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如此,民间还围绕着个人的身体,产生了一些相关的禁忌:首先是对自身以外的身体禁忌民众普遍认为一些具有神秘力量的人既不仅能够危害他人,而且也会置人于死地因此,他们尽量远离那些“命大于己”的权威人体和不洁净的危险人体,以免招致祸患在民众的观念里,某些具有神圣权威或能沟通人神的人物也会对自己的生活构成一定的威胁,因而对他们也不敢稍有冒犯出于安全的需要,民众还会避免和经期或分娩中的妇女、寡妇、犯人、病人、死人等被视为“不洁”的人体接触更有甚者,对某些人,他们既不能与之接触,也不能使用这些人用过的物品,以防止危及自己由此不难发现,民众所恪守的禁忌既包括被动地与某些事物隔离,也有主动限制自身行为的种种规定,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民间30条禁忌?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民间30条禁忌
不仅如此,民间还围绕着个人的身体,产生了一些相关的禁忌:首先是对自身以外的身体禁忌。民众普遍认为一些具有神秘力量的人既不仅能够危害他人,而且也会置人于死地。因此,他们尽量远离那些“命大于己”的权威人体和不洁净的危险人体,以免招致祸患。在民众的观念里,某些具有神圣权威或能沟通人神的人物也会对自己的生活构成一定的威胁,因而对他们也不敢稍有冒犯。出于安全的需要,民众还会避免和经期或分娩中的妇女、寡妇、犯人、病人、死人等被视为“不洁”的人体接触。更有甚者,对某些人,他们既不能与之接触,也不能使用这些人用过的物品,以防止危及自己。由此不难发现,民众所恪守的禁忌既包括被动地与某些事物隔离,也有主动限制自身行为的种种规定。
其次是对自身的身体禁忌。譬如中国人将裸露自己的身体视为不洁和不雅。除了小孩子以外,成年人绝对不能将身体裸露人前。但是就这一点而言,传统社会对男女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民间有“男不露脐,女不露皮”的说法,即男子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裸露上半身,而女子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让外人看到自己的身体,否则,便会被视为失贞。这一点,在民间流传甚广的神话传说中也有所体现。以孟姜女传说为例,万喜良为逃避修长城的苦役,钻到了孟姜女的家院,刚好看到孟姜女玩水时裸露的胳膊。由此,孟姜女就成了万喜良的妻子。足见,传统的性别观念、身体观念根深蒂固地影响着民众的思想与实践。
民众还恪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伤”的古训,坚持认为自己的身体不仅是家族传承的象征,还是魂魄的隐藏之处。如果身体遭到破坏,健康和安全便会受到严重的影响。例如,清朝刚入关时实行的“剃发令”,就曾遭到普通民众的强烈反抗。而清末的“剪发易服”运动仍然遇到很大的阻力,理由也是相同的。在许多地区,若家中有人死亡,其亲属在一个月内或百日内不得剃发、刮脸,以示对亲人的怀念。在一些特定的人群中,还有禁止文身的禁忌,以防止对皮肤的损伤和破坏。此外,由于血液时常给予民众一种惊恐的心理暗示,因此民众也将其视为一种神秘的力量而加以敬畏。因此,围绕着血液又产生了诸多禁忌。旧时,亲人死亡时,家中不得有人生产,否则产妇带来的“血光之灾”会冲撞亡灵。同时,全家老小也禁止探望产妇。有的人家还要将产妇移到屋外搭棚居住。待婴儿满月后,视灵柩下葬情况再决定产妇是否可以回屋居住。随着时代的发展,血液禁忌也发生诸多变异,其中的典型代表就是红色禁忌。例如给人写信时,忌用红色墨水,否则会被视为与收信人绝交。在许多人的眼中,红色也可以辟邪,这种观念一直延续至今。
最后是灵魂的禁忌。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魂附于形而魄附于气也”。民众普遍认为人的灵魂是附着于具体形体之中的,所以忌讳别人踩踏自己的身影。他们还觉得镜子中的影像也是人类的魂魄。在《西游记》、《红楼梦》等民间小说中呈现的“魔镜摄魂”等情节,正是上述民间禁忌心理的艺术再现。曾几何时,民众还对画像有所忌惮:一旦形象被画在纸上,灵魂也随之被拿去。在他们的经验里,在惩治他人的时候,时常会将其肖像画于纸上,并极尽破坏之能事,以达到目的。照相术传入中国之初,民众对照相同样是心存恐惧,并认为其会带走魂魄,非常危险。随着认识和了解的加深,人们对影像的畏惧有所减弱,甚至有些人会以相片多为荣。
尽管各式各样的禁忌迫使普通民众自觉或不自觉地规范自己的一举一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日常生活、生产完全被禁忌束缚住。即便触犯了某些禁忌,他们也会以五花八门的禳解方式,降低危险程度,甚至是转危为安。
禳解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事先设防,自觉遵守,使自己进入一种无禁忌的状态。首先是“百无禁忌”。所谓百无禁忌指的是依赖于这种禳解仪式,形成一种极为宽泛的无禁忌状态,表达了民间破除禁忌的理想与愿望。例如“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此外,一些特定的岁时节令,也是诸神退后、百无禁忌的时刻。例如旧时,在华北地区有“趁乱岁”的风俗习惯,即腊月二十三日以后,有关婚娶的一些禁忌逐渐解除,除“百无禁忌”外,人们还相信一些特殊的物品能帮助自己克服触犯禁忌后所带来的危害。例如太极八卦图。在台湾等地,民众要在花轿边上挂上绘有太极八卦图案的米筛,用以禳解婚礼上可能触犯的禁忌。又如《周易》等经书也有禳解禁忌的功能。在常州一带,男女老幼无论识字与否,出门的时候,都要带上一册《周易》。此外,瑞兽图案、符咒、铜镜、爆竹等物均能够减轻民众由于触犯禁忌而造成的心理压力,达到禳解的目的。
二是对违犯禁忌的各种补救。其中有些补救方法存在某种无限泛化的嫌疑。例如清光绪年间,高州大旱,民众以为地方官杨子晴的名字不利于降雨,迫使其改名,用以破除禁忌,解除干旱。另外,有些补救是希望灾祸、报应不能真正兑现。例如旧时民间有忌新娘串门的风俗习惯。在江宁一带,若新娘犯忌串门,则令斋百怪祛除不祥。在这个过程中,男穿女衣,女着男服,夫妇双双顶礼,直至仪式结束后,才能离开。又如江西一带的民众在重阳节会登高掷柑。这一风俗习惯具有特别的意涵。当地普通民众普遍认为,若有犯禁忌者,重阳掷柑,可将灾祸转移。再如湖北地区的普通民众在亲人死亡的“头七”至“七七”都有相应的禁忌需要遵守,若触犯这些禁忌,需要延请僧人礼佛诵经,此为“打七”。另外,在各地流传的一些民间俗语,也和禁忌的禳解有关。例如“一身正气,能退百邪”、“破财免灾”等,皆含此意。
总的来说,禁忌除具有神秘性、功利性和神圣不可侵犯性、社会整合性等特征外,还有一定的危险性:所有的禁忌都向普通民众通报了一种险境的降临,让他们必须小心行事,方可避免危险的出现。违犯禁忌者,就会受到来自超自然力量的诸多惩罚,危险很大。禁忌的危险性大多通过接触、视听、心灵感应等手段传递。在这一过程中,被视为禁忌的事物也可以通过一些手段祛除其危险性。人们触犯了禁忌后,也有事后补救的禳解手段,可以转危为安。尽管如此,禁忌仍使普通民众不敢越雷池半步。
禁忌还具有以下几种功能:一是自我保护的功能。禁忌往往呈现出一种颇为神秘的状态,提醒人们在衣食住行、婚丧嫁娶、岁时年节等诸多方面谨慎行动,对可能危害普通民众的事情起到警示作用,还可以抵御某种可能到来的灾难。二是心灵抚慰的功能。禁忌可以弥补普通民众对恶劣的生存条件的失望情绪,使其在面对生活挑战时增添些许进取心。三是整合社会的功能。禁忌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秩序,起到了控制民众思想和行为的作用,即反对思想和行动上的绝对自由,从而使某种社会秩序得以建立和稳定。正因为如此,禁忌才逐步演化为中国民间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不断地传承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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