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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后的一段历史(边疆时空李帆)(1)

李帆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中国史组)成员、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学术、思想史的研究与教学工作。著有《刘师培与中西学术》《章太炎、刘师培、梁启超清学史著述之研究》等,发表论文百余篇。

辛亥革命后的一段历史(边疆时空李帆)(2)

对于近代中国的民族认同问题,特别是辛亥革命前后的中华民族认同问题,近年来学术界较为关注,出现了一系列颇有建树的成果,笔者也作过些许研究。但从研究现状看,仍有继续深入的空间。本文拟从文化民族和政治民族的观念出发,着眼于中华民族认同与近代中国民族国家认同的一致性,再对这一问题作些粗浅探讨。

作为一个现代概念,何谓“民族”(nation),如何定义,一直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东西方学术界曾对之作过大量研究,提出种种解释,但众说纷纭,迄无定论,以致一个以研究民族主义著称的西方学者说:“我们根本无法为民族下一个‘科学的’定义;然而,从以前到现在,这个现象却一直持续存在着。”在中国学术界,以往关于民族的定义有这样的说法,即民族是“指历史上形成的、处于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各种人的共同体”。“特指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人的共同体。”很显然,这是自斯大林的定义演变而来的。这样的定义及所归纳出的特征,是基于事实的观察与分析而作出的概括,客观色彩浓厚,但相对缺乏主体意识。所以,有学者在认可客观标准的前提下又认为:“主观方面,构成民族的要素则是民族意识(national consciousness)。”所谓民族意识,是指一个民族共同的自我意识,是一个民族对自身的存在、地位、利益、价值和文化传统的自觉。这样一种民族意识显然是主观认同的结果,即民族意识是通过“民族认同”(national identity)来实现的。民族认同意味着社会成员以“民族”互相认同,并以“民族”结成共同体。在这个意义上,民族和民族认同密不可分,民族之产生离不开这种认同。

在中国,民族与民族认同是历史的产物。上古之时,诸部落在不同环境下发展,逐渐形成了许多族群,其中华夏族处在中原优越的地理位置上,拥有农耕经济下先进的农业文明,从而具有在各族群中的领导地位,形成了华夏文化中心观念。在华夏族的演进历程中,自我认同至关重要。由于华夏文化中心观念出现甚早,所以自我认同主要是文化认同,这是华夏族不同于他族的关键所在,“夷夏之辨”乃由此而来。也就是说,所谓“夷夏之辨”,更多地是一个文化观念,而非纯粹种族之界定。这样的民族认同,颇具文化认同意味,即以文化作为不同民族区隔的标志。可以说,这是古代中国特有的民族认同方式。到晚清以降,情形发生了变化,即近代中国的民族认同,与古代既有联系,又有较大差异,一方面继承了中国固有的文化认同意识,另一方面很大程度上是民族危机的产物,与中国民族国家的建立过程相一致,政治因素在其间起了重要作用,体现出鲜明的近代色彩。

在近代欧洲,民族意识、民族认同往往与民族国家的兴起分不开。由于历史和传统的差异,民族与民族国家认同的建构路径也不同,其中最典型的是德、法两国。一般认为,德国是民族先行,法国是国家先行;或者谓德国是文化先行,法国是政治先行。在19世纪德国统一过程中,俾斯麦功绩卓著,其铁血政策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决定德国统一的社会文化基础是日尔曼人共有的日尔曼文化和精神。日尔曼人对这种文化和精神天然的、无条件皈依的情感,才能把散居在各个邦国的日尔曼人凝聚在一起。法国在历史上的较长时间里有稳定的疆域,“民族”一词在17、18世纪已开始具有政治上的含义,即在特定领土内共同受一政府统治下所有居民的总称。到法国大革命时第三等级就将自身等同于法国民族,国民会议成员自然而然都自认为是民族的代表。在此后的历史进程中,也是国家政治力量的不断推动,使法国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民族国家。正因如此,有人才称德国人是文化民族,法国人是政治民族。这两种民族国家建构路径,在其他的民族国家身上也有突出体现。

关于“文化民族”和“政治民族”的划分,美国政治学家多伊奇作过界定,认为前者指历史形成的文化共同体,后者是“拥有国家的群体,或已经产生准政府功能,有能力制订、支持、推行共同愿望的群体”。按此说法,似乎所有主权国家都可以称为“政治民族”,国家和民族甚至可以混为一谈。若将多伊奇的学说运用于现实中国,那么汉族和少数民族都应属于“文化民族”,而包括几十个民族的“中华民族”就属于“政治民族”了。但从中国历史考察,情况并非如此简单,“文化民族”和“政治民族”不可截然二分。作为“政治民族”的“中华民族”是以文化认同为根基并在历史发展的特殊时期形成政治认同的,此一政治认同表现在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一致性上,即中华民族认同和中国民族国家认同的一致性上。在探讨辛亥革命前后中华民族认同的历史时,观念出发点应该在此。

费孝通曾指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在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按照这一论断,自古以来,中华民族的形成乃至发展、壮大是个自在的渐进过程,而非自觉过程。作为自觉的民族实体,中华民族形成的历史非常短,是近百年来的事情。换句话说,所谓“自在”的中华民族,很大程度上是指数千年来居于中华大地并基于华夏文化认同的松散群体,即对于共同的利益安危在情感上还缺乏强烈认同的群体;而“自觉”的中华民族则指在文化认同的基础上,对于共同的利益安危在情感上有着强烈认同的群体,从而形成基本一致的政治认同,使中华民族认同和中国民族国家认同一致起来,而且拥有了一个共同的民族符号或名称——“中华民族”。

应该说,“中华民族”这一符号或概念至关重要,它是近代民族认同的核心环节,它的出现乃至最终在全社会得以确立,方使得中华民族以自觉面目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那么,“中华民族”这一名词何时出现?其起源与衍化的情形又如何呢?据学者研究,“中华”一词起源于魏晋,最初用于天文方面,是从“中国”与“华夏”两个名称各取一字复合而成。古人宗信“天人相与”,天文分野,取与地理区域相配合,当时天文星野有“中华”名称,地理上当亦有此观念,而且作为地域名称,“中华”与“中国”相同。此外,魏晋之时,世家大姓自诩“衣冠华族”,备受尊崇,“中华”一词最初也许与这些“衣冠华族”相关,逐渐地扩及于指传统文化和具有这种文化的人民。所以,在古代,“中华”既是地理名称,又是文化与民族称谓,尤其是指文化与民族。“中华”一词与1830年代进入中国的“民族”概念相结合,由此构成了“中华民族”这一词汇,相应的思想观念也就此产生。

从根本上说,“中华民族”概念及其思想观念的出现,是鸦片战争以来不断加剧的民族危机的历史产物。各国列强对中国一再变本加厉的侵略扩张,加重了中国境内各民族人民的灾难,同时也逐步唤醒了他们的民族意识,这一情形,在中日甲午战争后尤为明显。这种民族意识,在各民族的先进分子中首先得到阐扬,并使得他们在救亡图存的政治活动中采取一致行动。

尽管严峻的民族危机和救亡图存的努力已使“中华民族”观念浮上水面,但其真正作为一个词汇被提出并得到认可,还是有一个过程的。从现有资料看,清末率先使用“中华民族”一词者,很可能是伍廷芳。1900年11月20日,伍廷芳在《外国人在中国不受欢迎的原因》的演说中,指斥外国在华报刊对中国政府及其官员的连篇累牍的指责,认为“它总的论调很可能引起全中华民族反对外国人和外国事物”。不过,伍廷芳只是在演说中用了“中华民族”这个词汇,而且是用英语表达,并未见他对此予以阐发。而在中文世界里首先提出“中华民族”词汇并作阐发者,恐怕当为梁启超。1902年,梁启超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中使用了“中华民族”这个词汇。他说:“齐,海国也。上古时代,我中华民族之有海思想者厥惟齐,故于其间产出两种观念焉:一曰国家观;二曰世界观。”不过,梁氏于此虽用了“中华民族”词汇,但其内涵与今人心目中的“中华民族”还是有一定差异的。从其文章整体来看,其所谓“中华民族”所指仍是华夏族,即汉种(汉族)。1905年,梁启超在《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一文中数次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并明确指出,“今之中华民族,即普通俗称所谓汉族者”,但同时又以事实进行论证,说明先秦时华夏族之外的各个民族,最终大都融入华夏族,从而证明“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数民族混合而成”。这样的看法表明,尽管梁启超仍把“中华民族”作为汉族的代名词,但显然不再把汉族看作是单一民族,而是由多民族“混合而成”。

梁启超之后,著名立宪派人物杨度也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以阐发其民族观念和关于民族问题的看法。1907年,杨度在《金铁主义说》中言:“中国向来虽无民族二字之名词,实有何等民族之称号。今人必目中国最旧之民族曰汉民族,其实汉为刘家天子时代之朝号,而非其民族之名也。中国自古有一文化较高、人数较多之民族在其国中,自命其国曰中国,自命其民族曰中华。即此义以求之,则一国家与一国家之别,别于地域,中国云者,以中外别地域远近也。一民族与一民族之别,别于文化,中华云者,以华夷别文化之高下也。即此以言,则中华之名词,不仅非一地域之国名,亦且非一血统之种名,乃为一文化之族名。……华之所以为华,以文化言,不以血统言,可决知也。故欲知中华民族为何等民族,则于其民族命名之顷,而已含定义于其中。与西人学说拟之,实采合于文化说,而背于血统说。”这样的见解和认识,实际上是针对中国特有的文化民族观念而作的现代阐发。依此而言,中华民族非种族概念,而是文化概念,“乃为一文化之族名”。所谓汉民族,源自“刘家天子时代之朝号,而非其民族之名也”,其民族之名则为“中华”。

梁启超、杨度等人对于“中华民族”的阐发,有一显著共同特点,即把文化认同视为中华民族认同的根本。这与中国传统的认同理念一脉相承。在中国传统里,民族观念的核心是所谓“夷夏之辨”。“夷夏之辨”最初出现时,人们主要是从族类差异来区别夷、夏的。所谓族类差异,既指人种之别,也包括地域、语言、习俗、生活方式等的差异,而且后者渐居主导。人们认为华夏诸国在经济、文化、道德等方面都高于、优于夷狄,华夏乃“礼仪之邦”,而夷狄则“被发左衽”、未臻开化。孔子虽也讲“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注重族类差异,但更强调“诸夏用夷礼则夷之,夷狄用诸夏礼则诸夏之”,即以礼(文化)来区分夷夏。孟子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观点,提出“用夏变夷”,强调“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亦即只能用华夏文化改造夷,绝不可能以夷变夏。此种“夷夏之辨”,已超越种族、血统等因素,而视文化因素为最高认同符号,即把文化认同置于核心地位。就此而言,在民族认同问题上,文化认同是根本,“中华民族”观念之提出和逐渐深入人心,与此密切相关。

梁启超、杨度利用传统资源,以文化认同作为根本来论证“中华民族”存在的合理性,当然是高明之举,而其背后则有政治上的用心与考量。当时正值辛亥革命之前人们对国家前途命运激烈争辩之际,保皇立宪与排满革命两种立场针锋相对。梁启超在论及“中华民族”观念和中华民族认同时,往往是与其所主张的“大民族主义”思想相提并论,认为“吾中国言民族者,当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者。小民族主义者何?汉族对于国内他族是也。大民族主义者何?合国内本部属部之诸族以对于国外诸族是也。”这种“合国内本部属部之诸族”构成的“大民族”,是为了“对于国外诸族”,当然是政治意义上的,实即为“中华民族”。梁氏力主“平满汉之界”,以“大民族主义”观念解决民族纷争,建立君主立宪国家,所以大倡“中华民族”。与之相反,革命派激进人士则主张排满革命,彻底推翻清王朝,建立汉族统治的国家。政治立场的不同,使得两派在民族国家认同方面存有差异,梁启超的“大民族主义”实未得到普遍认同,而“中华民族”观念也很少为革命党人阐发。

清末,中国知识精英的民族国家理论建构,其思想资源大体皆来自西方。西方近代民族国家思想的核心是国家由民族组成,一民族一国家。这样的观念,对革命派影响很大。1903年,《浙江潮》发表余一的《民族主义论》说得很直接,“合同种异异种,以建一民族的国家,是曰民族主义”,并主张“非民族的国家不得谓之国”。换言之,民族国家只能由单一民族组成。1904年《安徽俗话报》发表三爱(陈独秀)《说国家》一文也指出,国家要有一定的人民,“但是一国的人民,一定是同种类、同历史、同风俗、同言语的民族。断断没有好几种民族,夹七夹八的住在一国,可以相安的道理。所以现在西洋各国,都是一种人,建立一个独立的国家,不受他种人的辖治”。“若单讲国家主义,不讲民族国家主义,这国家倒是谁的国家呢?原来因为民族不同,才分建国家,若是不讲民族主义,这便是四海大同,天下一家了,又何必此疆彼界,建立国家呢?”此文重点指出民族国家建构中需要解决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谁的国家”?即民族身份与民族认同问题。在清末特殊情势下,有关民族认同和民族身份问题,比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也更为敏感。“谁的国家”问题的提出,在向世人昭示着认同选择问题,何去何从?

革命派人士此时正在大倡中国传统的“夷夏之辨”,痛斥满清民族压迫,为排满革命寻求各种依据。西方“一民族一国家”的民族理论的传播,恰恰为他们的革命行动提供了理论依据。两相结合,一个重要问题就被提了出来并引起各方关注,即“满族是否属中国人”,或“满族是否属中国民族”,因为这关系到民族国家的建构是否包括满族人在内,是“合满建国”还是“排满建国”,该问题直接决定了民族国家建构的不同道路。对于力主“排满建国”的革命派来说,所认同并欲建立的自然是单一的汉民族国家。为此,他们从种族、历史等各方面论证出“满族异族论”来,认为:“今所谓朝廷者,乃鞑靼之种,其部落居于满洲长白山之下,在万里长城之外,本与我中国黄帝之子孙不同种族者也。”这样,他们心目中的满族人根本就不是中国人。为了强化这种观念,他们把明清鼎革之际民族屠杀的历史重新提出来,在报刊中一再渲染满族人当年制造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等历史血案;还把清王朝一直推行的“满汉之别”的民族政策,论证为满族异族的历史证据。总之,强调中国固有的“夷夏之辨”,其结论是“满族异族”,根据西方输入的主权国家的原则,异族入我中国则中国实亡,故而一些革命派人士大倡“中国已亡”说,言辞激烈。

在“中国已亡”说的支配下,这些革命派人士认为“今日之汉种,无所谓国也”,清国只不过是一家一姓之私号、一族之私名也。当然,对他们而言,排满不是终极目的,只不过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而已,目标是要建立单一的汉族民族国家。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1905年,革命派团体同盟会创立时,其纲领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这里的“中华”,显然是将满族排斥在外的汉族之代称。另外,为了强化汉族认同,一些革命派人士把传说中的黄帝论证为汉族祖先,指出:“凡一民族,不得不溯其起源。为吾四百兆汉种之鼻祖者,谁乎?是为黄帝轩辕氏。”并提倡改用黄帝纪年,以唤起同胞的民族自觉。

从上述革命派人士的一些观念和举措来看,他们“排满建国”的逻辑是相当清晰的,即先论证出“满族异族”之说,接着指出“中国已亡”,于是要救国必然要“排满”,最终建立起汉民族的单一民族国家。很显然,这也是一种民族认同的产物,即与“大民族主义”截然相反的认同。这样的主张,虽然理论上逻辑上似乎环环相扣,但在现实政治中却存在严重分裂中国的极度危险。

革命派人士的上述主张,梁启超等人自是无法赞同。梁启超指出,如果由于今日政府与满洲二位一体的关系,因憎恶政府而憎满人,实是反满而不得其要,混淆了建国与复仇的关系。为此他强调,排恶政府为第一要义,排满不排满则非关键,设若恶政府为汉人政权,亦应排之。对于革命派颇为欣赏的“一民族一国家”的民族理论,他也表示怀疑,认为:“盖各国发育之不同,如人面焉,未有以他国之历史,为我国之方也。”即不能因为该论调来自西方,就一定奉为金科玉律,在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里,实行单一民族建国主义,无疑会导致分裂,从而使国家陷入灭亡的危险之中。

对于梁启超的看法,汪精卫在《民族的国民》一文中予以系统驳斥,其主张代表了革命派的基本观点。关于排满与排恶政府之关系,汪精卫指出,排满革命是由于民族主义之故,而排恶政府是由于国民主义之故,二者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二者必须俱达,否则国民只有政治观念,而无种族观念,若“异族侵入,略施仁政,便可以戴以为君”,那么庚子之变时,八国联军入京,“比户皆树顺民旗”,依梁启超之逻辑,“亦将推为达时势之君子乎”?因此,他主张,满汉不能融合与势必排满建国之理由,就是基于满汉不同种、不同国的缘故。对于梁启超的“大民族主义”,汪精卫认为是梁氏不明白“民族同化公例上之位置”的一种梦想,因国内他族久已同化于我汉族,故应将民族主义以对满洲,满洲既夷,蒙古随而倾服,是时以我民族居于主人之位,而吸取之、同化之,乃属易易之事,所以排满“非狭隘的民族复仇主义”,而是“劝我民族自审民族同化公例上之位置以求自处也”。也就是说,排满是当务之急,最要紧的是推翻满族统治,现在就放弃排满,讲求“大民族主义”,只是一种梦想。实际上,从后来革命派提出和实行“五族共和”民族思想的情形来看,梁启超的“大民族主义”绝非梦呓,而是有现实依据的,并非不合情理。

总之,在立宪与革命、保皇与共和激烈交锋的清末,中国知识精英的民族认同并非全然一致。梁启超提出并使用“中华民族”概念,实际意味着他倾向“大民族主义”的民族国家建构;而革命派人士力主“排满建国”,所认同并欲建立的是单一的汉民族国家。双方各抒己见,互有交锋,在各自的认同之路上前行,尚未交集并形成共识。

对于“中华民族”以及相应的“大民族主义”民族国家建构,各种政治力量形成认同共识,基本是在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的建立与发展时期。这期间,革命领袖孙中山的中华民族观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为辛亥革命前已经萌生的中华民族观念的广泛流传提供了广阔舞台,也为国内各民族的平等融合与整体化趋势发展提供了可能性。民族问题是中华民国建立后临时政府面临的最重要课题之一,形势的变化,自然使得孙中山抛弃了排满的民族革命任务,他立即接受了“中华民族”概念,并以官方正式文件对外公布,这就是1912年1月5日他作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发布的《对外宣言书》中所言:“今幸义旗轩举,大局垂定,吾中华民国全体,用敢以推倒满清专制政府、建设共和民国,布告于我诸友邦。……盖吾中华民族和平守法,根于天性,非出于自卫之不得已,决不肯轻启战争。”与此同时,孙中山接受“五族共和”思想作为处理国内民族关系的准则。所谓“五族共和”,就是“合全国人民,无分汉、满、蒙、回、藏,相与共享人类之幸福”,民族统一是其基本原则。不仅如此,“五族共和”思想更有助于“中华民族”观念的流行与推广。孙中山曾反对泛泛而谈所谓“五族共和”,而是要求以汉族为主体,积极团结国内各民族,组成一个大中华民族。

1919年五四运动后,为孙中山谈论“中华民族”最为集中的时期。他说:“建设一为民所有、为民所治、为民所享之国家,以贻留我中华民族子孙万年之业,庶几今日乃有可庆祝之价值也。”即主张建设一个“为民所有、为民所治、为民所享”的国家,其目标是为了给中华民族保留万年基业,民族国家认同与中华民族认同的一致性于此充分显露出来。他还强调,“中华民族者,世界最古之民族,世界最大之民族,亦世界最文明而最大同化力之民族也。……夫汉族光复,满清倾覆,不过只达到民族主义之一消极目的而已,从此当努力猛进,以达民族主义之积极目的也。积极目的为何?即汉族当牺牲其血统、历史与夫自尊自大之名称,而与满、蒙、回、藏之人民相见于诚,合为一炉而冶之,以成一中华民族之新主义”。这样观点十分鲜明的言论,表明他的民族观已跨越“五族共和”阶段,且已摒弃大汉族主义遗存,确立起各民族真正平等的现代民族和国家意义上的中华民族观。与孙中山中华民族观的演进同步,五四运动时期及之后,中华民族一体化观念在社会各界也处于广泛传播阶段。各种政治、社会力量,各行各业人士,乃至少数民族中的中坚力量,都将“中华民族”概念贯穿于言论和行动中,表明大家一致认同“中华民族”是生活在中国领土上所有民族的统一族称。

除观念层面外,中华民国的成立,在体制上确立了民族国家的架构,也有助于实现中华民族认同。同盟会成立时,孙中山曾对“创立民国”政纲作过解释:“今者由平民革命以建国民政府,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公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亦即他所要创立的中华民国,是完全否定君权,实行民主共和制度,设议会、行宪法,总统由国民选举产生的国家,这样的国家就是近代民族国家。中华民国的创立,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的出现,可以说在制度层面实现了孙中山的国家理想。作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在就职宣言中又一次强调:“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武汉首义,十数行省先后独立。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同此。行动既一,决无歧趋,枢机成于中央,斯经纬周于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民族统一、领土统一,是近代民族国家必有之义。所以,无论在政权、主权层面,还是在人民、土地层面,中华民国的建立,都为近代民族国家认同奠定了制度基础,同样也为中华民族认同奠定了制度基础。有了这样的制度基础,整个民国年间,尽管历史颇有波折,但中华民族认同却从未动摇过。

总之,辛亥革命前后,是中华民族认同的关键时期。作为一个“政治民族”概念,“中华民族”是在民族危机达于顶点之时出现的,但其背后依托的则为中国悠久历史所传承下来的华夏文化认同理念,“文化民族”认同是中华民族认同的根基。由于政治主张的差异,辛亥革命前“中华民族”并未得到普遍认可。直到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建立,政治形势发生了根本变化,才使得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统一起来,中华民族认同和中国民族国家认同相一致,中华民族认同终得实现。

【注】文章原载于《河北学刊》2015年第4期。

责编: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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