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刘遥)近年来,二手车交易市场鱼龙混杂,一些不法分子偷偷收购赃车,然后找人更改发动机号、伪造合格证等,将赃车“洗白”,转卖牟利近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数名被告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刑,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买奔驰车被骗8000多万?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买奔驰车被骗8000多万(把骗来的奔驰宝马车)

买奔驰车被骗8000多万

现代快报讯(记者刘遥)近年来,二手车交易市场鱼龙混杂,一些不法分子偷偷收购赃车,然后找人更改发动机号、伪造合格证等,将赃车“洗白”,转卖牟利。近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数名被告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刑。

2020年6月至8月,袁某和胡某向焦某(另案处理)收购了一批诈骗得来的奔驰、宝马、奥迪轿车,经鉴定价值分别为41.3万元、33万元、28.6万元。

袁某和胡某知道这些车辆来路不对,没法办理合法手续,于是找高某(另案处理)更改了涉案汽车发动机、车架的号码,篡改行车数据、铭牌、合格证等。随后,这些车又在徐某等人的配合下,流入了二手车市场。

案发后,检方认为袁某等人的行为涉嫌犯罪,涉案金额102.9万元,情节严重,依法向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袁某在该案庭审时辩称,他不知道涉案车辆属于赃车,以为是质押车。对此,鼓楼法院经审查认为,袁某具有多年二手车从业经验,其在焦某等人未出示涉案车辆合法有效来历凭证的情况下,未进行有效的审查,仍出资予以收购,应认定其主观上属于明知。袁某收购上述涉案车辆,并组织对涉案车辆更改汽车发动机号、车架号等行为,构成犯罪。

鼓楼法院认为,袁某等人明知涉案车辆是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购、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他们是共同犯罪,袁某、胡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他们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情节进行处罚;徐某等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应依法减轻处罚。

近日,鼓楼法院分别判处袁某、胡某等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2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扣押在公安机关的涉案车辆,依法发还给被害人。

承办法官吴志坚表示,在这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被告人明知是来路不明的赃车,却由于法治意识淡薄,铤而走险予以收购,最终锒铛入狱。因此,在选购二手车之时,购买人需尽到合法审查义务,对于来历凭证不明、手续不齐全、存在违法风险的车辆,切莫存有侥幸心理,否则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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