瓶梅词话》乃《金瓶梅》一书的最早刻本。

最早不能早于万历四十五年(1617),最迟不能迟于天启三年⑧。因为它没有避讳字。而且字体也不能晚于崇祯。

这样看来,《野获编》中说的“未几时而吴中悬之国门矣”的《金瓶梅》,应是十卷本《金瓶梅词话》无疑了吧?

可是,《金瓶梅词话》的第五十三至五十七等五回,并无“陋儒补以入刻”的情事可寻。

相反的,《野获编》的这番话,竟可以在二十卷本的情节与文辞中见及。这就怪了!

刘辉先生认为今见之十卷本《新刻金瓶梅词话》并非第一次刻本;梅节先生认为今见之二十卷本《新刻绣像评点金瓶梅》刻于十卷本之前。

刘辉依据的是“新刻”二字,梅节依据的是“欣欣子”之未被明代人引用。

全未能联想到《野获编》这番话。若以我提出的这一问题,来增其立论之据,岂不是更有力吗!

魏子云金瓶梅这五回(魏子云金瓶梅这五回)(1)

《金瓶梅成书于版本研究》

对于此一问题,我的判断有异于刘、梅两位先生。

我认为这些问题的“矛盾”形成,正是沈德符《万历野获编》的暗示,他特意在语言上形成“矛盾”,

如他于万历卅七年(1609)向袁小修抄的《金瓶梅》全稿,以及“未几时而吴中悬之国门”与“有陋儒补以入刻”的话,形成的一连串“矛盾”,便暗示了《金瓶梅》某些问题的答案。

譬如“欣欣子”的序文,何以未能在明代的文人笔下出现?便在《万历野获编》的这些“矛盾”语言中,暗示了答案。

2.何以明朝文人论《金瓶梅》不曾说到“欣欣子”与“兰陵笑笑生”?

说来,明朝文人论及《金瓶梅》,竟无任何一人说到“欣欣子”与“兰陵笑笑生”?委实是一大问题。

因为“欣欣子”的序文,刊在十卷本《新刻金瓶梅词话》的简端。而且,此一刻本乃公认是《金瓶梅》的最早刻本。

此一刻本,最迟也应刻在万历末或天启初。明朝谈论《金瓶梅》的文人,生存到天启或崇祯末者,数来不下十之九。

如袁小修、谢肇淛卒于天启三、四年间,屠本畯、李日华、沈德符、薛冈、冯梦龙悉已生存到崇祯年间;冯梦龙且卒于朱明易姓之后。

他们何以没有说到“欣欣子”与“兰陵笑笑生”?想来委实是一大问题。需要寻求答案。

这里,我们来从《万历野获编》的一些话,进行瞭解。

一又三年,小修上公车,已携有其书。因与借抄挈归。

沈德符这句话中的“又三年”,指的是万历卅七年(1609),明年有春闱,袁小修在京依附其二兄中郎读书,准备明年春入闱应试。

沈德符向袁氏兄弟借抄《金瓶梅》,应在这年秋冬间。这时,沈德符是太学生。

惜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的这句话,与袁小修万历四十二年(1614)八月的日记《游居柿录》有了抵触。

小修在这则日记上说他还是“从中郎真州”时(万历二十五、六年间),“见此书之半”。这一点,我们先不管它,我们只确定沈德符手上的《金瓶梅》,是打从袁氏兄弟处抄来的;抄来的时间是万历三十七年(秋冬间)。

二吴友冯犹龙见之惊喜,怂恿书坊以重价购刻。

马仲良时榷吴关,亦劝予应梓人之求,可以疗饥……。未几时而吴中悬之国门矣!

虽然,这句话如从上下文的语意顺之,时间应不出于翌年(万历卅八年)。好在“马仲良时榷吴关”之“时”,史书上有明确的记录,“时”在万历四十一年(1613)至翌年一年间(按马仲良抵吴之日是当年五月)。

那么,我们可以据之肯定沈德符抄得《金瓶梅》的四年后,稿还藏在手中。

兼且肯定了《金瓶梅》是一部当时的“书坊”愿出“重价购刻”的书,“应梓人之求可以疗饥”的书。

这些话,业已说明了“此等书必遂有人板行,一刻则家传户到。”所以,沈德符虽未将手中的稿本出售而“固箧之”。却也“未几时而吴中悬之国门矣”!

试想,沈德符的这些话,岂不是《金瓶梅》之久久未有刻本,必有阻碍它付刻的原因吗?

从沈德符在袁中郎《觞政》一文中,获知有《金瓶梅》一书,到吴友冯梦龙怂恿书坊重价购刻之年,此书之传抄世间,亦为时八载矣!更不必再向前推。

尽管下面还有一句“未几时而吴中悬之国门矣!”终究不能符合“此等书必遂有人板行”的话。

如从传抄问世之年(万历廿四年——五九六)算起,抵万历四十一年已足足十七年了。

《金瓶梅)一书,传抄了足足十七年之久,竟无刻本行世,焉能符合沈德符的这句“此等书必遂有人板行”的说词?

《金瓶梅》一书之迟迟未有刻本问世,自不是由于其中写了淫秽之辟的原因,应是有关乎政治讽喻吧(因为明朝的秽淫文字图画,不干公禁)!

今见之十卷本《金瓶梅词话》,不还残余着有关政治讽喻的辞义吗?

如按沈德符说“马仲良时榷吴关,亦劝予应梓人之求,可以疗饥”的时间,来看东吴弄珠客序于万历丁巳(1617)季冬的《金瓶梅词话》,相距已去四年。

若说这部《金瓶梅词话》就是沈德符说的“未几时而吴中悬之国门矣”的那一部,似乎令人感于相距时间远一些。

然而我们却也没有证据,来说这部《金瓶梅词话》是第二次刻本。虽然,刘辉先生以“新刻”二字为据,认为今见之《新刻金瓶梅词话》乃刻于万历四十七年的二次刻本,当有一部刻于万历四十五年的“初刻”。

而我则认为此一说法,仍难符契沈氏的“未几时而吴中悬之国门矣”的时间因素。

何况,此一问题还牵涉到沈氏于万历三十七年向袁氏兄弟抄来“全稿”的矛盾事实呢?

如今,我们可以从沈德符的这几句话中,获得这些个暗示。

①《金瓶梅》的梓行,与冯梦龙有密切关系。“冯梦龙见之惊喜,怂恿书坊以重价购刻”的“书坊”,似乎暗示的就是冯梦龙自己。这时的冯梦龙有“墨憨斋”,已在经营出版业了。

②“此等书必遂有人板行,一刻则家传户到”,暗示了《金瓶梅》之久未有人梓行,其受阻原因,并非已刻出之刻本内容。

③“未几时而吴中悬之国门矣”的这部《金瓶梅》,其出版时间在万历四十五年(1617)之后。那么,《金瓶梅词话》是初刻本,在这些语言中,不是已有答案了吗?

可是,“然原书实少五十三回至五十七回,遍觅不得,有陋儒补以入刻”的说词,却又枝生出问题来了。

三然原书实少五十三回至五十七回,遍觅不得,有陋儒补以入刻。

魏子云金瓶梅这五回(魏子云金瓶梅这五回)(2)

魏子云金瓶梅这五回(魏子云金瓶梅这五回)(3)

《开卷一笑》书影

沈德符看到的这部《金瓶梅》初刻本,就是他向袁氏兄弟抄来的那一部,也缺少五十三回至五十七回,印出来的刻本,缺少的这五回是“陋儒补以入刻”的。

而且经他看过,认为其中内容是“肤浅鄙俚时作吴语,即前后血脉,亦绝不贯串,一见知其赝作矣!”

可以说,这些话说得斩钉截铁。但与今见之大家公认初刻十卷本《金瓶梅词话》比对,如所论各语,十九都不能印证。

相反的,与后刻于崇祯的二十卷本《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尚有符节之处。这么以来,枝节横生了。

从所说“有陋儒补以入刻”的这五回来看,则二十卷堪符斯说。

二十卷本刻于崇祯,其中有崇祯避讳字可证。沈德符最早看到的《金瓶梅》会是二十卷本?

相去所说“未几时而吴中悬之国门矣”的时间,未免太远了;有十五六年之久。

然而,另一位与沈德符同时代的人薛冈(千仞),看到的刻本,也是崇祯刻。

因为他说到的简端序文,是东吴弄珠客的序,不是欣欣子的序。

崇祯刻本的二十卷本,简端(第一篇)序文是东吴弄珠客序,刻于万历或泰昌、天启间的十卷本,简端则是欣欣子的序。

再说,所有论及《金瓶梅》的明代人,却又只有沈德符与薛冈二人说到刻本,其他人等竟无任何人说他见到刻本。是以无人谈到欣欣子以及兰陵笑笑生。

奇怪!刻于万历或天启初的十卷本,哪里去了呢?

今天,我们见到的十卷本《金瓶梅词话》,还有三部又残卷廿三回。这十卷本刻于二十卷本之前,也是版本学家不能否认的行款字体与版式。

何况,还有东吴弄珠客署明的作序年代(万历丁巳季冬)。说十卷本刻于二十卷本之后,是万不可能的事。

那么,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说的“有陋儒补以入刻”的这五回,怎的会是刻于崇祯的二十卷本呢?

难道,在现有的二十卷本之前,还有一部早于十卷本的二十卷本为底本的刻本吗?

按存世的二十卷本,今知者有两种行款,一是十行二十二字本,一是十一行二十八字本。

依据日本版本学家鸟居久晴之《金瓶梅版本考》与近日上海复旦大学黄霖作《关于上海图书馆藏两种<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一文⑨,考证二十卷本的刻本,在行款上虽有眉评之“三字一行”、“四字一行”或“二字一行”的迥异,但大体上,字体与行款之别,仍为两种。

今者,笔者只见过日本天理图书馆及日本内阁文库两种藏本。其他等处所藏,吾悉未寓目。

不知其中是否同于日本的这两种,全有崇祯帝的避讳字。如有一部无崇祯帝避讳字,这一部便可能是早于十卷本的二十卷刻本了。

这一点,敬盼所有从事金瓶梅研究的朋友,特别注意及之。

若以笔者今见的二十卷本内容来说,譬如第三十九回中的“钧语”误刻为“钓语”,第五十七回中的“东京”误刻为“西京”,还有其他文辞上的删节与修纂,在在都足以证明二十卷本刻于十卷本之后,

而且,在付梓前,曾据十卷本为底本,进行修纂的工作。

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除非我们又发现了另一部早于十卷本的二十卷刻本,或另一部早于万历丁巳序的十卷本(其上应无欣欣子序文);否则,沈德符《万历野获编》的这几句话,可真是难以周圆的了。

此一问题,我们再回头说好了。

在万历那个朝代,淫书春画,公开销售。在市肆间,售卖淫器事物的店铺,随处可见⑩。“此等书必遂有人板行”,本是一句实话。

可是《金瓶梅》这部书,自万历二十四年(1596)传抄问世,竞蹭蹬蹉跎了二十年有奇,方有刻本行世。

直到崇祯间二十卷本梓行,它方始符合了“一刻则家传户到”的说词。数年之间,刻本便有了数种。

基是情事推绎,自可蠡知它迟迟无人板行,非由于它的淫秽问题,乃政治讽喻问题也。

若基是问题推想,沈德符《万历野获编》的这些话,不是暗示了《金瓶梅》的成书坎坷,以及“陋儒补以入刻”等情事吗?

更清楚的一点,这些话指的是二十卷本,却又故意以“未几时”三字,暗示廿卷本以前,还有一部十卷本,否则,焉能以“未几时而吴中悬之国门矣”的话,按到二十卷本(崇祯刻本)头上?

这时,沈德符当然知道十卷《金瓶梅词话》已经毁了板了,印出的书也必然焚了。

在字面上,把十卷本隐而不论,却在字里行间的语意上,暗示了二十卷本以前还有十卷本呢。

魏子云金瓶梅这五回(魏子云金瓶梅这五回)(4)

《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

五、无论肤浅鄙俚,时作吴语,即前后血脉,

亦绝不贯串,一见知赝作矣!

我要再说一遍,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论《金瓶梅》第五十三回至五十七回的“时作吴语”与“前后血脉”不贯的话,真格是害人耗费了不少的无谓精力。而且,人人都以十卷本《金瓶梅词话》为准则。

如今,我已把这两种刻本,分上下栏摊在这里,且一段段注说。俗谓:“不怕不识货,只要货比货。”

我们对照一比,红几点,黑几点,就一目了然了。别被蒙起眼,在磨道上转圈子吧!

按说“肤浅鄙俚”四字,是一句难寻对象的话;尤其对小说来说。

譬如说“肤浅”一词,像第五十六回的[黄莺儿]一词,那是一篇用来嘲笑水秀才学养不佳的长短句,所谓“书寄应哥前,别来思不待言。

满门儿托赖都康健。舍字在边,傍立着官。有时一定求方便,羡如椽,往来言疏,落笔起云烟。”

再加上应伯爵的一番诠释,越发的令人好笑。但一比应伯爵下面再念出的“别头巾文”诗与文,便一扫[黄莺儿]的肤浅,变为深蕴。

如以小说艺术说,斯乃小说家塑造应伯爵其人性格的手法,他能随时口诵出如此长的一诗一文,又能诠释了那阙[黄莺儿]的可哂之处,也足见下层社会上,诚有不少这类才人。

西门庆之喜欢应伯爵,就在这地方了。算不得肤浅吧?

二十卷本的这一回,删去了“别头巾”的一诗一文。

对于人物的塑造,性格不统一。如前论二十卷本第五十四回写到“应伯爵郊园会诸友”(二十卷本改为“应伯爵隔花戏金钏”)时,西门庆的酒令与应伯爵的两个笑话,算得上是肤浅,但这是二十卷本,不是十卷本。

十卷本的第五十四回,无论上半回目“应伯爵郊园会亲友”或下半回目“任医官豪家看病症”,无不笔笔周到,情节自然,而活泼生动。

若以优劣别之,二十卷本的第五十三、四回,逊色多矣!

想来,沈德符指摘的“肤浅”二字,应是指的二十卷本非十卷本。意在使之与“未几时”的时间不符,而有所暗示也。

至于“俚白”,那就更难分野了。

小说,原属于“街头巷议”的市诨生活语言之类的文学,语言“俚白”,应是小说的特色,焉能指为缺点?

若以“俚白”论之,则《金瓶梅》中的语言,特别是人物对话。无不十九堪以“俚白”喻之。委实弄不清沈德符的“俚白”一词,究何所指?

西门庆这邦子人,本就是下流社会上的混混儿,他们的语言,原属于市诨之最俗俚又最秽亵者。

后来,西门庆虽混迹于官场,巴结到一身五品袍带,在官场上居然斯文起来。然仍难掩其下流行径与市诨秽语。

如第五十二回(十二页反面)写西门庆与李桂姐在藏春坞山子洞苟合,应伯爵闯进去看到,便大叫一声,说:“快取水来,泼泼两个攮心的,搂到一答里了。”

还有第六十七回(二十页反面)写应伯爵的丫头春花生了个儿子,向西门庆借钱。

西门庆借了钱不收借据,开玩笑说:

“傻孩儿,谁和你一般计较,左右我是你老爷老娘家(即外公外婆家)。不然,你但有事就来缠我。这孩子也不是你的孩子,自是咱两个分养的,实和你说过了。满月,把春花儿那奴才叫了来,且答应我些时儿,只当利钱,不算发了眼。”

像这些下流话,算得“俚白”了吧?却又是小说家应该运用的现实生活语言。怎能视之为缺点?

舍乎此,我不知还有哪些,算得是“俚白”。西方小说中,也多的是“slang”啊!

关于“时作吴语”的问题,已有不少语言学家参加了讨论。

此一问题,可以说已获结论,业已有人统计出来,全书百回,随处都有吴语,非仅限于这五回11。

魏子云金瓶梅这五回(魏子云金瓶梅这五回)(5)

《<金瓶梅>语言研究文集》

笔者一开始进入了《金瓶梅》的研究范围,就注意到沈氏的此说有问题。在《金瓶梅探原》中已说到了(巨流图书公司民国六十八年四月印行)。

在我认为这是一句暗示《金瓶梅》有吴人参予改纂的话,不能当作问题去从事研究的。

至于“前后血脉,亦绝不贯串”的情事,十卷本只有两处,一是第五十五回的开头,把任医官看症的情节,重写了,与五十四回的结尾,接不上了,重了。

另一处是第五十六回的李三、黄四借银,也重了一笔。

这两处问题,我在前面也说到了。再说,像这类情节重叠,血脉不贯的问题,在这五回之外还有。

如第二十五回写扬州盐商王四峰,被安抚使送监在狱中,许银二千两央西门庆对蔡太师说人情释放。

西门庆派了来保进京,到了第二十七回来保回来,见了西门庆,“具言到东京先见禀事的管家,下了书,然后引见太师老爷看了揭帖,把礼收进去,交付明白。老爷分付不日写书,马上差人下与山东巡抚侯爷,把山东沧州盐客王霁云等一十二名寄监者,尽行释放。”

竟把第二十五回写的“扬州盐商王四峰”写成“沧州盐商王霁云”了。还有第二十七回又重写了来保与吴主管晋京的事。

按第二十五回开头,已写“西门庆就把生辰担并细软、银两、驮垛、书信,交付与来保和吴主管,五月廿八日起身,往东京去了,不在话下”

这第二十七回的开头,写来保已从东京回来,可是,写完了宋仁的案子,却又写了“西门庆刚了毕宋惠莲之事,就打点三百两金银交顾银率领许多银匠,在家中卷棚内,打造蔡太师上寿的四阳捧寿的银人,一日打包端就,着来保与吴主管,五月廿八日离清河县,上东京去了,不在话下。”又重写了一次。

其他类似之外,还有呢?若是情形,我认为是“集体改写时,分回各写各的,无人总纂其成。写好了,就匆匆付梓,梓成也未校正。”

要不呢,就是“传抄时原稿错简了,抄者便胡乱拼凑”(参阅拙作《金瓶梅札记》页146)。

像五十三至五十七这五回的“血脉不贯”情形,得非一贯之误?安能强将这五回的“血脉不贯”派到“陋儒”头上去。

所以我认为沈德符《万历野获编》的这番话,暗示的成分多于事实。如断为句句是实,则必陷之泥淖也。

魏子云金瓶梅这五回(魏子云金瓶梅这五回)(6)

《金瓶梅札记》

六、沈德符《万历野获编》的暗示

我认为沈德符《万历野获编》的话,句句都是暗示,在拙作《<金瓶梅>的幽隐探照》一书中,业已说到不少了。在此,我再一一指示,供作贤智参考。

1.袁中郎“觞政”配“水浒传”为外典,予恨未见得。

暗示《金瓶梅》的故事,已借用《水浒传》中的西门庆与潘金莲为主干矣!

(初期传抄本,似乎不是西门庆的主脚,是贾廉。此一问题有十七、十八两回可证。)

2.丙午,遇中郎京邸,问:“曾有全帙否?”曰:“第睹数卷,甚奇快。今惟麻城刘延白承禧家有全本,盖从其妻徐文贞录得者。”

暗示《金瓶梅》的全帙,只有两家,一是麻城刘家(刘守有、刘廷禧父子),一是太仓王家(王世贞、王世懋兄弟),此两家都是鄞人屠隆的恩人。

3.又三年,小修上公车,已携有其书,因与借抄挈归。

暗示后期抄本已成书,袁氏兄弟已有其书。

4.吴友冯犹龙见之惊喜,怂恿书坊以重价购刻;马仲良时榷吴关,亦劝予应梓人求,可以之疗饥。

予曰:“此等书必遂有人板行,但一刻则家传户到,坏人心术,他日阎罗究结始祸,何辞置对?吾岂以刀锥博泥犁哉!”仲良大以为然,遂固箧之。

暗示《金瓶梅》在万历四十一、二年间,尚无刻本行世,以及冯梦龙的热衷此书。

并暗示冯梦龙与此愿以“重价购刻”的“书坊”,乃冯梦龙本人。这时的冯梦龙已以“墨憨斋”梓行《山歌》等书矣!

马仲良(之骏)时榷:“吴关”乃万历四十一、二年事。有苏州府志及马氏家刻本《妙远堂集》可证。

5.未几时,而吴中悬之国门矣。

以“未几时”的时间因素,导引证者生疑,来从二十卷本联想到二十卷本之前,还有一部《金瓶梅》刻本。

沈德符写此文时,二十卷本已梓行,十卷本已毁板。按沈之此文应作于崇祯间。

6.然原书实少五十三回,至五十七回,遍觅不得,有陋儒补以入刻,无论肤浅鄙俚,时作吴语,即前后血脉,亦绝不贯串,一见知其赝作矣。

经过比对校勘,已证明沈德符说的“五十三回至五十七回”是“陋儒补以入刻”的话,可印证在二十卷本身上,按不到十卷本头上去,例如第五十三、四两回,是彻头彻尾重写过的。

第五十五、六两回,也有改写的不衔的痕迹。前面已详细说到了。若是情形,自在暗示二十卷本以前还有一部十卷本刻本。

7.闻此为嘉靖间大名士手笔,指斥时事,如蔡京父子则指分宜,林灵素则指陶仲文,朱勔则指陆炳,其他各有所属云。

今见之两种刻本,无论十卷本或二十卷本,都没有这段话中的情节。

虽蔡京父子差可与严嵩父子比拟,朱勔则与陆炳比拟不上。尤其是林灵素,在小说中并未上场进入故事情节。更谈不上与陶仲文有所比拟。

又说:“其他各有所属。”只有去穿凿附会了。

像这些,似在暗示初期传抄本的《金瓶梅》稿,或许有这些比况。像欣欣子叙中的文辞:

“如离别之机将兴,憔悴之容所不能免也。折梅逢驿使,尺素寄鱼书,所不能无也。患难迫切之中,颠沛流离之顷,所不能脱也。”

这序述中的情节,全不在今之《金瓶梅》两种刻本中。也足以证明初期传抄本的故事情节,业已改过,不是今见之十卷本与二十卷本矣!

至于“嘉靖间大名士手笔”,正如吴晗先生说:“嘉靖间大名士,是一句空洞的话”(见《〈金瓶梅>的著作时代及其社会背景》一文第三节)。不值得耗费精神去考索的。

8.中郎又云:“尚有名《玉娇李》者,亦出此名士手,与前书各设报应因果。武大后世化为淫夫,上蒸下报;潘金莲亦作河间妇,终以极刑;西门庆则一騃憨男子,坐视妻妾外遇,以见轮回不爽”。中郎亦耳剽,未之见也。

直到今天,我仍不敢相信有《玉娇李(丽)》其书。似在暗示初期传抄本的内容,乃“指斥时事”的政治小说也。

否则,“亦出此名士手笔”之《玉娇李》,怎会是“暗寓”着“贵溪分宜相构”的时事?

9.去年抵辇下,从邱工部六区(志充)得寓目焉,仅首卷耳,而秽黩百端,背伦灭理,几不忍卒读。

其帝则称完颜大定,而贵溪、分宜相构亦暗寓焉。至嘉靖辛丑庶常诸公,则直书姓名,尤可骇怪!因弃置不复再展。

然笔锋恣横酣畅,似尤胜《金瓶梅》。

何以要说这部续金瓶梅《玉娇李》的内容,暗寓了贵溪与分宜(夏言与严嵩)相构,又把嘉靖庶常诸公,还“直书姓名”?

自是暗示原始抄本《金瓶梅》,实为一部政治小说。非今之十卷本与二十卷本也。

10.邱旋出守去,此书不知落何所。

这是一句统领全章文义的暗示语。

乍看,这句话不痛不痒,只不过说丘志充出京到外地做官去了,不知他这部书《玉娇李》带往何处去了。

若一旦知道丘志充的离京出守后的生活历程,这十二个字的内蕴,可不是这么简单了。

按丘志充字六区,山东诸城人。万历三十一年(1603)举人,三十八年会士(未参加殿试),四十一年(1613)进士。

在工部任职到郎中,于四十七年(1619)升任河南汝宁知府,四十八年离京出守。沈说“丘旋出守去”的时间,便在此时。

后来,丘又升任磁州兵备副使,再调河南按察司副使,四川监军副使。又升为布政使,已是从二品矣!

天启七年(1627)丘志充行贿谋京堂事。事泄,为厂卫逮下狱,罪及死。崇祯五年(1632)弃市。(参阅马泰来《诸城丘家与<金瓶梅>》一文,原刊1984年三辑《中华文史论丛》。

附录在拙作《小说金瓶梅》中,1988年四月台北学生书局印行。)

只要我们了解了丘志充离京出守后的升降,以及罪死弃市,当可洞然“此书不知落何所”的文语何义矣!

尤其句中的“落”字,文义极其显然。如果沈德符作此文时,不是已知丘诸城犯罪弃市,或罪及死刑,怎会用“落”字来判断“此书”的结果。

试想,如不是已知藏书人劫难,怎会说“此书不知落何所”?

显然的,这是一句“时间”的暗示,暗示沈德符写作这篇论《金瓶梅》短文的时间,在崇祯五年丘志充弃市之后。

再一对证他说的“原书实少五十三至五十七回”的问题,发生在二十卷本(崇祯刻)身上,自可确定沈德符《万历野获编》的这番话,写在崇祯五年之后,那么,《万历野获编》的这篇文章,从头到尾论及《金瓶梅》的有关问题岂不是应该重新诠释了吗!

所以我认为“丘旋出守去,此书不知落何所”?是一句统领全章文义的暗示语。

魏子云金瓶梅这五回(魏子云金瓶梅这五回)(7)

《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

七、何以会失去欣欣子的答案

正因为沈德符《万历野获编》指出的这五回,问题在二十卷本(崇祯刻)身上,与那句“未几时而吴中悬之国门矣”的时间,产生了极端矛盾的冲突。

遂使我们不得不想到在此一“矛盾”冲突因素中,隐藏了在二十卷本之前,还有一种刻本。

此一问题的推想,不是已经发生过了吗?郑振铎、吴晗等人推想在十卷本《金瓶梅词话》之前,还有一种刻本吗?

从所有明朝人论及《金瓶梅》者,竟无人谈到欣欣子或兰陵笑笑生的这点来说,即足以证明刻有欣欣子序的《金瓶梅词话》,在明朝并未流行。

再从二十卷本的梓行,其中内容,无论故事情节以及文辞,十之九都是援由十卷本改纂而来,它只是十卷本的简本。

可是,偏偏的有三回是彻头彻尾重写过的。第一回的重写,当是为了删去有关刘邦宠戚夫人拟废嫡立庶的政治讽喻,第五十三、四回的重写,则显然是沈德符说的“遍寻不得”而临时补写进去的。

这一点,可以肯定是这样的。

何以“遍寻不得”?

我们推想的情理,可能不外以下两点。

1.十卷本的板已经毁了。

2.十卷本的书,缺了这两回,已遍寻不得。

那么,只有补以入刻了。至于欣欣子的序,自是基于“隐藏”而舍弃了它。

二十卷本是基于十卷本改写一过的简本。应是大家不能否认的事实。

那些参予二十卷本的改写者与出版者,总不至于连欣欣子的序文,也没有见到吧?

今见之十卷本《金瓶梅词话》,尚有三部完书,全有欣欣子序在简端。

似不会那么乞巧,改写十卷本为二十卷本的人,据有的那部十卷本,正缺少了欣欣子序。

再说十卷本的梓出时间,最大的下限,也不会晚于天启三年(1623),生存到崇祯年间的屠本畯、李日华、沈德符、薛冈等人,怎能没有见到十卷本。

何以未说到欣欣子与兰陵笑笑生?一句话就决定了,非未见也,隐不言也。

何以会失去欣欣子的答案,不就在这里吗?

就在沈德符《万历野获编》的这番话里。

魏子云金瓶梅这五回(魏子云金瓶梅这五回)(8)

本文作者 魏子云 教授(右)

魏子云金瓶梅这五回(魏子云金瓶梅这五回)(9)

(全文完)

[注释]

1、此一残本,乃《普陀落山志》一书之衬纸,在重新装钉时出现。经一一整理计存23回。

第11回全。第12回全。第13回存第1页。第15回存第9页。第40回存第1页。第41回存第11页。第42回存第4页至第7页又第9页至第12页。第43回全。第44回存第1页至第8页(欠第9页)。第45回全。第46回存第1页至第17页(欠第18页)。第47回存第1页至第10页正(欠第10页反)。第84回存第1页至第9页(欠第10页)。第85回全。第86回存第1页至第14页(欠第15页)。第87回存第1页至第10页(欠第11页)。第88回存第1页至第11页(欠第12页)。第89回存第1页至第11页(欠第12、13页)。第90回存第1页至第6页(欠第14页至第12页)。第91回全。第92回全。第93回存第1页至第13页(欠第14页)。第94回存第1页至第11页(欠第12、13页)。

全回者计11、12、43、45、85、91、92共七回。仅欠半页至两页者计44、46、47、84、86、87、88、89、93、94共十回。

仅存1页者计13、15、40、41共四回,存数页者计42、90共两回。

合共2303回之残卷,现藏日本京都大学图书馆。笔者于1981年7月间,曾在京都大学阅见此一残卷,从版尾墨纹勘之,堪证此一残卷与日本大安株式会社影印之慈眼堂本同版。鸟居久晴曾于1955年作《京都大学藏<金瓶梅>残本》一文,刊于该年4月《中国语学》37期。

2、该文刊于1988年10月《中国古曲小说研究动态》第2号(大冢秀高编)。

3、韩南先生的博士论文《金瓶梅的版本及其他》(THETEXTOFTHECHINPINMEI)作于1960年间,民国六千年闻丁贞婉教授译出刊于国立编译馆馆刊4卷2期笔者作《论金瓶梅的版本及其他》一文,刊于同期。后笔者此文选入《金瓶梅审探》,台北商务印书馆民国七十一年六月出版。

4、同注3。

5、见韩南《金瓶梅的版本及其他》一文之第2节。说:“这证明乙系并非源之于甲系本”并作注(28)。

6、校勘本曾首刊于民国廿四年五月出版之《世界文库》第1辑(上海生活书店印行),也只陆续作到34回为止。

7、拙作《金瓶梅探原》之《论明代的<金瓶梅>史料》一文,已经论到。由于笔者当时手中无崇祯刻之20卷本,未能作比勘工作。

8、按明朝刻书之有避讳字,政令颁于天启元年。一般刻本之避天启帝由校讳,多在天启三年以后。

《金瓶梅词话》无避讳字。既未避天启,也未避万历,更未避泰昌。

9、刊于昭和六十三(1988)十月十日《中国古典小说研究动态》第2号。(日本东京出版)。

10、崇祯间人(佚名)作《如梦录》,在《街市纪》第六章中,记开封市有淫店七家。淫书如《弁而钗》、《痴婆子傅》、《宜春香质》等等,悉为万历间刻本。

11、参阅张惠英作:《金瓶梅用的山东话吗?》(刊《中国语文》1984年第4期)。

魏子云金瓶梅这五回(魏子云金瓶梅这五回)(10)

文章作者单位:国立艺术专科学校(台湾)

本文选自《金瓶梅研究》第一辑,1990,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转发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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