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刘廉君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创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与改革、开放并提的“三件大事”进行了战略谋划和部署但有关研究显示:仍有些单位或个人在认识上和工作中对创新有误区,亟须高度警惕、正确识别,下大力气、坚决予以纠正,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工作中的创新性与突破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工作中的创新性与突破性(创新认识和工作误区)

工作中的创新性与突破性

科技日报记者 刘廉君

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创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与改革、开放并提的“三件大事”进行了战略谋划和部署。但有关研究显示:仍有些单位或个人在认识上和工作中对创新有误区,亟须高度警惕、正确识别,下大力气、坚决予以纠正。

近日,河北工业大学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组负责人、天津师范大学“海河杰出教授”魏进平研究员向科技日报记者介绍了他们关于“创新认识和工作误区”的最新成果。这些“误区”主要表现为:

一是,在认识和理解创新上“窄化创新”。即只将创新界定在科技创新领域甚至是技术创新、工艺创新、产品创新等中观或微观的专门领域,没有看到我国当前的创新是包括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生产组织创新、市场创新、产业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等各方面的“全面系统创新”。这一误区在现实中存在比较广泛。

二是,在谋划“创新驱动发展”之初“无继承创新”。即片面理解“从0到1”“无中生有”等创新思想观点,不考虑或有意规避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既有基础和实际情况,而“平地起高楼”、草率地“大刀阔斧”谋划和推动创新发展。

三是,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过程中“弱化个体创新”。即片面理解“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集中优势力量开展团队攻坚”等创新思想观点,没有坚持协同创新观念,弱化了个体创新功能和作用。

四是,在共享具体创新成果时“忽略物质利益创新”。片面强调创新主体的“奉献付出”“精神鼓励”,在贯彻落实国家惠民政策方面特别是科研经费管理、人才评价等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等方面没有落实到位。

五是,在创新评价“突出‘领导’导向”。在重大项目立项、评审和成果鉴定、评价过程中片面突出“领导”“领军人才”等在整体创新成果评价中的地位,忽略了创新是各级领导干部、学术领军人物的“分内职责”,“隐匿”了“公共资源”的支撑,容易造成创新成果评价“飘移”为“位子或帽子”评价,势必影响真正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这些认识和工作误区的危害很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魏进平指出,“窄化创新”必然使创新主体自身的创新受限,甚至会影响、阻碍其他方面的创新;“无继承创新”既没有效率,更谈不上效益,往往“劳民伤财”;“弱化个体创新”不仅不能充分发挥“1 1>2”的协同创新功能和作用,而且容易挫伤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忽视物质利益创新”容易给“创新贡献者”造成“干与不干都一样,干多干少都一样”,甚至“道德绑架”的感受;在创新成果评价中“突出‘领导’导向”不仅助长“学术承包”恶习,而且很容易造成“创新成果”无“创新”的恶果。

“从各级领导干部的角度看,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理论、创新实践认识和理解不到位,组织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时主动担当作为不够,以及错误‘政绩观’在作祟、‘教条执行’国家创新相关政策,等等。”课题组成员天津师范大学图书馆副研究馆员魏娜说。

来源: 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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