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陶炜 葛爱峰 南京报道
11月7日晚间,近日因为“比宁德时代先进”的表述饱受热议的众泰汽车(000980.SZ)发布公告,否认说过“电池技术比宁德时代先进”。而在这之后,众泰汽车面对外界变得极为谨慎。8日,《华夏时报》记者致电众泰汽车证券事务部时,面对记者的提问,工作人员一言不发直接挂掉了电话,之后电话再未能接通。
在本次事件发生之前,众泰汽车刚刚在11月3日实现“摘帽”。2021年底,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入主众泰完成对公司的重整,并在今年10月20日实现复产,之后完成了摘帽。在此期间,公司于今年6月提出了一份60亿元的定增计划,用于研发智能网联汽车开发等项目,其中不少表述与本次传闻中的内容相关。
但值得注意的是,众泰的实控人黄继宏似乎正麻烦缠身。除了参与众泰重整以外,黄继宏三年前曾通过旗下的深圳深商控股(江苏深商的母公司)以介入重整的方式取得庞大集团实际控制权,但庞大集团原实控人庞庆华今年在起诉深商控股,理由是深商控股未兑现重整时的承诺。此外,还有多名证券维权律师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他们代理的投资者向庞大集团索赔案件,在调解书签署之后公司长时间未付款。“投资者为什么没能拿到赔款,这个投资者可以去问法院或自己的代理律师。”庞大集团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如是回应《华夏时报》记者。
否认说过“比宁德时代先进”
由于一则媒体报道,众泰汽车近期成为舆论焦点。
11月3日,一篇名为《众泰内部人士:不搞山寨了,电池技术比宁德时代先进》的报道在网上传播。文章称,众泰汽车相关人士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将全面布局整车生产、动力电池、重要零部件、汽车租赁、网约车和汽车售后培训学院等领域,打通产业上下游”。该人士还向媒体表示,“公司将从海外公司引进先进的动力电池技术,并成立合资公司,目前双方正在更进一步的洽谈中,并确认电池厂选址,无法透露企业具体信息,但可以确认的是,我们的电池技术比宁德时代更加先进”。
众所周知,宁德时代是目前动力电池行业的龙头老大,而众泰汽车是一家整车企业,去年底完成破产重整,才于今年10月份复产。“比宁德时代先进”这样的表述吸引了人们的眼球,从11月3日到11月7日,众泰汽车连拉三个涨停。相关报道也在上周末引发了交易所的关注,深交所于11月4日晚间对公司下达关注函,要求公司对报道内容做出解释。
11月7日晚,众泰汽车的澄清公告出炉。首先,公司否认了公司相关人员接受采访的说法,“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近期内没有接受过相关媒体的采访”;其次,对于“将全面布局整车生产、动力电池、重要零部件、汽车租赁、网约车和汽车售后培训学院等领域,打通产业上下游”的传闻,众泰汽车表示,作为一个汽车整车生产企业,上述事项均为正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或愿景,“目前公司整车、部分零部件已经在开始生产,但因刚开始复工复产,产销量较少,对今年的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传闻中提及的动力电池、汽车租赁、网约车和汽车售后培训学院等领域均未开始实质性的实施,目前也无明确的计划,具体实施时间尚具有不确定性。”而针对“成立合资公司、电池技术比宁德时代更加先进”这一说法,众泰汽车称传闻不属实,目前公司没有从海外公司引进先进的动力电池技术并成立合资公司事宜。
尽管否认接受过采访,但公司并未全盘否认报道中的内容,而是称“将全面布局整车生产、动力电池、重要零部件、汽车租赁、网约车和汽车售后培训学院等领域,打通产业上下游”等事项均为正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或愿景。实际上,不少内容在公司此前推出的定增方案中有所涉及。
今年6月份,ST众泰发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按照计划,众泰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5.2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60亿元。其中,47.3亿元将用于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开发及研发能力提升项目,4.68亿元用于渠道建设项目,8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规划,众泰汽车的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开发主要包括基于三个平台开发的四款新能源及智能网联乘用车,涵盖三款纯电动大中型SUV及一款纯电动轿车车型。在研发项目中,据众泰介绍,研发中心建设主要围绕完善公司汽车新能源及智能网联建设相关试验开发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在定增公告中称,上述60亿元的定增项目均“不涉及生产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于刚刚完成破产重整的众泰汽车来说,60亿元巨资投向的项目还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这意味着公司的后续发展更需要实控人黄继宏的强力支持。然而,黄继宏似乎正麻烦缠身。
公司实控人麻烦缠身
众泰汽车并非黄继宏旗下的唯一上市平台。2019年底,黄继宏旗下的深圳深商控股以介入重整的方式取得庞大集团实际控制权。但是今年9月有媒体报道,庞大集团原实控人庞庆华正在和深圳深商控股打官司。
2019年,庞大集团陷入巨额亏损,因资不抵债,被债权人申请重整。随后,公司创始人、原控股股东庞庆华向三家重整方——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元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国民运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让股份,并让出公司控制权。根据庞大集团重整相关协议约定,庞庆华同意将合计约22.12亿股股票分两个标的:13.63亿股(占庞大重组前总股本的20.42%)和8.48亿股(占庞大重组前总股本的12.70%)以人民币1元价格让渡给重整方。同时,重整方承诺在达成一定条件时,给予庞庆华2亿元的现金补偿。根据2019年4月9日庞庆华与元维资产签订的《补充协议》第1条约定,元维资产同意给予庞庆华人民币2亿元补偿,支付时间节点为《重组合作协议》约定的标的股票过户后10日内,由元维资产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向庞庆华支付人民币5000万元;剩余1.5亿元则需要庞大集团在未来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达到4元/股以上,即在二级市场连续三日收盘价达4元/股时才会支付。但目前双方对于标的股票过户后应支付的5000万元产生了分歧。据媒体报道称,一份由庞庆华签名的《起诉状》显示,其多次向被告(即重整方)提出主张,要求被告履行协议支付约定的5000万元补偿,但至今尚未履行。
另外,黄继宏入主庞大集团时曾承诺,将用三年时间(2020年至2022年)“助力”庞大集团实现累计不低于35亿元归母净利润的业绩目标。而庞大集团过去两年的净利润未超过15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已亏损1.5577亿元。黄继宏距离其完成业绩承诺还有较大的差额。
此外,还有多名证券维权律师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他们代理的投资者向庞大集团索赔案件,在调解书签署之后公司长时间未付款。此前,公司于2018年7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信披违规遭到处罚。之后,不少投资者起诉向庞大集团索赔,并取得胜诉判决或与公司达成调解。但是,部分投资者与公司达成调解后并未拿到钱。多名律师告知记者,最早有一批投资者拿到过赔偿,但在今年3月份以后,新达成调解的投资者就没有再拿到过钱。公司并未按照调解书执行付款的约定,相关律师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至今尚未执行到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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