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都有一个疑惑?就是我们所购房屋都有一个土地年限使用问题,那么年限到期后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我们先来普及一下国内不动产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居住类用地:70年;

商业类用地:40年;

综合用地(医疗、旅游、工业等)50年;

在这里我给大家纠正一点,很多人一直在拿国外的永久产权和国内的有限产权比,其实国外的永久产权是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他们需要每年缴纳房产税。而我们国内目前不用,我们只需要一次性缴纳契税后,便可使用到土地到期,其实真正算起来还是我们国内合适。

那么最关心的问题来了?就是到期后到底怎么办?

其实我们国内商品房出现较晚,正式开始实施住宅商品化是1980年提出,到1998年正式房改推出商品房货币化政策。到现在为止也就刚刚33年而已,并没有70年商品房到期的例子出现。

50年产权房子到期补多少钱(70年产权到期后到底怎么办)(1)

那么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1、土地使用权到期应当自动续期。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3、《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土地使用年限续期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不同用途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不同的,大家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推算出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否到期以及何时到期,至于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现在规定住宅的使用期限到期后可以自主续费,其他用途的土地到期后需要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办理;

所以我们不需要再羡慕国外的不动产规定了,国内更加人性化。为我们强大的祖国点赞。

50年产权房子到期补多少钱(70年产权到期后到底怎么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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