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食男」、「肉食男」、「盐系女」一类的称谓,眼下的年轻人常挂在口头,可您知道是什么意思吗?类似的称谓还有很多,虽都免不了有「标签」的嫌疑,可就对人的观察而言,还真是充满智慧,三四个字便将人生动地作了形容。论起来,林语堂,当算这方面的老祖宗了。他曾打过一个比喻,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吃植物的,如牛羊与思想之人;后者属肉食者,如鹰虎与行动之人。而他自认为「草食动物」,既不拯救丑陋的世界、也不让世界来管束自己。熟悉其生平的人都知道,用「草食动物」来形容他,究竟有多合适了。

在现代中国知识分子当中,胡适最可敬,鲁迅最可佩,而最可爱的,非林语堂莫属。

他八十岁写自传的时候,说「我只是一团矛盾而已,但是我以自我矛盾为乐。」其实,林语堂活得很单纯、很风趣,即使到了晚年,依然有童心,孩子般的调皮与可爱。

林语堂寻寻觅觅(草食动物林语堂)(1)

林语堂

一个人的性格,与童年的经历最为相关,鲁迅早年祖父下大狱,家道中落,小小年纪就到比他个头还高的当铺,典卖家产,受够了旁人的白眼,体会到何为世态炎凉,因此鲁迅的心理是阴暗的,对人常有提防之心。而林语堂出生、成长于闽南乡村,从小在荒野中奔跑,在山溪边嬉戏,与美丽山水的亲密接触,让他性情开朗、自然洒脱,经常笑嘻嘻地,令大家轻松愉快。他不猜疑别人,别人也无须提防他。

林语堂寻寻觅觅(草食动物林语堂)(2)

福建漳州林语堂故居

林语堂极端聪明,悟性过人,倘若测一下智商,必定在一百五十以上。家人对他期待很高。与他关系最好的,是他美丽的二姐。二姐要出嫁了,上路之前,从新娘的棉袄中掏出四角钱,含泪笑着塞给林语堂:「我们是穷人家,二姐只有这四角钱给你。你不要糟蹋上大学的机会,我因为是女的,没有这个福气。你要立定决心,做个好人,做个有用的人,好好的用功读书。你这么聪明,以后必得大名。」第二年,二姐患鼠疫死了,腹中还怀着七个月的胎儿。林语堂悲痛欲绝,他说:「我青年时候所流的眼泪,都是为二姐流的」。他感觉自己承担了两个人的生命,一定不能辜负二姐对他的「读书出名」的期待。

父亲是一个虔诚信仰上帝的乡村牧师,他到处借钱,凑足了盘缠学费,将聪明过人的儿子送到上海,入了中国最好的教会学校圣约翰大学。林语堂觉得学校的课程太容易了,上课是浪费时间,自己看书就懂了,常常在课堂上坐在下面偷看闲书。圣约翰有五千册藏书,林语堂全部借来都读了一遍,嫌图书馆太小,不过瘾。考试前夕,当同学们都在挑灯夜读的时候,他却到处悠忽悠哉地闲逛,最后考试成绩公布,林语堂总是第二名——不是缺乏考第一名的实力,乃是不屑而为之。那个位居榜首的学霸,圣约翰校史上找不到他的名字,但好读闲书、「永远第二」的林语堂,后来却成为了闻名中外的大文豪。

几年以后,林语堂又进了哈佛大学读硕士学位,依然如在圣约翰一般。哈佛的卫德诺图书馆有几百万册藏书,对于他来说,哈佛就是卫德诺,卫德诺就是哈佛。他有一个奇妙的理论,认为大学学习无异于猴子在丛林自由觅食:「我一向认为大学应当像一个丛林,猴子应当在里头自由活动,在各种树上随便找各种坚果,由枝干间自由摆动跳跃。凭他的本性,他就知道哪种坚果好吃,哪些坚果能够吃。我当时就是在享受各式各样的果子的盛宴。」林语堂的作品,真是一个百科全书式的满汉全席,古今中外,天文地理,无所不谈,靠的就是在圣约翰、哈佛时期散漫读闲书的童子功底。这样的读书习惯一直到他晚年都没有改变。读书不是为求有用,而是有趣,在趣读中滋长知识,塑造人格。林语堂最喜欢引用诗人黄庭坚的话:「三日不读书,便觉得语言无味,面目可憎」。

基督教家庭长大,在圣约翰大学读书,以后又到哈佛留学,最后拿的是德国莱比锡大学的博士学位,这样的阅历会让人以为林语堂一定很西化。的确,五四的时候,年轻的林语堂偏激过,他与鲁迅、钱玄同一起办《语丝》杂志,痛斥中国国民性之卑劣,说:「今日谈国事所最令人作呕者,即无人肯承认今日中国人是根本败类的民族」,「今日中国政像之混乱,全在我老大帝国国民癖气太重所致」。

待稍稍年长,中国古书读多了,对老祖宗的文化传统有了解了,他对中国文化的偏见便改变许多,开始以中允的态度来比较中西,谈论古今。林语堂的英文与中文同样的好,很难分得清哪个是他的母语,他最大的长处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他用英语写的《吾国与吾民》、《生活的艺术》,一直是英语世界的畅销书,很多外国读者正是读了他的书,才改变了对中国就是男人抽鸦片、女人裹小脚的偏见,开始对中国文化有了入门的知识。他用中文介绍西方的历史与文化,也是如数家珍,娓娓道来,煞是好看。林语堂最得意的,就是「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做宇宙文章。」

林语堂寻寻觅觅(草食动物林语堂)(3)

《语丝》杂志

林语堂寻寻觅觅(草食动物林语堂)(4)

林语堂寻寻觅觅(草食动物林语堂)(5)

《论语》、《宇宙风》杂志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林语堂在上海办《论语》、《宇宙风》杂志的时候,每天在他的「有不为斋」来来往往的,大都是像他这样横跨中西文化的高等绅士。吴经熊留学哈佛,回国后担任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流利的英语中故意带一点家乡宁波的口音。邵洵美曾经在剑桥读英国文学,长着一个古希腊人的鼻子,却是典型的中国传统名士做派,不穿西装,风流倜傥,有妻有妾,公开与美国女作家项美丽同居。林语堂更是中西合璧,中式长衫、布鞋,却口衔西式烟斗雪茄,鼻梁上架一付金丝眼镜。他讨厌西装领带,斥之为「狗领带」,认为中式服装最合人体的自然形态。这群亦中亦西、非土非洋的东西文化夹层中人,是民国上海滩一道特殊的精神风景,他们是西洋的绅士,又有传统的名士派头;在国人跟前挟西洋自重,在洋人面前谈中国为荣;在两种文化中上下其手,游走自如。

不过,这样的文化两栖人有时候也会两边不讨好,西化者嫌其洋得不够彻底,爱国者又会认他们过于西崽相。有一次,林语堂与鲁迅、曹聚仁等人聚餐,他提到在香港时,一群香港人用广东话谈得正得意,将林语堂撇在一边,他插进去,与他们讲英语,这下把香港人给吓住了。鲁迅听了,顿时沉下脸:「你是什么东西!想借外国话来压我们自己的同胞吗?」林语堂楞了一下,却笑吟吟地不还口,他有这样的肚量与雅量,不与鲁迅一般见识。他最欣赏老子的名言:「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他因自信而自足,故受得了屈辱,因而高朋满座,人缘极好。他容得了天下,天下也容得了他。

谈到古代士人,林语堂认为有谨愿和超脱两派,杀身成仁,临危不惧,是墨家;儒冠儒服,救世济民,是儒家,他们都是谨愿派。而蔽屣仁义,绝圣弃智,这是超脱派老庄。在民国知识分子当中,鲁迅继承了摩顶放踵的墨家血脉,胡适体现的是儒家的救世精神,而林语堂更接近道家的超然物外。

他打过一个比喻,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吃植物的,如牛羊与思想之人;后者属肉食者,如鹰虎与与行动之人。林语堂天性活泼自由,不喜欢受束缚。国民大革命时期,因为在武汉听了外交部长陈友仁的英语演讲,大受感动,冲动之下做了外交部秘书,不到四个月,就挂冠而去,因为他发现自己只是一个草食动物,不是肉食动物,只善于治己,不善于治人。统治天下的人,清明的理性尚在其次,首先要有超人的意志,宁可我负人,不可人负我,在历史意志的前行路上,不在乎路边的小草,方能推行雄才大略,实现乌托邦蓝图。而林语堂,没有这样的硬心肠,也拿不出来宏伟蓝图,他只能做草食动物,既不拯救丑陋的世界、也不让世界来管束自己。

*内容节选自许纪霖《一个民族的精神史》。

林语堂寻寻觅觅(草食动物林语堂)(6)

《一个民族的精神史》

作者:许纪霖

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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