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7月29日8时20分,在上海松江站安检口,一名男性旅客在过安检时,被安检员拦下,在他携带的灰黑色双肩背包内,疑似有一把刀具。
经民警开包检查,包内确有一把刀具。刀身长度约18厘米,棕色刀柄长度约10厘米,血槽长约6.8厘米,单刃,开刃,刀尖角小于60度,带有刀格和血槽,金属材质,符合公安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民警随即将该男子传唤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该男子自称,携带的这把刀具为同事赠送,平时在出租房内用来切水果,这次从松江回老家武昌,才带在了行李中。目前,该男子已被铁路警方行政拘留3天,非法携带的刀具已被收缴。
案例二
8月16日12时56分许,在上海松江南站安检口,有一名男性旅客被安检员拦下,安检员在对该男性旅客进行手检时,从其左侧裤子口袋内发现一把刀具。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确认该男性旅客携带的刀具,是折叠刀,单刃,开刃,刀身长为18厘米,刀柄长11厘米,刀刃长7厘米,刀尖角度小于60度,符合公安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随即将该男子传唤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该男子携带的刀具为网上自购,自称平时随身携带用于切肉类和水果。目前,该男子已被铁路警方行政拘留3天,非法携带的刀具已被收缴。
以上两位旅客都被
处以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有老铁不免心中纳闷
我的水果刀属于管制刀具吗?
如何认定管制刀具?
小编今天就来教教你
什么是管制刀具?
根据《管制刀具认定标准》是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跳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根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2条至第7条的规定,管制刀具的佩带范围和生产、购销均有法定手续。
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一、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二、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R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于管制刀具范畴。
三、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马刀等刀具的管制范围认定标准,由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参照本标准制定。
四、术语说明:
1、刀柄:是指刀上被用来握持的部分。
2、刀格(挡手):是指刀上用来隔离刀柄与刀身的部分。
3、刀身:是指刀上用来完成切、削、刺等功能的部分。
4、血槽:是指刀身上的专用刻槽。
5、刀尖角度:是指刀刃与刀背(或另一侧刀刃)上距离刀尖顶点10毫米的点与刀尖顶点形成的角度。
6、刀刃(刃口):是指刀身上用来切、削、砍的一边,一般情况下刃口厚度小于0.5毫米。
7、刀尖倒角:是指刀尖部所具有的圆弧度。
携带管制刀具违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 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有妨害公共安全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还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铁路警方提示:根据7月1日的最新规定,认定为管制刀具的专用刀具、特殊厨用刀具、开刃的武术与工艺礼品刀具,以及其他管制刀具属于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刀刃长度超过60毫米的菜刀、水果刀、剪刀等日用刀具属于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
请广大旅客出行前查阅《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仔细检查随身物品,以免对您的出行造成不便。
来源:上海铁路公安处
编辑:殷超 审核:陶彬彬 监制: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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