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侃人生的幽默段子分析得超赞(从讽刺到幽默从怒到喜)(1)

鲁迅:图源网络

《从讽刺到幽默》 此文,看似好像是作者为自己发声,实则不然,还是实实在在的一篇讽刺之文。毕竟作者本身就是个讽刺家,笔下之文,自然也就是讽刺的风格。

头一句话便说:“ 讽刺家,是危险的 。 ”像是在告诫人,不要当讽刺家,容易得罪人,而惹祸上身。难怪作者给自己取了一百多个笔名(有研究说是150个、170个、180个),一来可以自由发表文章;二来不让别人发现并危害到自己。

至于怎么个危险法,作者自己也说出来了“假使他所讽刺的是不识字者,被杀戮者,被囚禁者,被压迫者罢,那很好,正可给读他文章的所谓有教育的智识者嘻嘻一笑,更觉得自己的勇敢和高明。然而现今的讽刺家之所以为讽刺家,却正在讽刺这一流所谓有教育的智识者社会。

因为所讽刺的是这一流社会,其中的各分子便各各觉得好像刺着了自己,就一个个的暗暗的迎出来,又用了他们的讽刺,想来刺死这讽刺者。

最先是说他冷嘲,渐渐的又七嘴八舌的说他谩骂,俏皮话,刻毒,可恶,学匪,绍兴师爷,等等,等等。 ”

单看文字,就给人一种舌战群儒的感觉。最后是谁赢了?自然是谁被大众所知,谁的学术思想流传下来,谁说的话正确,有理,就谁赢。

我们做后辈的,看先辈们的事迹,自是当做故事来看,或者是以上帝之眼来看。可对当时的人们,却不是像我们这般看的。

不管是在以前,还是在现在。没人犯得着去得罪谁,或令自己处于危险之地。但自己又忍不了一口恶气,非要不吐不快才行。

讽刺吧,得罪人。不讽刺吧,自己受不了。那怎么办?只好转为幽默。

“倘不死绝,肚子里总还有半口闷气,要借着笑的幌子,哈哈地吐他出来。笑笑既不至于得罪别人,现在的法律上也尚无国民必须哭丧着脸的规定,并非“非法”,盖可断言的。”

从“讽刺”到“幽默”,就这样产生出来了。如果说“讽刺”是让人怒,让人哭。那么“幽默”就是让人喜,让人笑。既给人喜乐,又为自己出闷气,真是一箭双雕。论这样的“幽默”,谁不喜欢?

“然而这情形恐怕是过不长久的,“幽默”既非国产,中国人也不是长于“幽默”的人民,而现在又实在是难以幽默的时候。于是虽幽默也就免不了改变样子了,非倾于对社会的讽刺,即堕入传统的“说笑话”和“讨便宜”。”

照这么推断下来,怕是连幽默都算不上,只能是低俗的趣味,恶作剧地搞笑。

如果说,你想要看清楚细胞长啥样,你得需要借助显微镜。但你若想要看清楚国人社会风气如何,人生百态如何,只需借助作者之眼来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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