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一名小学老师,因用书本拍打学生被家长告到了法院,且索赔30多万,被法院判了。
男孩的家长控诉老师两件事情。
第一件事是,这天老师在教室里逐个同学检查练习册完成情况,当走到这位男孩课桌前时,老师拿起他的练习册一看,根本就没有写作业,老师生气了,顺手将练习册拍打在这个学生的头上,然后去检查下一位学生的作业。
第二件事是,这个学生平时不爱学习,更不动脑子,连很简单的问题都不会,老师曾当众骂过他“二傻子”。
据此,家长认为,老师是用书本“摔”打学生的后脑勺,把孩子脑袋摔坏了,从那以后,孩子一直说头疼。
另外,老师骂学生是“二傻子”,这是“辱骂”性质,给孩子带来极大的精神打击。
结论,殴打和辱骂将孩子弄出了大病。
学生说头疼,老师也慌了,不管有没有责任,给孩子看病要紧。于是做彩超,做CT,做各种各样的检查,都是老师出的检查费,初步检查无异常。
家长不信,就到郑州、北京、上海等大医院反复检查,非要检查出病不可。终于把孩子检查出了精神分裂症。
孩子有病了,那就治吧,学校出了7000元,这位涉事老师被“借”走30000元。
家长不依不饶,一纸诉状将涉事老师告到了法院,认为是老师的“殴打”“辱骂”导致孩子精神障碍!要求赔偿30余万元。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老师的惩戒虽然失当,但不构成孩子精神分裂的原因。驳回诉讼。
学生家长不服,表示继续打官司上诉,非要让老师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求更大的赔偿。
看了这个案情,我后背出了一身冷汗。我也是一名教师,八十年代参加工作时只有20岁,刚当上老师,就被压上了班主任的担子,每天都在处理学生各色各样的“官司”。
班上有几个调皮捣蛋的男孩,我曾辱骂过是“大木刀”“傻蛋”,看到哪个学生没完成作业,或者上课说话做小动作,我用课本往学生头上打成了习惯。
有一天,一个男生上课欺负女同桌,我大怒,将他一把拽到讲台上,用课本劈头盖脸摔了他三下后,又用脚朝他屁股上踢了一脚,这是杀一儆百,当时全班同学吓得鸦雀无声。
那时,学生家长都对老师很尊重,几乎每个男生的家长见到我都会说,如果孩子不听话,你替我们管教,要打要骂随便,打坏了我们负责!
被我揪到讲台上惩戒的那个男孩,后来考上了重点大学,现在已经是小有名气的老板,申请了5个专利技术,他对我这个老师也最有感情,经常来郑州看望我。
我发现越是当初严厉要求的学生,长大后越是对老师心存感激,越是班上的好学生,后来反而不给老师联系了。
我这个老师如果放到现在,可能早就被家长告到法庭十八回了。
我不明白,河南省灵宝市这位倒霉老师,只是用书本拍了学生一下,不管是“拍”还是“摔”,能有多大的力道?这是“殴打”吗?难道老师练过“化骨绵掌”打人于无形?这个法力也太牛了吧,能把学生的脑袋打坏了。
这个学生也太脆弱了,老师一句“二傻子”,就把他骂成了精神分裂症,以后老师还敢管学生吗?
武汉有个北湖小学,小学校里有个夏老师,今年年初的一天下午,夏老师对班上10名学生上课疯闹,不遵守课堂纪律进行惩戒,夏老师用教学尺子击打每个学生一下手心。
后来有人举报,不得了啦,家长们要求涉事老师停课反省,并向学生和家长致歉。学校不得不做出让夏老师停课反省的决定。
还有一位老师,因为把学生默写古诗的成绩发到家长群里,引发部分家长的不满,有家长声称要求这位老师登门道歉,否则要将他告到县教育局。
老师只好在家长群里发了一条长长的道歉信,恳求家长们:
“请不要出了一点问题就把我告到局里去,我需要每个月2607块钱的工资养家!跪求各位家长了!”
这种现象到底是老师的悲哀,还是教育的悲哀?老师是太阳底下最神圣的职业,什么时候变成了“高危职业”了?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因此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已经正式实施,但是具体怎么惩戒?家长愿意不愿意让孩子受到惩戒?老师敢不敢惩戒?都没有一个答案。
河南省灵宝市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家长的诉讼,让老师们松了一口气,教师有错纠错,教师受到不公平待遇时候就要给教师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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