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爱一个人不如一个人喝星巴克(和这个人在一起六年)(1)

路过星巴克的门口,看见有姑娘坐靠窗的角落,旁边放着白瓷杯子,戴着耳机刷题。

那种状态是我艳羡很久的,我幻想着等孩子大一点,我可以背着我的电脑去旅行,每到一个城市就用手机便签记录我的心情,然后找一家星巴克,点一杯拿铁,打开电脑,随心的写点什么。

再次推开星巴克的门,我有一点点小的紧张,因为有太久没有进过这个门,我想我可能会忘记怎样去服务台点单,我是该点拿铁还是点一杯焦糖玛奇朵搭配一块芝士蛋糕。

坐在星巴克靠窗的位置,看着窗外发呆,忽然想起认识他之前,我曾一个人常常的在星巴克二楼俯瞰喧嚣的街头。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竟然过去了这么多年。如今好像再不是那个他也不是那个我,而是成了我们。

电影《战狼》票房爆满,我说我们一起去看吧,他说不,和你看《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才更应景。

和老王准备结婚那年,他并没有和我提要结婚的事,而是自己悄悄的开始四处看房子,等到他看好了几个小区后,忽然有一天和我说,你想以后要住什么户型的房子,是喜欢冬天更暖一点的双阳式,还是贯穿通透的南北式。

我说,我想住那种不是很大但是可以在房子里装上楼梯,室内跃层的房子。

他带着我看了几个小区,奈何都没有跃层设计的,于是我们决定买一个顶楼,这样可以把阁楼和楼下做跃层设计。

签合同前,他带着回老家领了结婚证。

那个时候我就想,是什么原因能让一个男人对我这样的放纵。

准备办婚礼前,他没有买花也没有单膝跪地,而是选择一个我们共同的休息日去选了一枚对他来说最贵的戒指。

付钱的时候,我犹豫着看他说,还是算了,买一个小的碎砖打磨的特价款吧,我并不在意这些。

老王给了我一个笑容,坚持的去刷了卡,指圈有一点点框,我却没舍得去缩指圈,我怕缩圈之后会让这个戒指不再值那么多钱。

前几天收拾柜子,戒指安静的躺在一个小小的盒子里,像是用它的存在告诉过去曾经来过。

一个爱你的人,他会懂得如何在生活中尊重你,或许他能给你的很少,但那是他所能给的全部,全部的全部。而这胜过太多句“我爱你,你愿意和我子一起吗?”

与其爱一个人不如一个人喝星巴克(和这个人在一起六年)(2)

最近在追《饭局的诱惑第二季》,我十分喜欢撒谎不会脸红,玩狼人杀玩的出神入化的马东老师,更喜欢他说过的这样一段话,

你在爬一座山的时候,也许你已经快爬到山顶了,但是一阵随机的震荡,运气好的话把你震到了一座更高的山的山脚下,所以你就又开始爬。对你来说,震到哪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你还有体力能爬山,并且一直保持一个爬山的状态。

生活总是在改变他的样子,重要的是我们没有忘记初心。

昨天夜里,我牵着小一走在马路旁边的甬道上,突然一辆车加大油门冲上来,我下意识的用身体护住小一,老王从远处过来正好看见,他立马从远处奔过来,看我们都好好的站在眼前才松一口气。

回到家他叨咕着说要上网买一个防身武器,我笑他,架都不会打的人,需要防身吗?

老王却很严肃的说,刚刚如果我手里有一个甩棍,我一定冲上去给那个司机一个闷棍。他的眼神里没有一点戏谑的成分,他说,看着你们惊恐的抱在一起,我瞬间就失去了理智。

看过很多青春电影,常常是男一号为了受委屈的女一号去和一群男孩子打架,眼神带着杀气,也许这就是爱一个人之后愿意为她打遍天下,不是想要无敌手,而是只想给她最好的温柔。

爱情除了你的粥有人可温之外,还有一种是有一个人愿意用他的一辈子换今生今世给你撑腰。

与其爱一个人不如一个人喝星巴克(和这个人在一起六年)(3)

白天和老王在家里躺尸,不,确切的说是他躺尸我在努力的改稿子。

想起来开始写作到现在有一年的多的时间,有一段时间我很飘,飘不是说我写了豹纹飘,不是我认为我可以自己赚钱买花戴就飘,而是我觉得写字才是我的最终梦想,而我的生活在很大一部分上拖着我没有办法前行。

我把一个人带孩子的焦头烂额全部抛到下班回家的老王身上,老王张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被我惹烦了,就索性不理我。

昨晚走夜路,路过一个卖唱的吉他手站在路边唱《鸿雁》,我问老王,你有没有勇气也去站那唱一首。老王冲我摇摇头,撇撇嘴,他说,这个人唱的浮躁,心不静,声音在胸腔中往上浮,不够通透。

我白眼他,装什么装,以为我不懂乐理知识,好吧,我真不懂。

后来走路很久,我回头看着老王和叛逆难缠的小一在远处打着周旋,我忽然明白我飘的原因是我的心也过于浮躁,梦想总是遥不可及,又不想轻易放弃。

晚上和朋友们喝酒,六个人,去掉一个怀孕不能喝,我是最差那个,我借着酒劲吐槽老王,老王只是笑,然后悄悄的喝掉了我剩下的半瓶酒,回家后还夸我说,两瓶半你足以让我另眼看待了。(和老王在一起六年,今天是在他面前喝的最多的一次。)

一个爱你的人,他能为你做的就是用他无比宽广的胸膛撑起一片蓝天给你翻腾,他不急不躁,因为他知道,这个世界上这辈子你是注定翻不出他的如来神掌。

与其爱一个人不如一个人喝星巴克(和这个人在一起六年)(4)

之前有身边的朋友的朋友得了绝症离世,我追着老王问,如果换做我生了重病怎么办。

老王被问的不耐烦,问我是不是无理取闹,明知道他会卖了房子,砸了锅也要救我。(然后他悄悄的跑去保险公司,给我孩子买了价格不低的医疗保险。)

是吧,有时候我心理知道答案,但就是喜欢从他嘴里说出来的感觉。

家里养了很多条小鱼,后来鱼缸被王小一砸碎了,就剩下了两条鱼相依为命。

前几天其中的那条母语死了,我发现的时候她已经沉在水底,那条公鱼就默默的守着它的尸体,没过几天条公鱼也漂在水面上瞪着大大的眼睛,我投鱼食给他他也不动,似乎是要进行一场强大的绝食行动。

今天早上起床,看见它终于死了。好像应该庆幸,他终于可以如愿的死了。

总一个人他活在世上最大的动力就是因为有你,如果有一天你不在了,那么他毕生的目的都是去追随你。

心里装着你的人,他的世界不是花天酒地的潇洒,不是壮志凌云的去打天下,而是能够和你并肩戎马,一小片天空就是他的万丈生涯。

我曾经写过《什么样的男人才适合牵手结婚》,如今我却想说,其实结婚只是生活的刚刚开始,真正的幸福处久不厌,相见两欢。

你难过哭泣,你低沉悲伤时,是他愿意用他全部的力气腾出一个肩膀给你,告诉你说尽情的暴走吧,我会一直都在你身后。

是真的,真的永远都在你的身后。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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